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社区)、镇属相关部门:
现将《2023年度黄陂镇冬春火灾防控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镇消防所反映。
兴宁市黄陂镇人民政府
2023年12月20日
2023年度黄陂镇冬春火灾防控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及中央、省、市领导批示指示精神,深刻吸取山西吕梁“11·16”重大火灾事故教训,有效防范化解消防安全重大风险隐患,全力确保元旦、春节和全国“两会”期间的消防安全形势稳定,根据国务院安委会、省、市消安委的统一部署,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从2023年12月至2024年3月在全镇集中开展冬春火灾防控工作。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及中央、省、市领导批示指示精神,深刻吸取山西吕梁“11·16”重大火灾事故教训,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强化底线思维,针对冬春季节火灾事故易发多发等情况,举一反三,深入排查重点行业领域风险隐患,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全力确保元旦、春节和全国“两会”期间的消防安全形势稳定。
二、组织领导
为强化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的领导,经镇党委、政府研讨,决定成立今黄陂镇冬春火灾防控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李维坚(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钟启文(党委委员、副镇长)
成 员:彭华志(黄陂派出所所长)
陈建中(综合行政执法办主任)
何裕忠(消防所副所长)
陈新亮(文旅教体服务中心主任、民政办负责人)
黄桂明(规划所负责人)
曾立(企业办负责人)
钟坚飞(消防所成员)
石志浩(消防所成员)
何焱焱(消防所成员)
三、重点任务
(一)科学研判火灾风险。各村(社区)、镇属相关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及中央、省、市领导批示指示精神,深刻吸取山西吕梁“11·16”重大火灾事故教训,镇属相关部门督促指导各村(社区)每月要召开一次消防安全工作会议,组织分析研判火灾形势,统筹推进消防安全重大风险隐患大检查大整治、城镇燃气专项整治、违规施工和违规电气焊(割)综合治理等工作,积极主动研究和部署防范化解本辖区突出消防安全风险的有力措施。
(二)攻坚整治重大隐患。各村(社区)、镇属相关部门要按照《黄陂镇2023年度消防安全突出风险隐患专项治理工作方案》(黄府文〔2023〕8号)、《关于印发黄陂镇废品回收场所、香烛行业等重大消防安全隐患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治理行动方案的通知》(黄府文〔2023〕9号)、《黄陂镇2023年消防安全重大风险隐患大检查大整治实施方案》(黄府文〔2023〕22号)既定部署和任务分工,全面梳理整治工作开展情况,对照前期排查出的隐患问题清单,研究落实大检查大整治集中攻坚工作任务,并挂表推进。针对久拖未改或整改难度较大的问题隐患,要细化治理举措,通过全面落实政府挂牌督办和跟踪整改等差异化整治,实现消防安全隐患“动态清零”。
(三)狠抓突出风险防范。各村(社区)要紧密结合冬春季节特点,加大“三合一”场所排查整治力度,各村(社区)要以村(社区)为单元,组织村干部、社工等力量集中开展“八个一”专项行动,对于行动中发现的隐患问题,各村(社区)要严格落实“四个一律”刚性措施,既要聚焦高层建筑、厂房仓库等场所,严防大火巨灾,也要加强“三小”场所、群租房、再生资源回收场所等低设防场所的排查治理,坚决防范“小火亡人”。
(四)严格实施精准执法。着力提升执法质效,通过联合执法依法用足查封、罚款、拘留、关停等手段,坚决杜绝应查未查、应罚未罚等执法“宽松软虚”现象。重点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所列七类违法案由的查处力度,坚决惩治涉及消防设施和器材、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门窗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等违法行为和火灾隐患。加强行刑衔接,对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事前涉嫌消防安全犯罪的案件加大查办力度,前移关口、形成震慑。加强信用监管,对拒不改正重大火灾隐患或严重违法行为、拒不执行停产停业或停止使用决定的,纳入消防安全领域严重失信行为,实施部门联合惩戒。
(五)做实基层消防治理。各村(社区)、消防站(所)、消防网格等力量要加强对老旧小区、居民楼院、“三合一”场所、出租屋、沿街店铺、经营性自建房、连片村、烟花爆竹燃放区域及周边场所开展防火检查和夜间巡查,重点纠治违规施工和电气焊(割)作业、违规使用醇基燃料和燃气设备、违规使用塑料仿真绿植和夹芯彩钢板等易燃装修装饰材料、违规住人、违规用火用电用气、占堵消防车通道、安全疏散设施不畅、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等突出问题。各村(社区)微型消防站、专职消防队等消防救援队伍要进一步强化“防消联勤”工作力度,在非执勤安保重要时段内,积极进企业、进学校、进社区、进基层,每周开展“防消联勤”防火巡查不少于2次,帮助发现和指导整改常见消防安全隐患,贴近基层群众,开展防火灭火和逃生自救常识宣讲,有效拓展基层防火和消防宣传工作的力量和触角。
