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梅州市兴宁市永和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007228972/2018-00012 分类: 报告、综合政务
发布机构: 兴宁市永和镇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18-03-21
名称: 永和镇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文号: 发布日期: 2018-0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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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和镇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18-03-21  浏览次数:-

永和镇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的要求编制而成。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议案和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复议、诉讼和申诉的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等六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711日起至201712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永和镇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xingning.gov.cn/child/yonghe/)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永和镇政府党政办公室联系(电话:0753-3601839,电子邮箱:Yonghe@xingning.gd.cn)。

一、概述

2017年,我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上级相关工作要求,主要通过镇政府门户网站、镇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平台、电子显示屏等载体,主动公开依法应公开的非涉密政府信息,努力做到权威、准确、及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公开的主要内容

20176月,根据《兴宁市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方案》(兴市府办函〔201726号)要求,原永和镇人民政府网站永久关停,不再保留独立网站,网站所提供的政府信息和政务服务内容逐步迁移和更新至兴宁市人民政府网。本年度永和镇人民政府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总数82条,其中:工作动态类20条;通知公告类42条;其他信息类20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

(二)公开形式

1、通过互联网形式公开

通过兴宁市永和镇人民政府网站和兴宁市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系统对外公开最新工作动态,及时发布信息,确保信息的时效性,准确性。

2、其他途径公开方式

通过财务政务公开栏、宣传栏等载体,将申领种粮直补款、低收入困难户危房改造、低保申请办理等办事程序进行公布,将与群众息息相关的政策法规和规章面向全社会公开,将镇政府工作职能、工作人员职责以及镇内基本情况在公示栏内公开,方便群众办事,促进政府工作公开化、透明化、阳光化。

三、议案和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2017319日我镇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次会议,共收集代表的意见、建议共0件。

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7年,我镇未接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五、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2017年,我镇严格按照《条例》和上级部门有关规定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和申诉的情况发生。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意识有待进一步加强。

二是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的深度还有待进一步拓展。

三是政府信息公开渠道还有待进一步完善。

(二)改进措施

一是完善工作机制,拓宽公开渠道,抓好责任落实,全面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协调、维护更新等工作,确保我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扎实、有序推进。

二是严格按照信息公开的各项要求和目标,围绕政府中心工作,以公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为导向,全面、及时地公开政府信息,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七、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需要说明的事项。

特此报告。

永和镇人民政府

20183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