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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兴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1481570173763F/2025-00002 分类:
发布机构: 梅州市兴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成文日期: 2024-12-23
名称: 兴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文号: 发布日期: 2025-0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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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5-01-06  浏览次数:-

  2024年,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要求,我局以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有关法治建设重大部署,严格贯彻落实《兴宁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对照《兴宁市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等文件,切实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纳入全局工作重点,不断提高依法行政水平,为我市人社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保障。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法治建设重大部署的情况

  我局坚持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重点内容,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形成领导带头学法普法用法,推动领导干部带头学习、模范践行,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一是强化理论武装。认真落实“第一议题”“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理论学习制度,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引导党员干部不断增强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全年组织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14次,班子成员围绕全国两会精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党纪等专题研讨4次;开展专题调研,形成调研报告7篇。各党支部采取“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形式共组织开展集中学习161次。二是开展理论宣讲。成立了兴宁人社系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宣讲团,宣讲团成员带头学深悟透全会精神,引导人社干部职工坚决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全会精神上来,把智慧和力量凝聚到落实全会确定的目标任务上,充分激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领域改革的强大动力。

  二、2024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情况,紧密围绕省委“1310”具体部署和市委决策部署推动法治兴宁建设的具体举措

  1.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定领导下,我局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和省市关于法治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局主要负责人亲自推动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服务型执法,运用法治思维和方式深化改革、解决矛盾、维护稳定。对于法治建设的重要工作,局主要负责人亲自部署、过问和协调,严格遵循《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一是扎实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局属各支部已累计开展党纪学习教育74次,帮助党员干部更加深入领会《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内容,提升党纪意识。其中,党委、党支部书记讲纪律党课共14次,通过党纪学习校正思想、约束行为、改进作风。局党委于7月10日组织召开了人社局领导干部教育警示会暨党规党章党纪学习教育培训班,突出以案说德、以案说纪、以案说法、以案说责这个重点,以身边人身边事作为教材,分析条例内容,为人社党员党员干部上了一堂生动又深刻的纪律党课。局属各党支部分别组织到党风廉政教育基地参观学习,共5次168人。社保局党支部开展了党员培训班5班次29人。局属各支部以不同形式开展了“牢记入党初心、践行担当使命”主题党日活动,让党员同志们重温党的历史,提升党性修养,增强纪律意识,筑牢思想防线。二是组织党员干部集中观看了警示教育专题片《迷失》和《底线》,以案为鉴、以案说纪,做到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进一步增强党员干部的纪律意识和底线思维,以更加饱满的热情和更加扎实的作风,为党和人民的事业贡献自己的力量,时刻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宗旨。

  2.贯彻落实《兴宁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4年全面依法治市工作要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一是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打造专业化执法队伍。认真贯彻落实《兴宁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兴宁市2024年全面依法治市工作要点》《兴宁市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严格落实执法三项制度。根据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要求,我局积极做好相关的公示工作。我局所办理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案件,按要求在广东省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进行公示,2024年度,我局“双公示”事项19条。二是行风建设全面加强。按照上级要求,我们结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职能职责和工作实际,积极推进人社领域政务服务“极简审批”改革,深化“行政审批事项100%网上受理、100%网上办结”,推进政务服务规范化,做到187项政务服务事项100%进驻人社分厅,“网办”办结率实现100%,我局所有行政审批类项目全部实行“零收费”,申报材料、办理流程和审批办理时间都得到了规范和实现了“精简”,实现了为民服务提速增效的目标。此外,我局严格执行《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若干规定》,加强作风建设,集中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三严格遵循重大行政决策的法定程序,确保决策的科学性和公正性。全面推动政务公开,在遵循市有关部门确定的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的基础上,结合我局的实际情况,深入了解群众的需求和关切。始终把群众最关心、与群众利益关系最紧密的工作作为信息公开的重点,力求做到及时、透明、准确地公开政府工作的办事结果。2024年度,我局网站发布政务信息273条。

  3.学习宣传贯彻新施行、新修订法律法规。一是组织专门培训学习。为贯彻实施新的法规规定,根据上级安排部署,对在职工作人员开展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继续教育,针对各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学员进行有针对性的培训宣传。2024年,人社系统全年开展学习培训11场次。二是狠抓人社部门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用法和干部职工法治教育。采取集中学习与自学相结合,学习法治理论与学习法律条文相结合的方法,继续坚持和完善局党组学法制度、开展领导干部法治讲座、增强领导干部学法效果;组织干部职工轮流旁听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案件庭审12场次,现场接受教育;按上级安排,组织执法人员、干部职工参加省、市人社部门组织的各种法律法规知识培训6场次。通过这些学习活动,领导干部的依法决策意识得到进一步提高,干部职工的法治意识明显加强,依法行政水平明显提高。注重加强行政执法监督,提高政务服务效能建设。要求机关公务员及行政执法人员加强政策法规学习,熟练掌握《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广东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等法律法规内容,加强行政执法监督,严格行政执法程序,规范行政行为,严格按照工作流程要求行使行政权力,遏制劳动违法行为的发生。2024年,监察督促各类企业补签、完善劳动合同1300多份,发出限期改正指令书29份、行政处理决定书25份,申请法院强制执行30宗。四是坚决维护司法权威。严格执行行政机关出庭应诉、支持法院受理行政案件、尊重并执行法院生效裁判的制度。通过一系列行动,我们展现出对司法制度的尊重和对法律判决的敬畏,进一步树立了司法的权威性,加强了行政机关与法院之间的良好合作关系,共同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做出努力。2024年,出庭应诉4场。五是加强行政执法人员能力建设。在行政执法人员能力建设方面,我局在深入学习宣传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的同时,首先是抓好全局干部职工,特别是行政执法人员的法治教育,依托我市开展的普法活动把普法学法工作落到实处;其次是组织全局60人通过广东省学法考试,进一步提升我局领导干部和公务员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意识和能力。六是注重规范行政执法程序,确保公正透明的执法环境。我局严格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等有关要求,对行政执法程序进行规范,建立健全的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同时对于群众关注的热点和难点问题,如劳动薪酬、社会保险等,认真组织专项整治活动,确保依法治理工作取得实际效果,切实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2024年,组织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36家次。七是优化行政执法流程,提升执法效率。实现劳动人事争议案件的快立、快调、快审、快结,除法律法规规定的特殊情况外,所有案件将力争在45天内审结。及时高效办理工伤认定申请,致力为群众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公共服务,确保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得到及时维护,进一步提升行政执法的社会满意度。2024年以来,受理劳动事故伤害案件467宗,其中工伤认定157 宗,结案157宗,劳动能力鉴定 110宗,其他咨询解答及协议调处200多宗。八是加强技师学院师资培训,开设习近平法治思想相关课程。通过派遣思政教师参加思政教育能力提升培训班、参与省人社厅组织的集体备课活动、召开思政课建设工作研讨会等方式,进一步明确了法治教育的方向和目标,提升教学质量。同时将习近平法治思想融入日常教学,开设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职业道德与法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生读本》等课程,引导学生深入理解法治思想的内涵和精髓,培养学生的法治思维和法治素养。加强普法宣传,提高全社会劳动保障法治意识。严格执行“谁执法谁普法”原则,根据《兴宁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以深入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核心人社法律法规为主线,从维护职工根本利益出发,积极协调组织,与司法局等相关部门紧密配合,利用各种形式广泛开展劳动保障政策法规宣传活动。有效地增强了社会各界的劳动保障法治意识,促进了劳动关系和谐稳定发展。

