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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兴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1481570173763F/2025-00161 分类:
发布机构: 梅州市兴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成文日期: 2025-11-28
名称: 2026年梅州兴宁市第一中学赴高校引进急需紧缺学科教师公告
文号: 发布日期: 2025-1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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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梅州兴宁市第一中学赴高校引进急需紧缺学科教师公告

发布日期:2025-11-28  浏览次数:-

  为深入贯彻落实广东省“百万英才汇南粤”行动计划,集聚更多优秀人才来兴工作,进一步推动兴宁教育事业的发展,擦亮兴宁一中百年老校的品牌,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301号)和《梅州市实施“青梅计划”集聚优秀青年人才的若干措施》(梅市明电〔2022〕100号)等文件精神,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研究,决定赴高校引进急需紧缺学科教师15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兴宁市第一中学简介

  兴宁市第一中学创办于1906年,由教育先贤何子渊、萧惠长等人创立,是国家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广东省一级学校、梅州市重点中学。学校秉持“办一流名校,育一流人才”的办学目标,坚持“以人为本,塑造高素质的现代人”的办学理念,办学历史悠久,文化底蕴深厚。

  校园占地面积10万平方米,建筑面积8万平方米,绿化覆盖率达96%,环境优美,设施先进,拥有升级的多媒体教室、实验室、体育场馆和宿舍等硬件条件。学校师资力量雄厚,现有教职工376人,其中正高级教师2人、特级教师4人,拥有多名国家级荣誉教师和嘉应名师,通过“名师工程”“青蓝工程”等机制持续促进教师专业发展。办学成果丰硕,先后荣获“全国先进基层党组织”“全国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全国先进体育传统项目学校”“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特色学校”“全国国防教育示范学校”等九项国家级荣誉称号,并牵头成立教育集团,该集团被评为省级优质基础教育集团培育对象。高考成绩长期位居梅州市前列,自2001年以来综合排位持续居各县区重点中学首位,2025年再创佳绩,梅州市总分前十名占5人,特殊类型招生控制线上线803人,地方/高校专项计划录取人数位列全省第一。

  学校正持续深化教育改革,强化集团化办学,努力铸就“受人尊敬的温暖学校”,为区域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

  二、引进对象

  引进对象为符合岗位所需条件(附件1)及《梅州市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人才目录》(教育类)范围的人员(附件2)。

  定向培养服务期内、委托培养、在职培养的毕业生不列入引进范围。

  三、引进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报考年龄为18至38周岁(1986年12月12日至2007年12月11日期间出生),博士研究生以最高学历报考的年龄放宽到45周岁(1979年12月12日以后出生);

  6.目前与梅州市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未满2年的人员可以报考,考取后可享受兴宁市第一中学引进人才绩效奖补,不享受“青梅计划”急需紧缺人才经济待遇;

  7.已与梅州市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且报考前在梅州市外工作满2年的人员,纳入引进对象范围,引进后享受相应待遇;

  8.招聘公告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梅州市范围内的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

  6.目前与梅州市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满2年的人员。与梅州市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且报考前未在梅州市外工作满2年的人员;

  7.曾通过梅州市引进高素质人才计划或引进急需紧缺人才计划引进的人员;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应聘办法及流程

  (一)报名方式、时间、地点

  1.报名方式:在华南师范大学、北京师范大学珠海校区现场设点接受考生报名。

  2.报名时间及地点

  (1)2025年12月6日下午2:00—5:00,北京师范大学珠海校区图书馆广场;12月8日至12月9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北京师范大学珠海校区燕华7栋5层501室。(联系人:陈老师0753-3338610、13826658276)

  (2)2025年12月10日至12月12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华南师范大学广州石牌校园西六宿舍一楼就业广场多功能厅。(联系人:陈老师0753-3338610、13826658276)

