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无障碍    长者助手 我的收藏   收藏
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梅州市兴宁市交通运输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1481007228155N/2025-00006 分类:
发布机构: 梅州市兴宁市交通运输局 成文日期: 2025-01-15
名称: 兴宁市交通运输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文号: 发布日期: 2025-01-15
主题词:
【打印】 【字体:    

兴宁市交通运输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5-01-15  浏览次数:-

  2024年,我局严格按照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国办公开办函〔2019〕51号文件要求以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发指南》,按时做好本级本单位信息公开工作年报工作。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市交通运输局办公室联系(电话:0753—3251598,电子邮箱:xnsjtysjbgs@meizhou.gov.cn)。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方面。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积极做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2024年我局在政府网站发布局网站政务信息235条,其中动态32条,通知公告192条,预决算9条,部门文件2条。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我局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广东省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答复规范》等文件规定,依法依规妥善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024年,我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办理请求。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一是持续优化政务信息管理的长效机制,完善政务信息从制作、公开到存档的全流程制度体系,推进政务信息全生命周期的规范化管理。二是强化重要政务信息的管理力度,对我局发布的规范性文件实施集约化、集中式公开,并确保及时动态更新。2024年我局回复市民热线等475条,行政审批443条,行政处罚652条。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充分发挥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第一平台作用,规范细化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内容、形式,坚持将交通执法、公开招标、交通建设、运输行业管理等信息作为公开重点,并做好门户网站栏目优化设置工作。

  (五)监督保障方面。我局严格执行“三审三校”和“分级审核、先审后发”制度,规范公开流程,确保信息发布的及时性和准确性。我们致力于打造“阳光”政务,充分发挥交通行业政府信息在服务经济发展大局和服务人民群众中的重要作用。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43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652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2024年,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些成效,但也清醒地认识到,在信息公开工作水平和质量方面仍有待提升,一是政府信息公开质量不高,公开内容及时性有待加强;二是经办人员工作能力与越来越严格的政府信息公开要求仍有一定差距,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意识仍需进一步提高。

  (二)改进措施

  下一步,我局将在市委、市政府领导下,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相关文件要求,针对性地改进信息公开工作的薄弱环节,进一步提高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一是加强业务学习,提升政务公开能力。二是高效发布政府信息公开法定内容。及时公布重要信息,不断提升信息发布的深度和广度。三是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信息公开各项制度。规范和完善政务公开的内容、形式,对涉及公众关心的重大问题、重大决策应该公开的及时公开。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