  4.多措并举稳定就业工作。坚持就业优先战略,以落实落细就业优先政策为抓手,深入实施创业就业扶持各项措施,全力以赴确保就业局势稳定。强化就业服务,提升就业质效,深入开展各类线上线下招聘会61场,印发就业创业政策宣传手册1.5万份。加大就业创业资金支持力度,累计使用中央和省就业创业专项资金1090.62万元。加强重点群体帮扶,深入推进三项工程,大力开展职业技能培训,促进创业带动就业。2024年,我市城镇新增就业4370人,城镇失业人员再就业2758人,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248人;成功建设1个“兴宁市就业驿站”、1个线下综合零工市场和2个线上零工服务站点,累计服务4112人次,帮助41人实现就业,服务企业82家,举办直播带岗18次,收集发布就业岗位信息592条,收集发布就业岗位数9046个。

  5.加大保障劳动者工资支付工作力度。全面贯彻落实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社会保险法等政策法规,建立健全17项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机制,加强了日常巡回监察及劳动工资支付专项检查和隐患排查等活动,从源头上预防化解劳资矛盾纠纷。2024年,兴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保障监察综合执法大队立案办理各类劳动违法案件395宗,为563名劳动者追回拖欠工资等待遇1050.6万元。

  6.加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坚持依法维护企业和职工双方当事人合法权益为宗旨,充分发挥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的职能作用,努力实现快立、快调、快审、快结,及时妥善解决劳资纠纷。开展农民工工资争议速裁庭建设专项行动,设立兴宁市农民工工资争议速裁庭,依法保障农民工劳动报酬权益。2024年,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院共受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75件,涉及劳动者人数81人,涉案金额近1000万元。案件主要涉及仲裁请求主要包括工伤赔偿、确认劳动关系、经济补偿、违法解除劳动关系赔偿金等项目。基层兴宁市宁新街道办事处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中心工作突出,被评为梅州市唯一1个全国性的工作突出基层劳动人事调解组织。

  三、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部门联动机制不够健全。劳资纠纷突发事件的处置是一项综合性很强的工作。人社部门在与建设、公安等部门联动处置劳资纠纷突发事件的工作中虽然做了一些有益的尝试,但个别部门的行业主管作用没有很好发挥出来。部分劳动者采取过激方式维权时,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力度不大,导致过激维权违法成本极低,这些都严重影响了劳资纠纷突发事件处置效率。

  (二)普法宣传形式略显单调。法律法规内容严谨单调,直接学习宣传,普法内容不易接受,效果不理想,缺乏有效的宣传方式提升普法工作的吸引力和时效性。普法宣传过程中过分注重了法律条文的解读和经办程序的规范,没有进一步深挖条文背后的理念、逻辑和意义,政策宣传仅能填补法律知识匮乏,但还未能内化为一种思维模式。

  (三)执法力量较为薄弱,由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头绪多、范围广,事务庞杂,对依法办事、严格法定程序、崇尚法律权威上还有待进一步加强。例如,对部分规范文件的制定程序意识需要有所增强,文件的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

  四、下一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下来,我局将围绕自身职能职责,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规划扎实推进法治建设各项工作,形成长效机制,为兴宁市人社事业高质量发展迈上新台阶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一是健全各部门联动机制。在法治建设中健全各部门联动机制需要从明确联动目标、完善联动制度、强化联动执法、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和加强监督考核等方面入手,通过完善上述措施,形成部门间协同作战的合力,共同推进法治建设取得实效。二是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充分利用法治宣传月、农民工工资支付专项检查、用人单位法律法规知识培训会议等活动契机,开展宪法及法律法规进企业、进社区、进学校等宣传教育,全面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积极引导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同时,使执法人员在执法普法的同时不断提高自身法治素养和依法行政能力。三是继续加强公正文明执法。规范行政执法程序,明确行政执法责任,建立健全内部评议考核机制,促进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共同打击人社领域内违法犯罪行为。推行重大执法法制审核、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等制度,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兴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