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任务
(一)负责宣传贯彻国家、省、市有关森林公园管理和旅游发展的政策和法规;对上衔接国家级旅游景区和国家森林公园业务。
(二)负责森林公园景区的规划、保护、建设、利用和管理;制定《神光山管理规则》,并组织实施。
(三)负责神光山国家森林公园景区的日常监管工作,协助林业部门、辖区镇(街道)做好神光山国家森林公园的森林防火、林木病虫害监测与防治等工作。负责景区内花木抚育、林地保护利用,保护神光山国家森林公园景区森林资源及其生态环境。
(四)负责景区的旅游综合服务工作,负责保护和管理神光山国家森林公园景区景点的文物、建筑、设施。
(五)负责神光山国家森林公园景区环境卫生、道路清障的管理工作。
(六)负责神光山国家森林公园景区车辆停放、游客秩序的管理。
(七)负责神光山国家森林公园景区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安全管理工作。
(八)协调神光山国家森林公园内宗教活动场所秩序的管理。
(九)承办市委、市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负责人:张国旋 联系电话:0753-33585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