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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梅州市兴宁市交通运输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1481007228155N/2025-00039 分类:
发布机构: 梅州市兴宁市交通运输局 成文日期: 2025-04-03
名称: 关于26家业户道路普通货物运输经营许可证逾期的公告
文号: 发布日期: 2025-0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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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6家业户道路普通货物运输经营许可证逾期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5-04-03  浏览次数:-

  经核查,截至2025年3月31日,兴宁市黄陂镇石群辉货物运输部等26家(具体名单详见附件)道路普通货物运输业户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届满未延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第一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行政机关应当依法办理有关行政许可的注销手续:(一)行政许可有效期届满未延续的”规定,现对上述26家业户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名单予以公告,逾期未延续的将依法注销。

今后,我局将定期对《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超过有效期的普通货运业户名单进行公示,并对逾期未延续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及其名下营运车辆依法予以注销。

  特此公告。



  附件: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超过有效期的普通货运业户名单





兴宁市交通运输局       

2025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