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居)委,圩镇各单位、镇属各部门:
根据《兴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兴宁市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课外负担开展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兴宁府办函〔2018〕68号)的要求,决定成立永和镇切实减轻中小学课外负担开展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李标明(党委委员)
副组长:潘文彬(文教体育中心)
成 员:江晓东(党政办)
钟飞宇(派出所)
邹作坤(永和中学)
罗星湖(永和中心小学)
罗宇辉(民政)
陈新东(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陈远文(工商和质监所)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镇文教体中心,主任由潘文彬同志兼任,负责处理日常工作事务。
永和镇人民政府
2018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