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兴宁市教育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紧密围绕省委“1310”具体部署和市委决策部署,扎实推进市委、市政府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要求,深入推进教育领域法治建设,全面推进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取得了良好成效。根据中共兴宁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兴法治办〔2024〕10号)要求,现将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具体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主要工作情况
(一)强化理论武装,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第一时间开展学习研讨,通过召开局党组会议、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局主要负责同志带头宣讲、教育系统干部大会等形式,深入学习宣传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并开展集中交流研讨,在全市教育系统掀起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的热潮;利用共产党员网、广东党建、梅州党建、兴宁党建等平台,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建设的重要论述和视察广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筑牢信仰之基、补足精神之钙、把稳思想之舵。
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推进政治理论学习,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通过党组会、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三会一课”“学习强国”平台等方式,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充分发挥法治副校长和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作用,结合重要时间节点,通过法治课、讲座、班会、实践课等多种方式,让习近平法治思想进机关、进学校、进课堂,提升学校依法治教水平,提高师生法治素养。
(二)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建立健全普法责任机制。成立兴宁市教育局“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工作领导小组,局主要负责人任组长,谋划制定《兴宁市教育局“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实施方案》,印发兴宁市教育局“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清单,严格落实部门普法责任,强化教育行政部门工作人员的法治观念和法治素养,全面推动教育系统法治建设。
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局党组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领导职责,局主要负责人亲自统筹督促法治政府建设,协调解决法治政府建设中的问题,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法治政府建设全过程各方面。
加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落实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清单制度,局主要负责人带头学习掌握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为全市教育系统党组织书记、教育局干部职工讲授题为“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自觉做遵规守纪的带头人”的专题党课,做尊规学规守规用规、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
提升依法行政能力。组织开展全市第一批依法治校示范校创建活动,深入推进依法治教、依法治校,兴宁市第一中学被认定为广东省依法治校示范校,通过大力推广示范校典型经验,持续提升各中小学依法治教能力。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试制度,开展2024年度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试,局机关全体干部职工学考通过率100%,干部队伍法治素养和依法行政能力持续提升。
(三)聚焦主责主业,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
市教育局围绕《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兴宁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部署要求,紧扣我市2024年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工作要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全面建设法治政府。
1.加强法治宣传,提高法治观念和法治素养
组织开展“学宪法 讲宪法”活动。印发《关于组织参加第九届全省学生“学宪法 讲宪法”活动的通知》,组织全市学生参与学讲宪法素养竞赛和演讲比赛;推动实施“宪法卫士”行动计划,全市学生参与“宪法卫士”7万人次。
积极开展“宪法宣传周”活动。印发《关于开展2024年全市教育系统“宪法宣传周”活动的通知》,以“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为主题,组织全市各中小学参与教育部举办的2024年国家宪法日教育系统“宪法晨读”活动,并通过主题班会、校园广播、校园宣传栏、国旗下讲话等多种方式,推动教育系统学习宣传宪法,加强宪法法治教育。
组织民法典进学校主题宣传活动。聚焦青少年权益保护,充分利用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通过开展民法典主题班会、法治宣讲、以案释法等形式多样的“民法典进学校”学校宣传活动,加强青少年学生法治教育。
推进法治宣讲进校园工作。联合市委政法委举办2024年兴宁市法治宣讲进校园暨中小学法治副校长培训活动,通过上法治教育公开课和专题讲座等形式,进一步加强青少年学生法治教育,提升全市中小学法治副校长专业能力,全面提高全市青少年学生的法治观念和法治素养。
2.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全面提高依法履职能力
梳理权责清单并实行动态管理。按要求组织梳理权责清单,目前,我局共有行政许可22项、行政处罚12项、行政给付7项、行政检查15项、其他行政权力7项、公共服务事项3项,新增教育入学一件事,持续开展“二次统筹”改革和政务服务“极简审批”改革,简化办事流程,精简办事材料,提升服务效能。
健全动态清理工作机制。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梳理研究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根据法律法规及政策的立改废情况,做出处理意见并公示。做好公平竞争年度审查,审查相关政策措施和代拟的以本级政府名义印发的文件,未发现有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
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制度。开展重大行政决策后评估工作,对《兴宁市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学位补贴实施方案》进行决策后评估,严格执行评估程序,通过调查研究全面调查了解重大行政决策实施情况,客观作出评估,将决策后评估结果作为调整重大行政决策的重要依据。
3.规范行政执法程序,强化行政执法成效
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积极推进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依托广东省一体化行政执法平台进行执法办案,积极参加行政执法培训,提高执法规范化水平。做好行政执法事项事前公开、事中公示、事后公开,及时将所有行政执法结果录入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进行公示。
加大教育执法检查力度。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制定了6项部门随机抽查事项和3项联合抽查事项,围绕校园安全、食品安全、资助工作、中小学教育装备产品、学校招生办学情况等方面开展检查,合计抽查各类学校、幼儿园61所,抽取执法检查人员12人,及时公示检查结果。
落实行政执法监督制度。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依照《广东省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标准》,对11宗行政检查执法案卷和1宗行政处罚执法卷宗进行自查自评,所有行政执法行为的执法主体、执法程序合法,调查认定事实清楚、证据充分,执法文书规范,案卷完整齐全。
通过系统性、全面性的理论学习,不断提高干部职工法治建设意识,结合重大时间节点加大法治宣传,营造自觉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氛围;加大执法培训力度,逐步健全教育行政执法体制机制,提升行政执法效能。
二、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虽然我局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也取得一定的工作成效,但与上级的要求和群众的期盼相比还存在一定差距,主要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普法宣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有待进一步提升,行政执法队伍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
一是普法宣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有待进一步提升。学校开展普法宣传教育主要通过开设法治课、班会课等传统方式对全体学生开展普法,但授课内容多为宪法、民法典、道路交通安全法等广泛性和普适性法律法规,普法方式、内容相对单一,缺乏趣味性、多样性,授课内容难以深入人心、实效性不够强,对不同群体的学生开展针对性的普法效果有待提升,需进一步积极探索创新普法宣传教育的方式方法,扩充丰富普法内容,对不同类型的学生群众开展有针对性、趣味性强的普法,让学生自觉学法守法用法,加强普法实效性。
二是行政执法队伍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目前,我局行政执法队伍相对比较薄弱,未独立设置专门的行政执法部门机构,行政人员编制较少,且教育领域工作点多、线长、面广,行政许可、行政检查、行政处罚等行政执法事项较多,行政执法人员缺乏相关法律专业背景,行政执法专业性不强,需进一步提高行政执法队伍专业化水平和综合能力素质,提升依法行政能力。
三、2025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
强化政治理论学习。继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的决策部署上来,推进教育系统法治建设再上台阶。
加强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充分利用“学宪法 讲宪法”、“宪法宣传周”、民法典宣传等系列活动,大力宣传宪法、民法典、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家庭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营造浓厚的法治宣传氛围,不断提高青少年学生的法治观念和法治素养;持续开展法治宣讲进校园工作,充分发挥法治副校长作用,认真谋划推进学校法治宣传阵地建设,提高普法的针对性,进一步增强青少年学生法治教育实效,努力做到尊法学法守法用法。
完善行政执法体制建设。贯彻落实《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加大行政执法教育培训力度,进一步提升执法人员持证率,切实提升行政执法能力和水平。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联合执法等工作机制,加强与司法、市场监督管理局、消防等部门的沟通协作,规范执法,提升行政执法效率。创新行政执法方式,进一步完善包容审慎监管执法,做到宽严相济、法理相融,让教育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
兴宁市教育局
2024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