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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梅州市兴宁市卫生健康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14813038231434/2025-00108 分类:
发布机构: 梅州市兴宁市卫生健康局 成文日期: 2025-04-24
名称: 兴宁市宁中镇卫生院
文号: 发布日期: 2025-04-24
主题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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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宁市宁中镇卫生院

发布日期:2025-04-24  浏览次数:-


  职责:

宣传贯彻党和政府的各项医疗卫生方针政策,执行各项卫生法律法规;协助本级政府制订和组织实施初级卫生保健、卫生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提供一般常见病、多发病、地方病和中医的基本诊疗服务和医学康复、妇幼保健、精神卫生、基本职业卫生、慢性病管理、计划生育技术等综合服务,承担乡村现场应急救护、转诊服务;执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实行基本药物的零差率销售;开展卫生防疫、疾病预防控制、计划免疫、卫生宣传、健康教育与咨询等公共卫生服务;指导辖区内诊所、卫生站(室)业务工作,对村医和村妇幼保健人员进行相关技能培训;开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社会基本医疗保险的政策法规宣传与咨询,协助做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服务和即时补偿结算等工作,落实农村居民健康档案的管理及服务;协助开展辖区内卫生监督工作,协助处理辖区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承担区域内公共卫生信息收集与报告等任务;开展无偿献血宣传,促进无偿献血事业发展;承担卫生行政部门规定或批准的其他公共卫生服务和适宜医疗服务。

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1、居民健康档案管理服务规范;2、健康教育服务规范;3、预防接种服务规范:4、0-6岁儿童健康管理服务规范;5、孕产妇健康管理服务规范;6.老年人健康管理服务规范;7.高血压患者健康管理服务规范;8.2型糖尿病患者健康管理服务规范;9.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服务规范;10、肺结核患者健康管理服务规范;11、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规范;12.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理服务规范;13、卫生计生监督协管服务规范;14、地方病防治工作规范;15、上职业病防治工作规范;16、重大疾病与健康危害因素监测工作规范;17、人禽流感、SARS防控项目管理工作规范;18、鼠疫防治项目管理工作规范;19、国家卫生应急队伍运维保障管理工作规范;20、农村妇女“两癌”检查项目管理工作规范;21、基本避孕服务项目管理工作规范;22、贫困地区儿童营养改善项目管理工作规范;23、贫困地区新生儿疾病筛查项目管理工作规范;24、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项目管理工作规范;25、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管理工作规范;26、地中海贫血防控项目管理工作规范;27、食品安全标准跟踪评价项目工作规范;28、健康素养促进项目管理工作规范;29、国家随机监督抽查项目管理工作规范;30、老年健康与医养结合服务管理工作规范;31、人口监测项目工作规范;32、卫生健康项目监督管理工作规范。

负责人:   谢飞燕

营业地址:兴宁市机场路4号

营业时间:全天24小时
邮政编码: 514500

联系电话: 0753-33922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