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社区),镇属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防汛救灾工作重要指示精神,省、梅州、兴宁市领导指示批示精神,有效应对突发性气象灾害、地质灾害、山洪灾害、洪涝灾害等自然灾害,加强我镇预警和群众转移能力,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现将《合水镇三防预警响应和群众转移工作机制》印发给你们,请在工作实践中总结经验,并按机制要求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兴宁市合水镇人民政府
2024年7月23日
合水镇三防预警响应和群众转移工作机制
为指导各村(社区)有效应对突发性气象灾害、地质灾害、山洪灾害、洪涝灾害等自然灾害,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我镇结合本地区实际,特制订合水镇三防预警响应和群众转移工作机制。
一、预警响应
(一)气象灾害预警
1.气象部门发布暴雨黄色预警
带班领导、值班员必须在应急指挥中心就位,挂点村(社区)领导必须与所负责的村(社区)联系对接防汛工作,提醒村(社区)、驻村镇干部待命,将预警信号传递到相关三防责任人。村(社区)、驻村镇干部待命,与所负责的转移人员进行对接。
2.气象部门发布暴雨橙色预警
带班领导、值班员必须在应急指挥中心就位,挂点村(社区)领导必须进驻村(社区)组织落实防汛各项措施。村(社区)、驻村镇干部要迅速上门,视情转移群众。
3.气象部门发布暴雨红色预警
启动防汛Ⅳ级应急响应,党政主要领导必须有1人在应急指挥中心就位,挂点村(社区)领导要前往联系点指导人员转移工作,镇、村(社区)干部要立即转移危险区域群众;红色预警1小时未解除,视情启动Ⅲ防汛级应急响应,红色预警3小时未解除,视情启动防汛Ⅱ级应急响应,红色预警6小时未解除,视情启动防汛Ⅰ级应急响应。镇、村(社区)干部要立即转移危险区域群众。
(二)地质灾害预警
1.地质灾害四级(蓝色)预警
镇、村(社区)组织预警区内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监测人员进行巡查监测。
2.地质灾害三级(黄色)预警
镇、村(社区)组织巡查监测辖区内所有地质灾害隐患点全面到位。
3.地质灾害二级(橙色)预警
预警范围内的镇、村(社区)组织监测责任人巡查监测辖区内所有地质灾害隐患点、受地质灾害威胁的学校、削坡建房、依山建房户全面到位;检查避险安置场所落实到位,果断转移威胁区域群众。
4.地质灾害一级(红色)预警
镇、村(社区)组织监测责任人组织辖区内地质灾害隐患点和受地质灾害威胁的学校、削坡建房、依山建房的群众实施临时避让。镇武装部做好抢险救灾准备。
(三)山洪灾害预警
1.山洪灾害关注预警
向沿河村(社区)及企事业单位传递预警信息和防御指引;组织镇、村(社区)防汛责任人对沿河地带开展巡查,停止河道中与防汛无关的作业、游玩;做好两岸堤防、护岸、水电站等水利水电工程巡查和调度;密切关注雨情、水情变化,组织做好沿河道路、桥梁及低洼村落等危险区域巡查;及时向上级部门报送巡查情况。
2.山洪灾害警戒预警
在向沿河村(社区)及企事业单位传递预警信息和防御指引、组织沿河地带巡查,停止与防汛无关作业、游玩;做好两岸堤防、护岸、水电站等水利水电工程巡查和调度;同时,做好沿河道路、桥梁封闭,组织人员转移避险;并及时向上级部门报送防御准备工作情况。
3.山洪灾害危险预警
立即组织实施辖区内危险区域居民、外来游客、学校师生、建筑工地施工人员等实施转移避险。及时向上级部门报送山洪影响及防御工作情况。
(四)洪水灾害预警
1.河流面雨量预警、水情预警或者洪水蓝色预警
值班人员必须在应急指挥中心就位,值班人员必须与村(社区)联系对接,提醒村(社区)干部待命,将预警信息及时传递到相关三防责任人,并检查相关三防责任人在岗到位。
2.洪水黄色预警
带班领导、值班人员必须在应急指挥中心就位,挂点村(社区)领导必须进驻所负责的村(社区)落实相关防洪各项措施,并提醒提前安排临灾地区群众转移准备工作;及时向市三防办报送洪水防御工作情况。
