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1144148100722869XH/2023-00044
梅州市兴宁市叶塘镇人民政府
2023-07-17
关于印发《叶塘镇贯彻落实''1+6+N''工作体系开展矛盾纠纷多元共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叶委字〔2023〕24号
2023-08-10

关于印发《叶塘镇贯彻落实''1+6+N''工作体系开展矛盾纠纷多元共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8-10  浏览次数:-



关于印发《叶塘镇贯彻落实''1+6+N''工作体系开展矛盾纠纷多元共治工作方案》

的通知

各村(社区),镇属各部门和圩镇相关单位:

  现将《叶塘镇贯彻落实“1+6+N”工作体系开展矛盾纠纷多元共治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中共兴宁市叶塘镇委员会        

  2023年7月17日               


  

叶塘镇贯彻落实“1+6+N”工作体系开展矛盾纠纷多元共治工作方案

  为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意见》,落实《广东省开展“1+6+N”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 《梅州市贯彻落实“1+6+N”工作体系开展矛盾纠纷多元共治工作方案》《兴宁市贯彻落实“1+6+N”工作体系开展矛盾纠纷多元共治工作方案》,不断完善基层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机制,加快推进“1+6+N”基层“一站式”矛盾纠纷调处工作体系建设,最大限度地把矛盾风险防范在源头、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结合我镇实际,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省委、梅州市委和兴宁市委有关部署要求,聚焦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创新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以镇综治中心为载体,以力量资源整合为重点,依靠群众、发动群众,加快构建网格化管理、精细化服务、信息化支撑的基层治理平台,全面提升”一站式”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能力和水平,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叶塘、法治叶塘。

  二、目标任务

  在党委领导下,以“1+6+N”(“1”指镇综治中心,“6”指全科网格、法院、检察院、公安、司法以及“粤平安”社会治理云平台,“N”指其他综治力量)工作体系为重要抓手,聚焦“村、社区风险排查,就地矛盾化解,强化诉源治理,促进讲信修睦”,围绕形成矛盾纠纷“发现—研判—流转—处置—反馈”工作闭环,做到“矛盾纠纷多源收集、综治中心一站统筹、专业队伍多元调处、工作流程闭环管理”,最大限度将各类矛盾风险防范在源头、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努力打造新时代“枫桥经验”叶塘样板。

  三、组织领导

  成立叶塘镇“1+6+N”工作体系矛盾纠纷多元共治工作领导小组,由镇党委书记万耀明同志任组长,镇党委副书记、镇长人选罗学宏同志担任常务副组长,镇党委副书记石宏同志任第一副组长,成员由各村(社区)党委书记和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镇综治办,具体负责矛盾纠纷多元共治工作的统筹协调、督促指导、推动落实,办公室主任由石宏同志兼任。

  四、工作措施

  (一)建强综治中心,突出“1”的中枢核心作用

  要聚焦“大事不出镇”,把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作为打造纵横贯通“治理中枢”的关键环节,高标准推进综治中心提档升级,围绕统筹整合、风险研判、矛盾化解、网格管理、指挥调度五大功能,规范”五室一厅”功能布局。全面提升综治中心聚合能力,推进综治中心与调解中心、诉讼服务站、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等深度融合,强化与政法机关、网格数字治理等部门联动,做实集信访调处、调解、仲裁、诉讼、法律援助、困难帮扶、民政救济、司法救助、心理咨询服务于一体的矛盾纠纷调处化解实战化平台,实现“多中心合一,一中心多用,一站式办理”。

  (二)强化对接协作,突出“6“的主力军作用

  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强化诉源治理,立足抓早抓小、应排尽排,发挥网格基层治理“神经末梢”作用,整合汇集法院、检察院、公安、司法以及信访、12345热线、妇联12338、共青团12355、市长信箱等渠道收集的矛盾风险弱信号,综合运用人脸识别、电子门禁、“雪亮工程”视频监控等信息化支撑,依托镇综治中心和“粤平安”社会治理云平台(以下简称“粤平安”云平台)实现对矛盾风险的买时监控、综合分析、指挥处置。

  1.强化全科网格的多网合一、一网统管。

  依据各村(社区)实际优化完善网格设置,推进党建、综治、民政、城综、信访、市场监管、应急管理、卫生健康等各类网格“多网合一”。

  (1)聚焦“小事不出村”,推动网格化服务管理走深走实,做到网中有格、格中有人、人在格上、事在格中、格事尽知。

  (2)发挥网格员排查化解矛盾纠纷的职能作用,通过定期排查、网格巡查、入户走访等,全面排查网格内各类矛盾纠纷,及时将相关情况录入“粤平安”云平台。

  (3)深化“选、育、管、爱”全链条工作机制,建强“网格长、专(兼)职网格员、专业网格员、信息员”的网格队伍,探索在每个行政网格配备1名专职网格员。健全网格党组织体系,落实一个网格设立1个党支部或党小组。

