目录
第一部门 概述
一、主要依据
二、责任主体、公开时限、方式和监督渠道
第二部分主动公开基本目录
第一部分概述
一、主要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2.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 3.《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实施细则的通知》
4.《广东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级部门主动公开基本目录编制工作方案的通知》
5.《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省市县三级主动公开基本目录编制发布工作的通知》
二、责任主体、公开时限、方式和监督渠道
【责任主体】兴宁市公安局
【公开时限】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公开方式】兴宁市公安局门户网站(http://www.xingning.gov.cn/zfjg/xnsgaj/index.html)及微信、微博等政务新媒体。
【监督渠道】通过网站互动(http://www.xingning.gov.cn/)、 电话监督( 0753-3186330 )
第二部分主动公开基本目录
序 号 | 公开类别及事项 | 公开内容 | 责任单位 |
一级 | 二级 |
1 | 工作动态 政务公开 |
| 本局的重要会议、打击防范工作、便民服务举措、队伍建设等重要政务动态信息 | 指挥中心 |
2 | 政务公开 | 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名称、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接收信息公开申请公开的方式、途径等 | 指挥中心 |
3 | 组织机构 | 局领导领导分工、简介等 | 政工室 |
4 | 机构职能 | 本局内设机构、主要职责等 | 政工室 |
5 | 主动公开内容 | 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内容 | 指挥中心 |
6 | 公开年度报告 | 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 指挥中心 |
7 | 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 | 依托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系统,接收并办理公民、法人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指挥中心 |
8 | 政务服务 | 权责清单 | 根据法定的行政许可、公共服务、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给付、行政检查、行政确认、行政奖励等行政权力梳理出的行政权力事项清单 | 法制大队 |
9 | 公共服务事项清单 | 政府机关行政权力事项以外,以为公民或企业提供各种服务为目的的事项清单 | 法制大队 |
10 | 局长信箱 |
| 网民向本局领导反映情况、提出意见建议或投诉请求 | “局长信箱”工作专班及各业务部门 |
11 | 部门文件 | 文件发布 | 文件名称、正文、发布机构、发布时间等 | 指挥中心 |
12 | 政策解读 | 文件的文本解读、图片解读、图表解读、视频解读、关联性 | 各业务部门 |
13 | 行政执法公开 | 行政处罚、强制措施等公开 | 行政执法相关业务部门 |
14 | 部门预决算 | 部门决算 | 年度部门预算 | 警务保障室 |
15 | 部门预算 | 年度部门决算 | 警务保障室 |
16 | 警务动态公开 | 通知公告 | 涉及公安业务的通知公告、公务员拟录用人员公示、辅警招聘信息公告及辅警拟录用人员公示等 | 政工室、指挥中心 |
兴宁市公安局
2021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