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社区),镇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根据国家、省、梅州、兴宁市的决策部署,结合我镇实际,镇政府研究制定了2024年安全生产工作要点。现将《黄陂镇2024年安全生产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按照任务分工,结合本辖区本单位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兴宁市黄陂镇人民政府
2024年6月5日
黄陂镇2024年安全生产工作要点
黄陂镇2024年安全生产的主要工作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国家、省、梅州和兴宁市的工作部署,统筹发展和安全,始终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守牢安全底线,全面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进一步消除重点行业领域安全风险隐患,坚决防范遏制较大以上事故,压减一般事故,实现本质安全水平、应急管理能力双提升,以高水平安全保障黄陂高质量发展。
一、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推动各村(社区)、镇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将传达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作为党委会议、党支部会议第一议题,作为镇级党委宣传工作重点,持续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政治意识和责任担当。推动将安全生产作为镇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分管负责同志,村(社区)支部书记、主任等培训重要内容,切实提升各级领导干部统筹发展和安全的能力。
二、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加快推进《黄陂镇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年)》贯彻实施。推动各村(社区)、镇有关单位及时出台方案,细化年度工作目标,强化“多通报、多发督促函、多暗访”等机制措施,加强督促指导。镇安委办加大统筹协调和督促指导力度,把治本攻坚三年行动作为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巡查重点,强化考核结果运用,确保三年行动各项任务落实到位。
三、认真贯彻落实“党政同责”“三管三必须”。推动各村(社区)细化完善两委干部安全生产职责清单和年度任务清单并落实到位。推动镇村(社区)两级安委会主要负责同志定期研究解决安全生产突出问题,按照“谁主管谁牵头、谁为主谁牵头、谁靠近谁牵头”原则,及时明确职能交叉和氢能、外卖配送平台等新业态新风险监管责任。推动各有关部门严格落实“三管三必须”责任,参照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做法,盯住“一件事”厘清全链条、各环节监管责任,坚决杜绝“只管合法、不管非法”等问题。
四、切实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教育培训。推动各行业领域企业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实际负责人严格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责任,对发生重特大事故负有责任的,明确终身不得担任本行业领域企业单位主要负责人。推动各行业领域企业广泛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推动高危行业企业从业人员安全技能培训深化提升,严格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培训考核。推动各村(社区)、其他相关单位组织对本行业领域企业主要负责人开展安全教育培训。
五、不断完善安全生产考核巡查、“一票否决”、警示通报等工作机制。优化改进安全生产责任制和消防工作考核巡查机制,加强考核巡查专业力量建设。开展年度安全生产责任制和消防工作考核巡查,考核巡查结果与各村(社区)村级绩效考核挂钩,并强化结果运用,不断提高安全生产责任制和消防工作考核的权威性。推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度,对发生相应等级生产安全事故的相关村(社区)及负有行业监管职责的部门、单位的相关责任人实行“一票否决”,取消考核评优和评选各类先进资格。健全“多通报、多发督促函、多暗访”工作机制,强化警示通报、约谈曝光、挂牌督办、督促整改和工作建议、提级调查等手段运用,理直气壮推动各级各有关部门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镇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内设安委会主任或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组长,由单位主要负责同志担任,细化内部责任分工,配齐建强工作力量。
六、深入开展各行业领域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深入开展重点行业领域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指导企业健全重大事故隐患自查自改常态化机制,建立完善重大事故隐患治理督办制度、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有关部门审核把关销号机制,消除2023年及以前排查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存量。进一步加强群众身边突出安全隐患整治,强化校园、卫生院、燃气、居民自建房、交通等行业领域安全管理,特别是针对群众反映举报身边的安全隐患,要开展跨部门联合排查整治,强化责任倒查,守牢群众衣食住行、上学就医等公共安全底线。加大防溺水安全监督检查力度,督促配合有关部门检查各村(社区)和学校落实防溺水安全措施情况,并将防范学生溺水工作纳入对各村(社区)和镇属相关部门年度安全生产考核范畴。
七、持续开展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持续推进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突出重点狠抓隐患整改落实。探索建立燃气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持续推进燃气老旧管道更新改造和燃气场站发现隐患问题的整改,加快对接融入上级智慧燃气平台和城市基础设施生命线安全工程建设。对使用燃气的餐饮企业主要负责人开展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全覆盖培训。严格燃气经营许可、气瓶充装许可审批及事中事后监管,严厉打击涉燃气违法违规行为,督促燃气经营者按规定进行入户安检。深入开展气瓶、压力管道等涉燃气特种设备安全监管。推动将瓶装液化石油气调压器纳入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加大燃气用具产品生产、流通、销售等环节监督抽查力度。
八、强化道路安全监管。持续深化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减量控大”工作,不发生较大以上道路交通事故。把开展道路交通安全三年治本攻坚行动、压减道路交通领域生产安全事故亡人总量作为2024年全镇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核心任务,采取切实手段,梯次组织开展重点车辆、重点违法行为集中整治行动,加强“两客一危一货一面”重点车辆等安全管理,严查“三超一疲劳”、大客车非法营运、货车和拖拉机违法载人等违法行为。持续打击非法改装、“大吨小标”、常压液体危险货物罐车“大罐小标”等行为,加强生产一致性监督检查,强化新生产车辆检验检测管理。严格落实道路交通安全防范措施,进一步落实事故统计直报责任,优化道路运输事故统计直报工作。
