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1144148100722893XC/2024-00048
梅州市兴宁市宁中镇人民政府
2024-05-19
梅州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下调!
2024-05-20

梅州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下调!

发布日期:2024-05-20  浏览次数:-

5月18日

梅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发布通知称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下调

个人住房公积金

贷款利率的通知》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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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梅州自2024年5月18日起,下调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0.25个百分点

  5年以下(含5年)和5年以上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分别调整为2.35%2.85% ;

  5年以下(含5年)和5年以上第二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分别调整为2.775%3.325%

  一、政策调整前后利率具体有什么变化?

  调整前,我市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为5年期以下(含5年)2.6%、5年期以上3.1%,第二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为5年期以下(含5年)3.025%、5年以上3.575%。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下调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的通知》的要求调整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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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利率调整时间的界限是什么?

  2024年5月18日(含)以后发放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按调整后的新利率执行。

  2024年5月18日前已发放未结清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于2025年1月1日起按调整后的新利率执行。

三、利率调整后可减少多少负担?

  以当前梅州首套住房贷款50万元、贷款年限30年和等额本息还款方式为例,调整前利息总额约27万元、月供2135元,调整后利息总额约25万元、月供2068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