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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兴宁市永和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1481007228972W/2024-00067 分类:
发布机构: 梅州市兴宁市永和镇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24-08-30
名称: 永和镇人民政府关于在全镇应急管理系统开展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专项行动的公告
文号: 发布日期: 2024-0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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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和镇人民政府关于在全镇应急管理系统开展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专项行动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4-09-02  浏览次数:-

 

  根据省纪委监委有关开展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行动及推动纠治基层消防执法监管领域不正之风的部署要求以及省应急管理厅、梅州市应急管理局、兴宁市应急管理局的工作要求,现决定在全镇范围内开展应急管理系统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举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举报范围

  1.借检查之名吃拿卡要、违规收受礼品礼金;

  2.利用职权职务影响违规借款、违规从事中介等营利性活动;

  3.监管失职失责;

  4.推动整治安全隐患排查流于形式,隐患排查不深入、走过场;

  5.其他涉及应急管理系统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二、举报方式

  1.举报电话:0753-3601839

  2.受理时间:即日起至10月底的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

  三、举报要求

  1.举报人应提供真实有效的举报信息,包括具体问题描述、涉及人员、时间地点等,以便相关部门进行调查核实。

  2.提倡实名举报,对实名举报的问题线索,我们将严格保密,并及时反馈调查处理结果。

  3.举报人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不得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 

  四、处理方式

  对收到的举报线索,我们将按照有关规定认真组织调查核实。对查证属实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绝不姑息迁就。

  欢迎广大群众积极参与监督举报,共同营造风清气正的应急管理工作环境。


                                             永和镇人民政府     

                                             2024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