九、加强水上交通和渔业船舶安全监管。深入开展船舶碰撞桥梁隐患治理,加强桥区水域现场安全监管,从严从快从重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加强桥梁运行管护,开展涉通航桥梁防碰撞排查,及时加固除险,系统提升防范船碰桥本质安全水平。加强水上客运、砂石船舶等重点运输船舶监督检查,加强渔业船舶安全监管。巩固涉渔“三无”船舶清理整治专项行动成果,保持打击涉渔“三无”船舶高压态势,探索乡镇纳管船舶常态化安全管理体制机制建设。加强检验超期和异常船舶信息通报,健全水上交通领域跨部门综合监管制度,开展水上交通安全信息协同处置。
十、加强消防安全监管。全面整治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占堵消防通道、封闭安全出口、违规电气焊、电路过载老化、违规使用大功率取暖设备等高风险问题,紧盯“厂中厂”、劳动密集型企业、仓储基地、高层建筑、学校、养老院、卫生院、重点文博单位等高风险场所,家庭作坊、经营性自建房、群租房、沿街门店、“九小场所”“三合一”等低设防场所,医养结合机构、教育培训机构等新兴业态新领域安全监管,分类施策精准防控火灾风险隐患。分行业领域分批次细化重大火灾风险隐患检查指引、手册,深化冬春等重点时段消防安全防范工作。
十一、加强建设领域安全监管。加强建筑市场和施工现场联动,深入开展房屋市政、公路水运、水利、电力以及其他专业建设工程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加强高支模、深基坑、脚手架、隧道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严厉打击转包、违法分包、盲目赶工期抢进度、不按方案施工、审批手续不全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开展学校体育设施等质量安全排查整治。深入推进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实施分类整治。
十二、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组织开展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企业“消地协作”专项检查督导。深化高危工艺(硝化、过氧化、重氮化、氟化、氯化工艺)、油气储存等重点企业专项治理与指导服务,加强化工企业异常工况处置和人员聚集安全风险防控。持续深化老旧装置安全专项整治,分类实施淘汰退出、改造提升、严格管控等整治措施。深化烟花爆竹经营安全整治和“打非治违”行动,试点推广烟花爆竹经营安全监管规范化建设。
十三、加强工贸等行业领域安全监管。持续加强冶金、粉尘涉爆、有限空间作业等工贸行业领域隐患排查整治。实施电梯安全筑底行动。加强民爆行业安全监管。加快老旧农机淘汰升级。
十四、加强矿山安全监管。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关于进一步加强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实施防范遏制矿山领域重特大事故八条硬措施。开展矿山领域安全督导“回头看”。严厉打击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组织生产、盗采、超层越界开采、矿山事故瞒报及隐蔽工作面、遮挡探头、拆除或破坏监测设施等违法违规行为。推进矿山隐蔽致灾因素普查,严格落实重大灾害分区管理、区域治理、超前治理、工程治理措施。强化矿山地面“三堂一舍”达标合规建设和消防设施设备、井下应急救援设备安全管理。
十五、强化安全生产监管检查。推广运用联合监督检查小分队、交叉检查、“四不两直”暗访等方式,加大对无需审批备案但具有较大安全风险的企业现场监督检查力度。保持“打非治违”高压态势,从快从重严肃查处重大案件,对严重违法行为依法采取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上限处罚、行业禁入、“一案双罚”等措施。固化有关部门季度公布典型执法案例制度,定期上报安全监管检查案例。强化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发挥刑事审判和监督指导职能,依法惩治危害生产安全犯罪;建立健全工作联络和信息共享机制,助推全镇安全生产综合治理,共同促进安全发展。对典型事故提级调查,加强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工作,严厉打击事故瞒报谎报迟报行为。有关行业管理部门从行业规划、产业政策、法规标准、行政许可等方面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定期研判行业安全形势,运用检查、通报、约谈、教育培训等方式开展行业安全管理,指导督促企事业单位落实安全责任。
十六、加强督导和专家指导服务。持续开展矿山安全督导和动态整治,持续推进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专项督导,持续对重点领域企业开展专家指导服务。适时开展安全生产督导检查“回头看”。
十七、加强安全生产科技支撑和工程治理。持续加大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非煤矿山、房屋和市政工程建筑施工、粉尘涉爆等行业领域安全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建设应用和升级改造。壮大安全应急产业,加大安全应急装备在重点领域推广应用。及时更新先进适用技术装备推广及淘汰落后安全生产工艺技术设备目录,明确在用设备报废标准。加快推进“小散乱”企业关闭、老旧化工生产装置改造提升等工作。加大安全生产科技攻关力度。推进智能化标杆矿山建设。深入开展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建设、水库除险加固、应急逃生出口和消防车通道打通等工程治理行动。
十八、提升应急管理能力。进一步提升基层应急管理能力,统筹镇安全生产监管、消防、应急救援等人员力量,打通责任落实“最后一公里”。积极配合梅州市参与省级安全发展示范试点城市创建,提炼总结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安全发展经验做法,全面提升安全风险监测预警等能力。持续加强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伍建设,优化队伍规划布局,强化地方骨干专业安全生产救援队伍建设。加强基层安全监管检查人员能力培训,切实提升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强烈意愿和能力水平;督促指导生产经营单位加强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加大安全投入;引导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
十九、提升全民安全素质。培育公众安全意识,开展安全生产月、消防宣传月、安全宣传咨询日等活动,加强安全生产普法,广泛开展安全公益宣传和应急科普宣传,组织开展主题采访活动,深入开展安全宣传“五进”工作,因地制宜推进安全宣传科普教育和安全体验基地建设。探索应急广播机制进企业,推动“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加强企业安全培训,夯实全员岗位责任,定期开展应急疏散演练,提升一线员工安全意识和应急自救技能。加大重大事故隐患和严重违法行为曝光力度。持续开展公路水运建设“平安工地”“平安农机”“平安渔业”“安康杯”竞赛、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安全文化”示范企业等示范创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