  (二)报名材料及注意事项

  1.报名所需材料

  (1)《兴宁市2026年赴高校引进急需紧缺学科教师报名表》一式两份(附件3);目前与梅州市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未满2年的人员报名时须在“备注”栏写明“本人属目前与梅州市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未满2年的人员,自愿考取后只享受兴宁市第一中学引进人才绩效奖补,不享受‘青梅计划’急需紧缺人才经济待遇。”

  (2)近期二寸正面免冠照片一张(背面写上姓名)。

  (3)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毕业证和学位证[报考学历及之前所有学历阶段学历学位证书;未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国内普通高校2026年应届毕业生提供《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或学校证明并附上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国(境)外院校毕业生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函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应聘人员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cscse.edu.cn)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

  (5)招聘岗位所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6)以相近专业报考的,提供毕业证书(已毕业的)、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

  (7)有工作经历的提供劳动合同或工资证明、社保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

  报考人员按《现场资格审核目录表》(附件5)要求装订报名资料。

  2.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者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国家统一招生的2026届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须于2026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等,逾期未能取得的取消聘用资格(在报名资格审核时提交承诺书,见附件6)。其他报考人员须于报名截止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等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关资料。

  (3)应聘者要诚信报名,在规定时间内向用人单位提交报名资料,所提交材料应当真实、全面、准确。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不予聘用。填报《兴宁市2026年赴高校引进急需紧缺学科教师报名表》时,“学习、工作经历”栏目应按时间先后顺序,从初中开始,填写何年何月至何年何月在何地、何单位工作学习、任何职,其中,对大学期间的学习经历,须填写清楚学校、院系、专业名称。为方便招聘单位审核是否构成回避关系职位,家庭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不得漏填,以免影响审核。

  (4)报考者应具备与招考岗位所要求专业一致的学历学位,用符合招考岗位条件的学历专业报考,报考者所学专业按所获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为准,辅修专业、学位种类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

  专业名称及代码参照《广东省2026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4)。

  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名称及代码)的,可以以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毕业院校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若招聘岗位专业条件为“专业”(代码为6位数),应聘人员所获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为该“专业”上的一级“学科”(代码为4位数)或“学科门类”(代码为2位数),可按前款规定以相近专业报考。

  (5)报考人员以最高学历报考的,最高学历及之前任一学历阶段为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以及在职培养的毕业生不列入引进范围。

  若用非最高学历报考的,其所用学历及之前任一学历阶段为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以及在职培养的毕业生不列入引进范围。

  (6)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不得在同一事业单位聘用至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不得在其中一方担任领导人员的事业单位聘用至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工作的岗位,也不得聘用至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的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工作的内设机构正职岗位。

  (三)资格审核

  现场报名时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对报名人员是否符合本公告基本条件及招聘岗位具体条件开展现场资格审核。

  (四)考试

  考试前,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对初审合格的考生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复审合格的发放准考证。

  考试采取说课方式(可根据实际需要增加面谈环节),每位考生说课时间15分钟,备考30分钟。考生参加考试时需携带准考证、身份证(与报名时一致)并按规定时间报到。

  1.考试时间:2025年12月14日8:30。

  2.考试地点:华南师范大学广州石牌校园,具体面试地点另行通知。

  3.成绩计算:考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四舍五入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合格分数线为70分,成绩未达合格线者,不得进入后续招聘环节。如同一岗位考生考试成绩相同的,则按考试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考试主评委评分仍相同的,则另行组织面试。考试结束后,当场向考生公布面试成绩。考生综合成绩=说课成绩。

  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及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4.注意事项:面试时间和地点如有变动,届时由招聘单位另行通知考生,请考生保持通讯畅通。

  五、确定就业意向及体检考察

  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根据同一岗位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拟聘对象。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与拟聘人员在双方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前提下,签订就业协议,并按规定进行体检、考察。体检、考察工作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等文件执行。

  六、公示与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兴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兴宁市教育局门户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没有异议或者异议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

