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和镇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的要求编制而成。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复议、诉讼和申诉的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等六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6年1月1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永和镇人民政府”网站(http://yonghe.xingning.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永和镇政府党政办公室联系(电话:0753-3601839,电子邮箱:Yonghe@xingning.gd.cn)。
一、概述
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是贯彻和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重要举措,是深入推行政务公开,转变政府职能,建设服务型政府的一项重要工作。2016年我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深化公开内容、建立和完善各项制度、规范公开载体形式、加强基础性建设工作等方面取得了很大进展。目前已完成2016年度以来的主动公开类政府信息网上发布工作,公开信息总量达186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公开的主要内容
我镇组织专门人员对政府信息进行了梳理和编目。截至2016年底,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0条,全文电子化率达 100%。其中:机构设置类信息1条,工作动态类信息36条,财务预算收支类信息1条,政府工作报告1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1条,其他文件3条,其他应主动公开信息7条。
(二)公开形式
1、互联网公开方式
在“兴宁市永和镇人民政府网”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公开。
2、其他途径公开方式
通过财务政务公开栏、宣传栏、广播、黑板报等载体,将申领种粮直补款、低收入困难户危房改造、低保申请办理等办事程序进行公布,将与群众息息相关的政策法规和规章面向全社会公开,将镇政府工作职能、工作人员职责以及镇内基本情况在公示栏内公开,方便群众办事,促进政府工作公开化、透明化、阳光化。
三、议案和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我镇没有收到相关议案和提案。
四、对照《梅州市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和省政府办公厅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工方案》(梅市府办函〔2016〕62号)我镇无牵头分工任务。我镇切实按照《信息公开条例》,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并将应该公示的内容在兴宁市永和镇人民政府网站(http://yonghe.xingning.gov.cn/)通知公告栏目公开。
五、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6年,我镇未接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六、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6年,我镇认真按照《条例》和上级部门的规定公开政府信息,没有收取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的任何费用。
七、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2016年,我镇严格按照《条例》和上级部门有关规定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和申诉的情况发生。
八、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我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如何进一步深化公开内容、拓展公开形式、完善长效工作机制、加强宣传和培训等方面存在不足。
(二)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
2017年,我镇将继续严格按照信息公开的各项要求和目标,依托信息化和电子政务平台,建立并不断健全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系统。
1、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进一步深化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选择若干社会关注度高的政府信息作为突破口,逐步形成不同领域的政府信息的公开规则,研究推进行政执法过程中的信息的公开。
2、建立长效工作机制。继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处理、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目录编制、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类目备案、重大决定草案公开情况备案等工作,继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的监督、评议制度。
3、加强培训和宣传工作。加强对领导干部和政府信息公开业务人员的培训,提升公开意识,提高业务水平。同时,通过报刊新闻加强宣传,正确引导社会公众正确行使知情权。
九、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需要说明的事项。
特此报告。
永和镇人民政府
2017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