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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梅州市兴宁市气象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24414000072285000/2025-00004 分类: 其他、通告
发布机构: 梅州市兴宁市气象局 成文日期: 2025-01-16
名称: 兴宁市气象局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文号: 发布日期: 2025-0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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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宁市气象局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5-01-16  浏览次数:-

       今年来,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紧紧围绕《兴宁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中共兴宁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2024年工作要点》和《兴宁市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5)》《中国气象局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 (2023—2025年)>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加强气象制度建设,严格执行气象法律法规和规章,不断提高气象部门行政执法水平和行业监管能力,依法履行社会管理职能,稳步推进气象法治建设.

       一、深化理论学习,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一是全方位开展理论学习。始终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局党组会第一议题,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通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支部“三会一课”、青年干部理论学习,在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上持续用力。二是开展党纪学习教育。邀请市局纪检组组长讲授党纪学习教育专题党课,召开警示教育会、违纪行为典型案例通报会。

       二、坚持学思践悟,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一是深入学习宣传贯彻。我局坚持用习近平法治思想统揽气象发展工作全局,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维护稳定的能力。坚持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推动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常态化,集中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二是坚持法治建设与业务同部署同推进。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围绕省委“1310”具体部署、梅州市委、兴宁市委工作安排,协同推进经济社会发展和法治建设,坚持行政业务与法治建设同部署、同推进、同落实,确保气象工作始终沿着法治轨道扎实推进。

       三、2024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有关情况

       我局党政主要负责人严格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坚持把法治政府建设作为全局工作的重中之重,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带头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指导日常工作决策,坚持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坚持把严格执行法律法规作为行政决策的根本前提,坚持民主集中制,科学民主依法决策,围绕“三重一大”、经济发展、民生事业、社会管理、党的建设等重要工作主持召开局党组会、局务会研究部署,做到“三重一大”事项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决定。坚持以身作则,带领领导班子成员带头学法。组织制定2024年度中心组学习计划,推动中心组学法常态化。全面落实述法工作要求,主动开展个人述法。坚持将法治建设与党建工作相结合,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内法律法规列入局党组和党支部学习内容,推动全局干部职工积极运用法治思维开展工作、应用法治方式解决问题。

       2024年,我局主要负责人主动作为、积极作为,未发生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

       四、2024年度贯彻落实《兴宁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2024年我局贯彻落实《兴宁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中共兴宁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2024年工作要点》《兴宁市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5)》,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主要举措和成效体现在:

       ()加强法治学习,夯实法治基础。一是始终把学习放在工作首位,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刻领会新时代推进法治中国建设战略部署,认真贯彻实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以“八五”普法为总体规划,加强部署安排,细化落实措施,统筹抓好广大党员、干部职工对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系统学习和教育培训,不定期召开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专题会议,努力提高广大干部职工的社会主义法制理论水平,引导全体干部职工切实用法武装头脑、指导实践和推动工作。二是不断加强干部职工学法,提升法治意识,建立了局党组中心组学法和领导干部集体学法制度,制定年度学习工作计划,不定期开展学法活动。专题学习了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气象法、气象灾害防御条例、民法典、宪法、行政处罚法、广东省安全生产条例、梅州市气象灾害防御规定等法律法规。全局干部职工通过广东学法考试平台、中国气象局气象干部网络培训学院、学习强国、“兴宁普法”微信等网络平台参与法律法规学习,参与知识竞答考试等。2024年党组中心组开展集中学法6次,领导干部学法考试参考率和优秀率均100%,营造全员学法的良好氛围。

       ()严格落实重大行政裁决程序有关规定

兴宁市气象局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制定本部门《兴宁市气象局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我局按照我市推行法律顾问的要求聘请法律顾问,做出重大行政决策前,充分征求法规部门意见,发挥法律顾问专业作用,依法决策。

       (三)持续推进行政审批事项两个100%工作改革,提高政务服务效能。积极配合相关部门政务服务事项“二次统筹”、服务事项跨域通办、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化管理等工作,切实推动政务服务事项受理条件、办理流程、申请材料、办理结果等共性要素实现市域范围统一,全面提高服务质效。持续做好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及时更新知识。2024年未收到企业或群众咨询投诉热线等工单。

       ()强化法治教育,加大普法宣传。为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推进气象依法行政,提升基层执法能力水平,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按照年度普法工作计划和“谁执法谁普法”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把气象普法与气象安全“五进”相结合。把气象法制教育的宣传工作融入到气象科普宣传中,进一步推进气象普法工作的常态化。充分利用微博、微信、融媒体等渠道,线上线下同步开展气象法制宣传。二是积极参与地方部门组织的各种宣传活动,通过进企业、进乡镇、进社区、学校等方式摆摊设点、图片展示、派发资料等形式向全局干部职工、企业、群众宣传气象法律法规知识,不断增强广大干部群众法治意识,促进企业和干部职工知法守法用法,养成遇事找法的习惯。

       ()清理规范性文件。严格按照市委市政府和相关部门的要求,开展涉企行政规范性文件、政策文件清单梳理,经梳理,我局未有制定涉企行政规范性文件、政策文件。

       (持续推进常态执法。我局对行业监管落实常态化执法检查,主要以“双随机、一公开”、多部门联合执法检查、日常巡(抽)查等方式开展执法检查,强化对企业的事中事后监管。今年制定2个抽查计划,按照抽查事项清单对防雷重点单位和气象灾害防御重点单位开展随机抽查,共抽查企业14家,公开检查结果14个。

       五、2024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法治政府建设虽然取得一定的成效,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依法行政能力有待提高,新进执法人员对粤执法平台操作不熟悉。二是行政执法工作推进的力度不强。无专职的执法人员,持证的行政执法人员均为兼任,执法能力和经验还有待提高,执法队伍素质与法治政府建设要求仍有一定的差距。

       六、下一年工作计划

       2025年我局将围绕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求,做好以下工作:

       (一)继续加强理论学习,加强业务培训。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为指导,进一步提高气象干部职工依法行政的意识、能力、法治思维和责任感,坚持依法行政,依法办事,把气象法治建设工作落实到依法管理的实践中,推进我市气象依法行政进程,努力提高部门法治化管理水平,争取取得更好的成绩。

       (二)加强气象普法宣传教育。通过专题学习会、专题讲座、等方式,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增强气象依法行政的能力。运用新媒体,挖掘气象普法宣传的广度和深度,增强社会公众的气象防灾减灾意识,为气象依法行政工作营造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