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宁市农业农村局主动公开基本目录
第一部分 概述
一、主要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1号,2019年4月修订)
2.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1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实施细则的通知(国办发〔2016〕80号)
4.《广东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做好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宣传贯彻工作的通知》(粤办函〔2019〕115号)
5.广东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省市县三级主动公开基本目录编制发布工作的通知(粤办函〔2021〕255号)
二、责任主体、公开时限、方式和监督渠道
【责任主体】兴宁市农业农村局
【公开时限】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公开方式】局门户网站主动公开
【监督渠道】通过局门户网站互动、电话监督
电话:0753-3388247
第二部分 主动公开基本目录
序号 | 公开类别及事项 | 公开内容 | 责任 单位 |
一级 | 二级 | 三级 |
1 | 政 务 公 开 | 领导信息 |
| 领导简介、分管工作等 | 人事股 |
2 | 机构职能 |
| 机关职能、机构设置、 负责人姓名、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等信息 |
3 | 信息公 开指南 |
|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名称、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接收信息公开申请的方式、途径等 | 办公室 |
4 | 政府信 息公开 |
| 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单行条例、规章等 |
5 | 工作年 度报告 |
|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吿、政府网站工作报表、法治政府建设报告等 |
6 | 依申请 公开 |
| 链接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系统 |
7 | “双公示”专栏 | 行政许可公示 | 我局行政许可事项实施清算、办理流程、办理进度及结果公示等 | 种植业管理股、渔业发展股、畜牧与饲料股、兽医与屠宰管理股、科技教育股、农业机械化管理办公室 |
8 | 行政处罚公示 | 行政处罚信息公开 | 执法大队 |
9 | 部门预决算 |
| 本级预算、决算公开信息,以及纳入编制范围的下属部门预算、决算公开信息 | 计划财务股,各下属单位 |
10 | 安全生产 |
| 农业生产安全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等 | 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股等相关股室 |
11 | 工作动态 | 我局召开的会议、领导同志活动及有关工作部署、进展等内容 | 各股室单位 |
12 | 通知公告 | 通知公告内容 | 各股室单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