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现公布兴宁市公安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部分组成。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4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4年,我局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按照省、市有关要求,不断加大警务信息公开力度,及时、准确地公开政府信息,积极回应群众诉求,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提高行政效率,切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方面。积极发挥网站服务和沟通引导作用,围绕中心工作,及时发布、更新政务动态、规范性文件,做好公示公告和重大决策意见征集。坚持“三审三校”原则,把好信息发布质量安全关,持续做好政府信息安全管理。2024年,依托政务网站和新媒体公开政府信息数1516条,接收处理网民留言、投诉和举报103条,召开媒体通气会、媒体座谈会等活动8场,刊发稿件1035篇(次)。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我局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广东省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答复规范》等文件规定,依法依规妥善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024年,受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3条,没有因信息公开引起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明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职责和任务,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和信息审核发布制度,加强对拟公开政府信息的审核把关,不断提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意义的认识
(四)平台建设方面。组织开展政务新媒体账号专项梳理排查,规范公安新媒体矩阵建设,进一步完善备案认证和日常监管制度,不断提升政务公开信息化应用水平和工作效能,持续推动政府网站向融合化、智能化方向发展,不断完善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
(五)监督保障方面。安排专(兼)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负责日常监督管理,坚持“先审查、后公开”“谁审核、谁负责”原则,审核无误后及时公开,有效防止因公开端口太多而发生泄密的问题。
(六)解读回应方面。加强政府网站“领导信箱”互动栏目管理,2024年共受理群众网络问政来信63件,回复率100%。加强政策解读,按照“谁起草谁解读”原则,指导各单位对群众密切相关,涉及重大公共利益的文件进行解读。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稳步推进,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部分政务信息公开政策把握不够精准,工作人员主动公开意识及业务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公开的信息内容与群众需求还有一定差距,公开的信息内容丰富度、深度等方面与群众的要求不够匹配。
接下来,我局将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工作,结合公安工作实际和群众需求组织开展政策解读、线上交流等互动,压实各栏目警种、部门公开责任,进一步拓展信息公开内容,把群众关心、社会关切的信息作为政务公开的重点内容,多种形式发布信息,进一步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量和政务公开水平。同时,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增强对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严格遵守工作时限,及时更新,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按既定的工作流程有效运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兴宁市公安局
2025年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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