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梅州市兴宁市宁中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00722893x/2016-00003 分类:
发布机构: 兴宁市宁中镇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16-01-27
名称: 宁中镇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文号: 发布日期: 2016-0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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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中镇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16-01-27  浏览次数:-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编制,全文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梅州市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要点分工方案》落实情况、建议和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等七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宁中镇人民政府联系(地址:兴宁市宁中镇机场路1号,联系电话:0753—3392189)。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5年,我镇在市政府的领导下,在市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的指导下,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广东省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办法》、《广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过错责任追究办法(试行)》、《广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办法(试行)》等各项法规、制度,按照市政府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继续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动公开依法应公开的非涉密政府信息,努力做到完整、准确、及时。 

(一)主动公开信息情况。

1、2015年通过本镇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总数252条,其中:新闻动态类66条;村务公开类36条;政务公开类17条;办事指南类8条;其他信息类125条。

(二)重点公开内容。公开了本行政机关主要领导姓名、职务、工作分工以及机构职能、下设机构、工作职责、办公地址、联系电话、工作动态等。 

(三)公开形式。

1、通过互联网的形式公开。

 

(1)通过本镇网站,对外公开最新工作动态,及时发布信息,确保信息的时效性,准确性。

(2)通过党务、政务、党廉信息公开平台,定期发布、公开各项工作内容、工作情况及党务、村务、财务情况。

 

2、通过其他途径公开。通过财务政务公开栏、宣传栏、广播、黑板报等载体,将申领种粮直补款、低收入困难户危房改造、低保申请办理等办事程序进行公布,将与群众息息相关的政策法规和规章面向全社会公开,方便群众办事,促进政府工作公开化、透明化、阳光化。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2015年我镇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5年,我镇没有对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收取任何费用。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5年我镇没有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引发的举报、投诉、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事件。 

五、《梅州市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要点分工方案》落实情况

我镇高度重视,严格按照文件要求,主动对接上级职能部门,明确责任,确保方案中提出的各项任务落实到位。

六、建议和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宁中镇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收到代表五人以上联名提出的议案5件,其中,关于水利方面4件,环境保护方面1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有关规定,大会秘书处议案组对代表提出的议案、建议和意见进行分类整理,经议案审查委员会审议,决定将  5  件作为议案,交由镇人民政府进行重点办理。我们将秉着对人民负责的态度,对属于本级政府办理的,我们将认真对待,积极创造条件,在条件具备时给予及时解决,争取早日落实;属于上级部门解决的,将积极主动地向上级有关部门反映,争取得到重视和支持。并在宁中镇(网址:http://ningzhong.xingning.gov.cn/) 政务公开栏公开。

 

 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我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加强宣传和培训、完善长效工作机制等方面存在不足。 

    (二)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 

     2015年,我镇将继续严格按照信息公开的各项要求和目标,依托信息化和电子政务平台,建立并不断健全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系统。   

1、加强培训和宣传工作。加强对领导干部和政府信息公开业务人员的培训,提升公开意识,提高业务水平。

2、建立长效工作机制。继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处理、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目录编制、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类目备案、重大决定草案公开情况备案等工作,继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的监督、评议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