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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41481007229086E/2022-00030
梅州市兴宁市合水镇人民政府
2022-06-23
关于认真做好2021年度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的通知
2022-06-23

关于认真做好2021年度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6-23  浏览次数:-


关于认真做好2021年度基层党组织

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的通知


各党(总)支部: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不断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根据《中共兴宁市委组织部关于召开2021年度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的通知(兴组通〔202158号)《中国共产党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等规定,结合我镇实际,现就做好2021年度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深入开展学习。在集中学习和党员自学基础上,党支部(含党总支)要集中组织党员进行一次专题学习研讨,为开好组织生活会、做好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打牢思想基础。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及关于本地区本单位的重要工作要求等,学习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特别是《中共中央关于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的决议》等全会文件和辅导材料,学习党章和《中国共产党组织工作条例》等党内法规,坚持原原本本学、全面系统学、深入思考学、联系实际学、融会贯通学,深刻把握和领会党百年奋斗的重大成就、历史意义、历史经验,深化对新时代党的创新理论的理解和掌握,深刻领悟加强党的政治建设这个鲜明特征和政治优势,深刻认识党同人民休戚与共、生死相依的血肉联系,增强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的坚定和执着,增强锚定既定奋斗目标、意气风发走向未来的勇气和力量。对确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集中学习的党员,党支部要采取灵活方式为他们送学”“补课,并安排专人进行辅导,做到全覆盖、无遗漏。

二、认真查摆问题。通过群众提、自己找、上级点、互相帮,进一步找准问题。党支部和党员要主动征询,广泛听取上级党组织、工作和服务对象以及身边党员群众等反映和意见。党支部委员之间、党支部委员和党员之间、党员和党员之间普遍开展谈心谈话,指出存在的问题,相互交换意见,深入细致地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党支部委员会主要对照履行党章规定的职责任务,对照落实党中央和上级党组织部署要求,对照完成党史学习教育、专项整治、巡视巡察以及上年度组织生活会等问题整改情况,对照人民群众的新期待,全面查找在发挥政治功能和组织力等方面的问题和不足。党员主要对照党中央和习近平总书记的号召和要求,对照新时代合格党员标准,对照入党誓词,对照革命先辈和先进典型,联系实际进行党性分析,主要看理想信念是否坚定、四个自信强不强,看对党忠诚是否坚定、两个维护强不强,看责任担当是否坚定、斗争精神强不强,看自我革命是否坚定、四自能力强不强,全面查找在政治、思想、学习、工作、能力、纪律、作风等方面的问题和不足。党支部委员会和党员查摆的问题分别形成问题清单。

三、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根据党支部组织设置和党员人数,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一般以党支部党员大会、党支部委员会会议(含党总支委员会会议)或者党小组会形式进行。党员采取个人自评、党员互评的方式,在党员大会或者党小组会上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党支部委员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一般采取党支部委员会会议方式进行,同时在党员大会或者党小组会上结合个人自评、党员互评进行。在党员大会上进行民主测评,党支部书记代表党支部委员会报告工作,通报党支部委员会查摆问题等方面情况,按照上一级党组织确定的项目、内容和等次,接受党员评议;对党员按照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进行民主测评。

四、认真用好民主评议结果党支部委员会或者党员大会综合分析党员日常表现,结合民主测评结果,实事求是地对每名党员提出评定意见并向本人反馈,评定为优秀的比例一般不超过党员总数的三分之一。将党员民主评议结果作为评先评优、推荐遴选等方面重要参考。对评为优秀的党员,进行通报表扬和褒奖;对评为合格的党员予以肯定鼓励,提出希望和要求;对评为基本合格的党员指出差距,帮助改进提高;对评为不合格的党员立足教育转化,按照规定办法和程序作出组织处置。将党支部民主评议结果作为上级党组织考核的重要参考,树立大抓基层导向,努力增加先进党支部、提升中间支部、整顿后进支部。

党员领导干部要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或者党小组组织生活会,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倡导流入地党组织或者流动党员党组织将流入党员一同组织参加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并将有关情况和评定意见反馈其组织关系所在的党支部。预备党员参加民主评议,但不评定等次。对受警告、严重警告、撤销党内职务和留党察看处分党员民主评议等次,按照《组工通讯》2021年第65期规定执行。村、社区党的基层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按照对党支部的规定要求召开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

五、认真整改落实。党支部委员会针对查摆和评议出来的问题,列出整改清单,明确整改事项和整改措施、整改时限,党员要作出整改承诺。整改清单和整改承诺要在一定范围内公示,接受党员群众监督。党支部委员会整改清单和党员民主测评结果要报镇党委备案。党支部书记作为党支部委员会整改第一责任人,向镇党委和党员大会述职时,要报告整改落实情况。对整改敷衍应付、党员群众不满意的,镇党委要及时批评纠正。党支部要履行直接教育管理监督党员责任,督促党员承诺践诺,确保整改落实到位。

六、组织领导。镇党委要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切实加强领导和指导,党委主要负责同志和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要结合工作分工和基层联系点工作,指导党支部的组织生活会。镇党委要认真组织实施、直接具体指导、抓好督促落实,组织对换届后新任党支部书记等教育培训,派人列席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并进行点评,肯定成绩、指出不足,提出改进要求。要掌握对党支部和党员民主评议情况,督促党支部扎实抓好整改,及时发现问题、校准偏差、改进提高。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应当集中组织面对面开展,对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或者党员流动外出、身体原因等不能集中组织参加的,党支部要结合实际作出灵活安排,在确保信息安全、意见表达充分、民主权利得到保障的前提下,可以探索运用网络视频、电话、信函等方式进行。要坚决防止和纠正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不得简单片面地追求参会率、测评票数等,不要求党支部搞征求意见表、总结报告等材料,不要求党员撰写个人发言材料,不搞痕迹管理

这次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要在2022320前完成,农村、社区党组织要抓住流动党员春节集中返乡时机及时开展工作。各党组织召开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情况,汇总填写《2022年度党员民主评议统计表》,纸质版加盖印章,同时报送电子版,于325日前报我镇党建办(组织室)。


附:1.民主评议党员表

2.党支部工作评议表

3.2021年度党员民主评议统计表




中共兴宁市合水镇委员会    

2022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