(六)强化部门协同联动。各村(社区)、镇属相关部门要按照“三管三必须”和“谁主管谁牵头、谁为主谁牵头、谁靠近谁牵头”的原则,进一步强化部门间联动合作,健全“一件事”全链条监管机制,全面推广运用广东社会消防管理平台和消防政务服务平台,通过信息化手段实现部门间信息共享和执法联动,有效提升监管合力。针对城镇燃气消防安全,黄陂派出所、镇规划所、镇企业办、镇综合行政执法队、镇应急办、镇消防所等部门要建立沟通协作、信息共享、联防联查等机制,强化源头治理、靶向治理。针对电气焊(割)作业,镇规划所、镇综合行政执法队、镇应急办、镇消防所等部门要协同发力,强化发证监管、现场监管和信用监管,加强特种作业人员管理,严格落实动火审批和现场安全防护措施,推动建立健全电气焊全链条监管机制。针对九小场所,各村(社区)加大隐患排查整治力度,坚决打击违规住人、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堵塞生命通道等消防安全违法行为。针对冷库和装饰装修材料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要建立全链条监管机制,镇综合行政执法办、镇规划所、镇企业办、镇文旅教体服务中心、镇消防所要认真落实监管职责和任务分工,有效解决生产、销售、使用、建设、改造和拆除等环节问题。
(七)紧盯重要时间节点。各村(社区)、镇属相关部门要紧盯平安夜、圣诞节等高危时段,元旦、春节、元宵等传统节日和“两会”等重要时间节点,督促各类场所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严格电源火源气源管理和易燃可燃物品清理,强化“着火源”和“可燃物”管控,加强火灾风险自查自改和巡查看护。要分时段集中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检查,加大对夜间营业场所错时检查力度,在12月24日(平安夜)、1月1日(元旦)、2月9日(除夕夜)、2月24日(元宵节)当晚,各村(社区)、镇属相关部门要组织对、酒吧、KTV、餐饮场所等场所开展集中“夜查行动”,切实提升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联合查处力度。
(八)广泛开展宣传培训。各村(社区)、镇属相关部门要深入推进“消防宣传月”活动,利用LED屏集中播放消防提示、公益广告和宣传短片,充分利用宣传栏、灯箱广告等阵地营造浓厚宣传氛围。各村(社区)广泛发动基层网格员、消防志愿者等社会力量开展“敲门行动”,集中开展冬季居家防火、电动自行车安全使用、电气安全、燃气安全等靶向宣传,持续加大对老弱病残等特定群体消防关爱力度。要开展典型火灾案例警示教育,解读事故教训,警示企业、教育公众,组织曝光具体单位火灾隐患和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强力推动隐患整改。
(九)时刻备战应急救援。各村(社区)、镇属相关部门根据节日特点,盯牢烟花燃放、祭祀祈福、商业促销、展会展览等重点环节,合理安排执勤力量,必要时前置备勤力量,实施现场监护。确保一旦发生紧急情况,第一时间到场处置,科学高效实施救援。
四、时间步骤
从2023年12月开始至2024年3月,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3年12月22日前)各村(社区)、镇属相关部门要落实“三必管”原则,研究制定本辖区和本行业系统冬春火灾防控任务清单、措施清单和责任清单,成立组织机构,明确职责任务、细化工作措施,召开会议,广泛动员部署,分地区、分行业、分领域部署到位。
(二)组织实施阶段(2023年12月22日至2024年3月25日)。各村(社区)、镇属相关部门要按照确定的目标任务,实施挂表推进,逐项销账。定期研判风险,分析通报问题,研究推进举措,集中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加大消防安全督导检查和宣传培训力度,从严从实从细抓好各项措施责任落实。
(三)总结验收阶段(2024年3月26日至3月31日前)。各村(社区)、镇属相关部门要认真总结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情况,分析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改进工作措施,固化经验做法,立足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进一步健全完善火灾防控工作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镇领导班子成员要落实分行业、分区域包干措施,采取暗访暗查、警示通报、约谈督办等手段,跟踪督办消防工作问题短板,推进本辖区、本行业领域冬春火灾防控工作落实。
(二)加强督导问责。各村(社区)、镇属相关部门要将整治工作任务清单化,量化到岗、精确到人,坚决做到失责必问、追责必严。对工作落实不力的,要进行通报督办,推动整改落实,对督办问题整改不到位、存在重大隐患单位未发现或整治期间发生亡人或有影响火灾事故的,要依法依规严肃追责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