3.洪水橙色预警
党政主要领导必须有1人在乡镇应急指挥中心就位,挂点村(社区)领导要前往联系点,指导、组织预警范围内临灾地区群众转移;及时向市三防办报送洪水防御工作情况。检查预警范围内的相关三防责任人是否在岗到位;检查预警范围内的洪水防御部署工作。
4.洪水红色预警
党政主要领导必须在应急指挥中心就位,挂点村(社区)领导要前往联系点,指导、组织临灾地区群众转移;及时向市三防指挥部报送洪水防御工作情况。
二、转移避险
(一)各村(社区)以行政村为单位建立转移群众名册清单,建立全面对接制度(指定每个转移对象对接责任人),细化完善人员转移避险预案,明确预警转移责任人、预警信号、转移路线和安置地点。每个行政村(社区)、自然村人口密集地,规划选定至少确定1个避难场所(每个场所指定1名联系人,应配备必要的应急物资和食品)。以村(社区)为单位每年组织一场群众转移应急演练。
(二)当监测预报机构发布台风蓝色和黄色、暴雨黄色、山洪灾害关注、地质灾害三级预警,或三防指挥机构发布防御通知时,各村(社区)通过大喇叭巡回宣传以及上门提醒等方式,发布预警信息、防御指引、应急避险知识。
(三)当发布台风橙色、暴雨橙色、山洪灾害警戒、地质灾害二级预警时,组织镇、村(社区)干部(转移责任人)迅速敲门入户,告知危险区域群众转移安置地点、逃生路线,并对危险区域群众具体到人、全覆盖登记造册。按照“三个紧急撤离”要求,视情提前撤离危险区域人员,努力将风险消除在成灾之前。
(四)当监测预报机构发布台风红色、暴雨红色、山洪灾害危险、地质灾害一级预警,或三防指挥机构下达转移指令时,第一时间组织镇、村(社区)干部(转移责任人),挨家挨户敲门入户,将雨情、水情、汛情通报到危险区域每一户群众、每一个人,全覆盖动员组织危险区域群众果断迅速转移。
(五)当群众到达避难场所时,迅速清点人数,对照登记册逐户核对清楚是否还有遗漏人员。当发现转移人数对不上号时,在确保自身安全的情况下再次到被转移人员原住所上门核查,查看是否还有遗漏人员或者私自返回现象。对发现遗漏人员不肯转移,或者群众私自返回危险区域的,迅速劝返,必要时采取强制措施,确保该撤尽撤、不漏一人。
(六)镇、村(社区)干部(转移责任人)要对分散安置的受灾群众进行统计,实施动态跟踪,做好服务保障工作。
(七)加强安置点管理。成立由派出所、卫健、消防、规划、自然资源等部门和镇、村(社区)干部共同组成的工作专班,对集中按照人员进行立卡建档,做好卫生防疫和医疗保障。每个安置点明确一名“点长”,统筹负责安置点的保障工作,提供必备食品衣物等保障物资,确保每个安置点工作有人负责。
(八)预警响应解除:群众离开安置点回家后,镇、村(社区)干部要对转移群众再作一次上门回访,确保群众全部安全返回,并查看群众房屋、财产损毁情况,扎实做好受灾群众帮扶救助和卫生防疫工作。
三、其他机制要求
(一)建立镇、村(社区)一页纸应急预案。以镇、村(社区)为单位,对易灾易涝点逐一进行排查登记造册,并开展水面线及易灾易涝点高程测量,建立对应关系,提升分级预警及精细化预警能力。
(二)建立“每户一对接”转移责任。以镇、村(社区)为单位,对独居老人、伤残人士、留守儿童等特殊群体逐一进行排查登记,建立特殊群众临灾转移责任台账,按照每一户确定至少一名转移对接责任人的要求,明确具体的对接人员、对接时点、对接方式、转移路线、安置地点等。全面做好依山建房、削坡建房户、临崖临河住户等危险区域群众摸查登记,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建立“每村(社区)一台账”转移清单,并报镇三防办备案留存。村(社区)要组织转移对接责任人平时定期上门与所对接的联系户沟通,并每年至少开展一次演练,确保临灾时能及时有效对接和转移。
(三)建立“每村(社区)一张网”转移体系。镇、村(社区)要全面落实转移对接机制,落实“镇领导联系村(社区)、村(社区)干部联系户”制度,临灾和救援时,及时做好灾害风险高、特殊群体人数多等重点区域的人员转移工作。
(四)建立“每灾一行动”转移启动机制。各村(社区)、镇属各部门要明确临灾前人员转移对接的启动时机,畅通预警信息和转移指令发布接收渠道,确保每次灾害来临前,转移对接责任人能及时主动开展工作、及时转移受威胁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