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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兴宁市叶塘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148100722869XH/2020-00038 分类:
发布机构: 梅州市兴宁市叶塘镇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19-09-12
名称: 关于印发《叶塘镇涉黄问题挂牌整治工作 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号: 叶府字〔2019〕19号 发布日期: 2020-0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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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叶塘镇涉黄问题挂牌整治工作 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4-22  浏览次数:-

各村(居)委,镇属各部门和圩镇各单位:

  根据梅政〔2019〕102号文件精神,梅州市委政法委对我镇涉黄突出治安问题进行挂牌整治,时间从2019年8月15日起至2019年12月底,为落实涉黄突出治安问题挂牌整治工作,经研究,决定制定《叶塘镇涉黄问题挂牌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兴宁市叶塘镇人民政府 

2019年9月12日    


叶塘镇涉黄问题挂牌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梅州市委政法委对我镇涉黄突出治安问题进行挂牌整治的有关文件精神,我镇认真开展涉黄突出治安问题排查,深入打击整治叶塘镇汤湖洗浴场所涉黄违法犯罪活动。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从9月起至12月底在辖区深入开展汤湖洗浴场所涉黄问题专项整治行动,为确保专项整治行动取得实效,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保障 

  为扎实开展涉黄问题挂牌整治工作,确保打击整治汤湖洗浴场所涉黄违法犯罪活动取得实效,我镇成立叶塘镇汤湖洗浴行业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具体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万耀明(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练学伟(党委副书记)

  成  员:肖雷鸣(党委委员、副镇长)

  王  忠(人大副主席)

  陈炯番(副镇长)

  曾海坚(派出所)

  陈  雄(综治办)

  游  振(综治办)

  吴彬辉(党政办)

  刁文辉(安监办)

  李小忠(消防办)

  陈  强(市场监督管理所)

  欧阳裕(卫生院)

  彭  政(环  保)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练学伟同志兼任, 地点设在镇综治信访维稳中心,成员为曾海坚、李恩昌、陈雄、游振、邱创辉。领导小组负责开展汤湖洗浴场所综合整治日常工作,并且配合兴宁市公安局开展打击整治汤湖洗浴场所涉黄违法犯罪活动。

  二、工作措施

  (一)制订关于规范汤湖洗浴场所经营秩序的停业整顿通知,及时下发到汤湖温泉洗浴场所及旅业,要求各场所限期整改并签订承诺书。对违反承诺的,按规定依法处理,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二)组织相关部门和镇、村干部会同市局治安大队、消防大队、市场监督、卫生等部门开展打击和整治行动。

  (三)加强巡査,派岀所要坚持安排警力(含辅警)对叶塘汤湖进行巡查管控,由民警及辅警做好巡査工作情况登记。

  (四)加强人员经费保障,在汤湖洗浴场所地段合理选点布局安装“平安视频”以及增设汤湖警务室,设置个治安岗亭,安排民警及辅警驻点开展日常巡防管控等工作。

  (五)派出所要加强与兴宁市公安局治安、刑侦、网警等部门的联系联动,全力协助市公安局开展摸排和侦查, 结合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瞄准刑事打击为主,摸排核查组织、强迫妇女卖淫案件的涉黑恶问题,争取查破一批重大案件及团伙案件,严厉打击批“经营者、组织者、获利者”。

  (六)继续加大宣传力度,表明公安机关扫除、打击涉黄违法犯罪活动的决心,营造严厉打击整治浓厚氛围。同时,有计划组织在接下来通过审验重新开业的经营者开展集中培训,进行法律法规教育,巩固整治成果,因势利导浴室经营者改变经营理念,守法经营,实现洗浴行业健康发展。

  三、工作要求

  (一)明确职责,严格落实责任。各部门要强化工作责任、工作措施的落实,明确派出所是扫除“黄赌毒”工作的主力军,相关责任人要发挥主体责任意识,从严、从细、从实、从全抓好专项打击整治工作。要结合辖区实际,制订工作方案,细化打击措施,确保涉黄专项打击整治行动的有效开展。

  (二)加大宣传,广泛发动群众。在专项整治行动中,要加强宣传发动工作,取得群众的广泛支持,要通过新闻媒体公布本部 门的举报电话,深入发动群众举报涉黄线索,对举报线索,要组织认真核查,查证属实的要立即采取措施。对群众举报情况属实,案情重大的要给予奖励。同时要大力宣传专项行动取得的战果,表明镇党委、政府和公安机关扫除、打击涉黄违法犯罪活动的决心。

  (三)加强配合协作。派出所及镇相关部门要加强联动,配 合协作,在专项整治行动中,一旦发现有洗浴场所涉黄违法犯罪问题,立即上报,确保工作常态化、规范化。镇领导小组要定期召开工作会议,及时通报工作进展,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

  兴宁市叶塘镇人民政府 

   2019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