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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梅州市兴宁市应急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1481MB2D2821X5/2021-00126 分类:
发布机构: 梅州市兴宁市应急管理局 成文日期: 2021-11-29
名称: 兴宁市应急管理局主动公开基本目录
文号: 发布日期: 2021-1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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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宁市应急管理局主动公开基本目录

发布日期:2021-11-29  浏览次数:-

    一、概述

    为贯彻落实2019年新修订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实施细则的通知》(国办发〔2016〕80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省市县三级主动公开基本目录编制发布工作的通知》(粤办函〔2021〕255号)等文件有关要求,进一步提高我局主动公开的标准化、规范化水平,依据我局权责清单,特制定本目录。凡列入本目录的公开事项,除《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第十六条规定明确可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均应按要求主动进行公开。

    (一)公开事项和内容

    重点公开组织机构、机构职能、部门文件、行政执法、办事指南、工作动态、部门预决算和三公经费预决算等3类8项内容。

    (二)公开时限

    公开时限为自相关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法律法规、政策文件对公开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公开方式

    通过局门户网站等形式主动公开。

    (四)责任主体

    办公室牵头,各有关股室和直属事业单位根据责任分工分别负责(详见主动公开事项表)。

    (五)监督渠道

    办公室负责受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我局主动公开工作的意见和建议。通讯地址:兴宁市兴南大道北92号。邮编:514500。电话:0753-3331692。

    二、主动公开事项表 

序号

公开类别及事项

公开内容

责任科室

一级

二级

三级

1

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兴宁市应急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办公室

2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一、组织机构

领导分工

局领导的照片、工作分工及个人简历

办公室

3

机构职能

机构主要职能、内设机构

办公室

4

二、部门文件

部门文件

上级部门制定的本局负责执行的及本局制定的各类规范性文件,及除规范性文件之外的其他文件

各有关股室

5

四、工作动态


兴宁市应急管理局工作动态

各有关股室

6

五、部门预决算和三公经费预决算


本局每年财政预算、决算情况

办公室

7

六、其他

联系方式

兴宁市应急管理局联系方式

办公室

8

政府信息

公开年报

本局每年度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