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社区)、有关单位:
根据《兴宁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兴宁市林业局兴宁市公安局兴宁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印发<兴宁市2023年森林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和查处违规用火行为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兴市森防办(2023)9号)精神,结合黄陂工作实际,镇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制定《黄陂镇2023年森林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和查处违规用火行为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兴宁市黄陂镇人民政府
2023年6月6日
黄陂镇2023年森林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和查处违规用火行为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排查和消除森林火灾隐患,严厉查处违规用火行为,最大程度减少人为因素引发森林火灾,根据国家、省、梅州市和兴宁市的有关部署,黄陂镇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组织开展全镇2023年森林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和查处违规用火行为专项行动(以下简称:专项行动)。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和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新形势下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意见》,坚持把预防工作放在首位,深入开展森林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健全“台账明晰、措施清楚、责任到人”的管理体系,加大执法力度,坚决查处违规用火行为;聚焦专项治理,持续盯紧重要时段、重要部位、重要设施、重点人群,全力防未防危防违,处置火情打早打小打了,切实从源头上防范化解森林火灾重大风险,全力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国家生态安全,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创造良好的安全环境。
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部门协同、压实责任。
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切实加强地方党委、政府领导,严格落实森防指及其办公室牵头抓总,林业、公安、应急管理部门分工负责,民政、交通运输、文广旅体、农业农村等部门及电力等单位行业管理责任,持续推动林区经营单位防火主体责任落地见效,形成配合紧密、调度有序的工作机制。
(二) 坚持统筹协调、分区施策。
统筹安排森林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查处违规用火、输配电设施森林火灾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等各项工作,提高工作效率,减轻基层负担。根据森林火险区划等级、森林资源分布状况、森林防火期和火灾发生实际情况,对不同区域采取针对性措施,科学开展专项行动。
(三) 坚持突出重点、筑牢防线。
运用森林火灾风险普查成果,结合可燃物等致灾因子底数,突出加强对森林公园、自然保护区和集中连片针叶林等重点区域,林区重要目标和重要设施,以及传统节假日和重大活动的整治力度,持续优化“责任制+清单制+销号制”。
(四) 坚持问题导向、务求实效。
直面问题隐患,敢于较真碰硬,加大森林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力度,切实提高隐患排查整改质量,坚决依法查处违规用火行为。坚持边查边改,及时堵塞漏洞。因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排查整治流于形式等导致发生森林火灾的,要严肃追责。
三、行动方式和时间
(一)行动方式
请各村及相关单位因地制宜组织实施。
(二)行动时间
第一阶段,印发之日至9月21日,常态化组织开展专项行动。
第二阶段,9月22日至12月10日,组织开展秋分、中秋、国庆和重阳等重要节点平安林区攻坚行动。
四、工作内容
专项行动包括森林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和查处违规用火行为两个方面。
(一)森林火灾隐患排查整治
1.全面排查。要根据《森林火灾隐患评价标准》(LY/T2245-2014)、《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森林草原防火督查工作管理办法(试行)》,按责任落实、火源管理(含火情早期处理)、防范措施、队伍建设、应急处置、宣传教育、设施设备和其他方面的隐患进行梳理归类,并明确责任、时限和整改目标,建立隐患排查整治台账,实行销号管理,确保整治到位。
