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现公布兴宁市永和镇人民政府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部分组成。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兴宁市永和镇人民政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党的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在梅州、兴宁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和指导下,我镇始终把政务公开工作作为一项重点任务来狠抓落实,以方便群众办事为标准,继续加大政务公开范围,深化公开内容,规范公开程序、时间和形式,推进我镇政务公开工作取得积极成效。
(一)主动公开方面。2024年,我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上级相关工作要求,主要通过镇政府门户网站、镇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平台、电子显示屏等载体,主动公开依法应公开的非涉密政府信息,努力做到权威、准确、及时。2024年度永和镇人民政府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总数57条,其中:工作动态类25条;通知公告类23条;其他信息类9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2024年,我镇未收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2024年,我镇进一步修订和完善了政府信息管理制度,明确了信息的收集、整理、审核、发布等流程,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和时效性。同时,建立了信息保密审查机制,对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信息进行严格把关,防止泄密事件发生。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化建设,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提高政府信息管理效率。通过引入先进的电子政务系统,实现了政府信息的数字化管理和网络化共享,提高了政府工作的透明度和效率。
(四)平台建设方面。2024年,我镇对政府门户网站进行了全面优化升级,丰富了网站内容和功能,提高了网站的可用性和用户体验。进一步加强了与上级政府和其他部门的平台互联互通,实现了政府信息的共享和协同处理。通过与其他政务平台的对接,提高了政府信息的传递效率和协同处理能力。
(五)监督保障方面。建立政务公开投诉举报机制,畅通群众投诉举报渠道。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和建议,我们及时进行调查处理并给予反馈。同时,我们还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社会各界人士参与政务公开监督,提高监督的广泛性和有效性。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我镇政务公开工作虽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面对新形势、新任务,仍有许多亟待解决的问题:主动向社会公开的信息领域有待进一步拓展,群众参与度不够高。
接下来,我镇将继续落实省、市对政府信息公开的相关规定,针对存在的不足进行改进,制定具体的责任清单,持续优化和规范政务公开流程,推动政务公开工作向制度化、标准化、规范化和信息化方向发展。一是强化团队建设。根据工作需求,增加工作人员,并加强培训,提高专业技能和综合素质,进一步提高信息发布质量,确保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化和规范化。二是落实具体责任。通过建立和完善工作机制,确保目标责任层层落实,保障政务信息公开的时效性、准确性和有效性,确保工作有序进行,并及时更新和发布政府信息。三是拓展公开渠道。遵循规范、实用、简便、易行的原则,进一步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结合传统媒体和网络自媒体等多种形式,使公众更便捷地获取信息。四是提高公众参与度。加大政务公开宣传力度,鼓励公众积极参与政务公开活动,提升公众的参与能力和水平,确保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得到保障。不断增强公众对政府的信任,提升政府的权威性和公信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本单位无收取信息处理费。
特此报告。
永和镇人民政府
2025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