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合水镇合水水库饮用水水源地
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村(区、居)委、圩镇各单位:
《合水镇合水水库饮用水水源地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实施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镇环保部门反映。
合水镇人民政府
2019年4月29日
合水镇合水水库饮用水水源地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打好水源地保护攻坚战的决策部署,切实保障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安全,根据《全国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行动方案》和《关于进一步做好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工作的通知》(粤环函〔2019〕362号)《兴宁市县级饮用水水源地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及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批示精神和相关工作部署,特制订本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以下简称专项整治)。
一、目标任务
持续推进打好水源地保护攻坚战,全面整治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环境问题,完善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规范化建设,使饮用水水源得到切实保护,水质稳定达到饮用水标准,为人民群众提供安全优质的供水保障和良好的水生态环境。
二、整治内容
(一)整治范围
合水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一、二级保护区范围内。
(二)整治重点
1、关闭清理位于合水水库一级保护区范围内的动物饲养、餐饮、码头、游船等违法违规项目;
2、对合水水库一级、二级保护区范围内原住居民生活废水未经处理直接排入水库影响水质问题进行治理;
3、关闭位于合水水库二级保护区范围内的霞洞村挡风岭餐饮服务业;
4、关闭清理位于合水水库一级、二级保护区范围内的畜禽养殖场(点)(含养鸡鸭场、白鸽场、生猪养殖等);
5、完善合水水库一级、二级保护区范围内公路、桥梁防护措施以及警示标识;
6、加强合水水库周边村(区、社区)生活垃圾整治和污水处理设施建设。
三、职责分工
为落实合水水库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专项整治工作任务,保障整治工作有序高效推进,成立合水镇合水水库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陈 静 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杨伟连 人大主席
陈晖辉 党委委员、副镇长
苏 华 党委委员
丘振洪 党委委员、武装部长
成 员:陈佰通 合水派出所教导员
黄 仁 合水农场场长
黄利红 财政结算服务中心负责人
罗志坚 环保部门负责人
戴思安 水务服务所所长
凌志祥 农业部门负责人
罗思标 动物卫生监督所所长
陈伟彬 公路部门负责人
刘 伟 规划部门负责人
陈健生 自然资源所长
何仗春 工商和质量监督管理所所长
钟国辉 供电所所长
合水水库周边村(区、社区)支部书记、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生态服务中心,陈晖辉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成员由罗志坚、刘茂文同志组成。为确保专项整治工作顺利开展,圆满完成,领导小组下设七个工作组分工协作开展工作。
(一)综合协调组:由陈晖辉同志任组长,苏华、丘振洪同志任副组长,成员从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抽调人员组成。主要负责制定落实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全面组织、综合调度、协调指挥、工作安排等。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排查整治组:由杨伟连同志任组长,组织水务、环保、农场等部门,关闭取缔合水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花塔动物饲养、餐饮服务等违法建设项目;继续全面排查饮用水源地范围内对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建立水源地环境问题清单,按照“一个水源地、一套方案、一抓到底”的原则,对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和《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环境保护技术要求》(HJ773-2015)等有关要求的一律进行清除整治。
(三)生活面源污染整治组:由刘伟同志任组长,负责协助市住建局完成水源地周边居民生活污水的收集处理,兴建污水处理站,完善管网铺设,将收集处理后废水抽排至水库外;建设完善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居民的生活垃圾收集、转运、处置设施,对一、二级保护区的生活垃圾进行规范化收集处置,形成常态化管理,确保不发生生活垃圾乱堆乱倒、入河污染水质的现象。
(四)农业面源污染整治组:由凌志祥同志任组长,负责协助市农业农村局制定落实我镇农业面源污染整治方案,严格控制一级保护区内的农业种植,确保不出现新增;对已有的农业种植,严格控制化肥、农药等污染,并逐步退出;对在二级保护区和准保护区内从事农业种植的,开展测土配方施肥,只允许使用有机肥料和生物农药,减少使用化肥和化学农药,防止污染饮用水水源;全面清理保护区范围内的畜禽养殖场(点),并定期开展回访复查,防止死灰复燃。
(五)道路交通污染整治组:由陈伟彬同志任组长,协助市交通运输局完善保护区内的交通道路、白泡桥的事故导流渠、应急池、警示牌、防撞栏等污染防治设施。
(六)水源保护管理组:由戴思安同志任组长,负责协助市水务局、市农业农村局关闭拆除合水水库一级保护区范围内码头、轮船等设施设备;全面清理非法入水库排污口;定期清除水面水浮莲、垃圾等漂浮物;依法打击保护区内游泳垂钓、网箱养殖、破坏水利及防护设施等违法行为。
(七)工业企业整治组:由罗志坚同志任组长,负责协助市环保局依法打击保护区范围内的违法排污行为,关闭取缔“散乱污”工业企业。
领导小组主要负责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重大问题和困难,对各工作组履职情况和工作推进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对整治工作成果进行检查验收。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负责综合整治工作日常事务,包括收集审核各工作组工作方案,调度各工作组工作推进情况,及时梳理、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对重大事项或无法解决的问题及时向领导小组请示报告,筹备领导小组相关会议,收集整理综合整治工作相关的印证资料等。各工作组主要负责各专项工作方案的制定和实施,专项工作方案必须有明确的任务、措施、时限、责任及责任人等,确保专项整治工作按时完成。
四、工作步骤
(一)方案制定阶段(2019年4月30日前)。
制定出台《合水镇合水水库饮用水水源地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及各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二)整治实施阶段(2019年4月至10月底前)。
各工作组严格按照《合水镇合水水库饮用水水源地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及各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和任务,实施专项整治,按照任务目标、时限要求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
(三)督查验收阶段(2019年11月1日至11月15日)
整治领导小组对各工作组开展整治情况进行跟踪督查,组织整改任务验收工作,建立销号制度,实行整改完成一个、销号一个,并建立健全相关台账。
(四)总结上报阶段(2019年11月20日前)
验收完成后,及时总结,形成专题报告,按程序报送上级相关部门。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宣传发动。充分发挥舆论引导和监督作用,大力宣传饮用水水源保护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和饮用水水源保护的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要求等,定期通报整治工作进展情况,公开曝光各类环境违法行为,跟踪报道工作中的经验做法。同时加强信息报送,罗志坚同志为信息报送人员,整治期间每月15日向市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书面报送附件4《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问题清理整治进展情况统计表》,于2019年11月20日前向市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专项整治工作总结。
(二)强化协作配合。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专项整治是关系广大市民饮用水安全的重要工作,各责任部门务必统一思想、高度重视,各司其职、加强监管、密切配合、协调行动,建立和完善联动机制,合理推进整治各项工作,确保工作实效。
(三)强化资金保障。财政部门要加大对专项整治工作的资金投入,各职能部门要积极争取上级专项资金支持,保障饮用水源地专项整治各项工作顺利推进。
(四)强化督查问责。各部门要以专项整治为契机,加强饮用水源地保护,健全水源地日常监管制度,强化部门合作,完善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协调联动机制,防止已整改问题死灰复燃,切实提高饮用水水源环境安全保障水平。镇党委、政府将定期开展督查督办,对专项整治工作中,不认真负责、虚报瞒报甚至存在整改形式主义的,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对未按时完成整改任务的责任领导、责任部门、责任人员将依法依规进行约谈、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