  七、递补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可以在7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进行递补:

  (一)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的;

  (二)考察人选未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的;

  (三)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导致不能聘用的;

  (四)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的。

  递补人选从同一岗位综合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产生,并按照本公告有关体检、考察、公示等规定办理。

  八、优惠待遇及服务期限

  (一)获聘人员为事业编制人员,聘用人员按照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二)获聘人员享受国家及省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同时符合“青梅计划急需紧缺人才补贴(报考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的)”、兴宁市第一中学引进人才绩效考核与奖补发放实施细则(试行)等相关人才政策规定的,可享受如下优惠政策。

  1.生活补贴、绩效奖补、购房补贴。

  (1)博士研究生:经考核,每月最高给予1.5万元补贴(含绩效补贴、“青梅计划”急需紧缺人才生活补贴),补贴时限为10年;入职后在梅州市范围内购房,且工作满5年的,可获20万元购房补贴。

  (2)硕士研究生:经考核,在“青梅计划”急需紧缺人才生活补贴的基础上,可分类叠加给予硕士研究生绩效补贴。最高可获得如下补贴:

序号

毕业院校类别

(硕士&本科)

补贴标准

(元/月)

补贴时限

硕士

本科

1

紧缺目录Ⅰ、Ⅲ类高校

紧缺目录Ⅰ、Ⅲ类高校

10000

10年

2

紧缺目录Ⅳ类高校

9000

10年

3

其他类高校

6000

10年

4

紧缺目录Ⅳ类高校


紧缺目录Ⅰ、Ⅲ类高校9000

10年

5紧缺目录Ⅳ类高校8000

10年

6其他类高校5000

10年

7

其他类高校

紧缺目录Ⅰ、Ⅲ类高校6000

10年

8

紧缺目录Ⅳ类高校

5000

10年

9其他类高校2000

5年

注:含绩效补贴、“青梅计划”急需紧缺人才生活补贴


  入职后在梅州市范围内购房,且工作满5年的,可获15万元购房补贴。

  2.安居保障。符合条件的可申请入住人才公寓。

  3.配偶安置。我市单位新引进博士人才,其配偶在梅待业期间发放生活补贴3000元/月,补贴期限不超过3年。我市引进高层次人才或在我市企业工作的急需紧缺青年人才,其配偶在市外工作且有意愿来梅的,每年拿出一定数量的机关企事业单位岗位,按照对等对口、岗位相近、人岗相适、双向选择、适度分批的原则进行接收安置。

  以上补贴(奖励)均为税前,中途解聘或离职不享受余下所有福利待遇。“青梅计划”生活补贴每工作满一年方可申领,兴宁市第一中学引进人才绩效每工作满半年方可申领。

  九、其他相关事项

  1.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2.本次招聘如有违纪违规的,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等规定追究责任。

  3.本次招聘实行诚信报考,资格审核贯穿本次招聘工作全过程。应聘人员应认真阅读公告、岗位要求,对所提供的各项信息、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有效性负责。凡填写虚假信息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发现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4.报考人员在报名表所填写联系地址和电话必须真实,并保持联系电话畅通。如因联系电话不畅通,导致未能按时接到招聘工作的有关通知而耽误其本人参加考试、体检、聘用的,责任自负。

  5.兴宁市教育局咨询电话:0753-3338610,兴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咨询电话:0753-3263761,咨询答复仅对公告内容及政策给予解释,不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岗位条件进行确认。




中共兴宁市委组织部       

兴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兴宁市教育局             

2025年11月28日          



附件:

1.附件1:广东省兴宁市2026年赴高校引进急需紧缺学科教师岗位需求表.xls

2.附件2:梅州市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人才目录(教育类).wps

3.附件3:梅州兴宁市2026年赴高校引进急需紧缺学科教师报名表.doc

4.附件4:广东省2026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xls

5.附件5:资格审核材料目录表.docx

6.附件6:承诺书.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