2.重点排查。要突出下列重点,摸清行政地理、主要责任人、防灭火机构和队伍、物资装备现状、防火道、隔离带等基础设施、可燃物等有关情况及存在的隐患问题、整改措施和建议等,完整准确填报《森林防灭火重要目标风险隐患台账》,一个目标一个台账。
(1)村级林场、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等。
(2)可能受森林火灾威胁的旅游景区。
(3)林区及周边电力设施,包括但不限于重要输电通道、500千伏及以上线路、重要用户供电线路、枢纽变电站(换流站)、30万千瓦以上发电厂等。
(4)林区石油天然气生产基地及管道、储油加油设施、物资储备库、水电站、村林密接等重点区域。
(二)查处违规用火行为
结合“猎火行动2023”工作方案,重点打击林区违规用火行为,整治危害防灭火安全的违规行为,严查2022年以来森林火灾积案。
1.违规农事用火。重点治理高火险天气在林缘、林内烧田埂、杂草、秸秆、灰积肥、垃圾及烧垦开荒等农事用火失管失控问题。治理对违规用火管理放松、放任自流等问题,治理对农事用火不劝阻、不报告、不在意等问题。
2.违规祭祀用火。重点治理在林缘、林内焚烧纸钱、上香点烛、燃放烟花爆竹、焚香祭祀等行为;治理推动移风易俗、文明祭扫工作不力,宣传引导、管控不到位问题;治理党员干部、公职人员不以身作则,不带头文明祭扫问题;治理墓区周边可燃物清理不到位,火灾隐患突出问题。
3.其他违规生产性用火。重点治理违规炼山造林、烧疫木、点烧隔离带、施工作业炮火等隐患问题;治理未经审批、未在允许天气条件、未按操作规程开展计划烧除等行为;治理林区建设、施工单位未履行报备许可手续或未采取隔离防护措施进行焊接、切割、爆破、冶炼等行为;治理对违规生产性用火监管缺位、处罚不严问题。
4.其他违规非生产性用火。治理林牧区、旅游景区野外吸烟、篝火、烧烤、野炊和燃放烟花爆竹、孔明灯等行为;治理穿越林区输配电线路断线、短路、绝缘子脱落等引发森林火灾问题;治理野外薰烧蜂鼠蛇等违法行为;治理智力障碍、精神病患者和未成年人玩火弄火,监管人责任落实不到位等引发森林火灾问题;治理林区民居、村寨和重要设施、军事设施周边可燃物清理不到位,造成家火上山、山火进城隐患问题。
五、组织领导
根据国家、省、梅州市和兴宁市的要求,为加强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成立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具体如下。
组 长: 李维坚(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 组 长:钟启文(党委委员、副镇长)
何桂金(副镇长)
成 员: 曾益通(林业工作负责人)
彭华志(黄陂派出所所长)
石 星(应急办主任)
黄绿峰(党政办主任)
陈新亮(文旅教体服务中心主任)
罗伟林(农业农村服务中心主任)
曾 焰(公路工作负责人)
各村支部书记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曾益通兼任,成员由镇林业部门、镇应急管理办各抽调一名同志组成,工作完成后该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自行撤销。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村、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把深入开展专项行动摆上重要日程,参照镇的方案成立专项领导小组。坚持属地管理、分级管理的原则,镇森林防灭火指挥部要发挥牵头抓总作用,协调各村、有关部门落实责任、形成合力、抓实抓细。要以此次行动为准,将前期开展的森林火险隐患排查整治。
(二)着力消除隐患。各村、有关部门要建立森林火灾隐患台账和重要目标风险隐患台账。对排查出的隐患分类整改,逐步推进,实行挂账销号制。对能够快速整改的隐患立行立改;对能够采取措施、年内完成整改的隐患限时整改;对推进困难、长期存在的隐患深入研究、制定工作步骤和工作措施,长期跟进。
(三)采取有效措施。查处违规用火行为要建立违法违规野外用火举报奖励机制,广泛依靠群众、发动群众,筑牢森林火灾防控人民防线。同时注意保护举报人信息,严防威胁、报复举报人情况发生。要加强警示教育,及时曝光火灾肇事者和违规用火处罚案例,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震慑一片,提升群众法治观念和防火自觉。
(四)加强督导检查。要切实提高隐患排查整改质量,在能力水平上下功夫,力戒形式主义,建立排查整改责任倒查机制,严格执行“谁检查、谁签名、谁负责”。
附件:1.黄陂镇专项行动情况统计表
2.黄陂镇森林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台账
3.黄陂镇森林防灭火重要目标风险隐患台账
附件1
黄陂镇专项行动情况统计表
附件2
黄陂镇 村森林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台账
填报单位(盖章):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附件3
黄陂镇森林防灭火重要目标风险隐患台账
填报单位: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