  2.强化公安派出所的动态预警、前端处置。

  (1)进一步做实社区警务,社区民警联合群防群治力量加强日常巡逻防控、矛盾纠纷摸排等工作,一旦发现可能引发案事件的突出风险隐患,迅速报告镇党委、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统筹应对,推动前端解决问题,实现预警在早、处置在小。

  (2)对于摸排掌握的涉稳弱信号或群众反映的涉及政府管理和服务的非紧急诉求,及时将诉求流转至综治中心或引导群众前往当地综治中心反映情况,确保群众诉求及时得到处置和办理。

  (3)对于110报警平台接报的非警务警情,属于12345平台受理范围的及时转交,确保诉求事项及时转至党委、政府并派发相关部门办理,对于非警务类矛盾纠纷或需当地有关人员动态跟踪、跟进处置的风险隐患,及时通过“粤平安”云平台或其他流转渠道转至辖区镇综治中心予以处置,推动矛盾隐患源头化解。

  3.强化司法所的法律服务、多元调解。

  (1)切实履行司法所在调解工作中的日常指导职责,依法建立健全调解组织网络,加强调解员队伍建设,完善调解工作制度,提升调解工作水平。

  (2)加强司法所与镇综治中心、派出所、人民法庭、检察的协同配合,不断提升矛盾纠纷预测预警预防分析综合研判能力,依托综治中心统筹各方面资源开展矛盾纠纷调处,形成调解工作合力。

  (3)做实人民调解“后半篇文章”,加强分析研判、案件处理和成果运用,推动矛盾纠纷类案同处、源头化解和实质化解。

  (4)持续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行动,组织“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积极参与矛盾纠纷调处,探索实施驻村(社区)法律顾问每月不少于1天入驻镇综治中心开展调解服务。

  4.强化“粤平安“云平台的应用推广、提效赋能。

  (1)全面在村(社区)推广应用“粤平安”云平台,力争整合各类信息系统或整合数据资源,解决重复录入、多头分拨等问题,推动实现全域感知、全时预警、全网指挥。

  (2)建立“粤平安”云平台运行工作机制,围绕基础数据采集、网格工单上报、部门协同办理、巡查任务安排等重点考评指标抓督查、抓推进,推动各项考评指标走在全市前列。

  (3)加强综治中心入驻人员、专(兼)职网格员和各职能部门专业网格员等相关人员教育培训,提升队伍信息化应用能力。

  (三)激发要素活力,发挥“N”的生力军作用

  1.强化矛盾纠纷的专业调处、多元化解。

  (1)建立预防化解“大矛盾+小纠纷”工作体系,持续开展社会矛盾专项治理和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对重点领域重大风险和小问题小纠纷及时调处化解,力争做到矛盾隐患排查化解全覆盖、无死角。

  (2)强化重点领域矛盾问题集中攻坚,落实重大矛盾问题领导干部包案和突出信访问题接访下访制度,提升矛盾纠纷化解质量。

  (3)积极引导人大代表、热心党员、退休干部、村民小组长等参与调解工作。

  2.强化社会力量的群防群治、共建共享。

  (1)强化专群结合,以公安干警、责任单位职工、群防群治队伍等为主体,积极发动党员干部、志愿者、生产小组长、退休干部等参与矛盾纠纷调处,形成专业力量引领下的新时代群防共治模式。

  (2)强化社会联动,充分发挥本地区平安建设相关社会组织作用,发动企事业单位支持综治中心、全科网格建设,形成社会安全同防共治社会新风尚。

  (3)推动红色文化、客家优秀传统文化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基层社会治理,促进矛盾纠纷化解,引导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基层社会治理。

  五、工作流程

  以综治中心为枢纽,以“粤平安”云平台为支撑,建立健全各类矛盾纠纷和群众诉求从排查发现到分拨办理再到评估反馈的闭环管理。

  (一)排查受理。群众可通过基层各部门服务窗口、12345热线、粤省事小程序等各种渠道反映诉求,法院、检察院、公安、司法等政法单位排查、收集的矛盾纠纷、涉稳风险弱信号,以及基层网格员在网格化排查中发现的矛盾纠纷、治安问题等事件可通过“粤平安“云平台或其他渠道(涉密信息通过保密渠道)流转至镇综治中心管理员,多渠道受理,一个口归并。

  (二)分拨流转。群众诉求、网格事件受理后,根据类型、区域、规模等要素,进行研判分级,通过“粤平安”云平台等信息系统或人工流转分拨到对应的部门或者事件属地。涉及多部门事件可在镇综治中心统筹协同多部门和属地共同参与。

  (三)处置办理。镇综治中心负责监督、督办群众诉求的办理工作,并通过“粤平安”云平台等信息系统或人工检查对矛盾纠纷事项进行跟踪督办落实,对未及时办理单位进行提醒警示。

  (四)评估反馈。镇综治中心通过信息系统监督、“两代表一委员”监督等多种形式,组织开展群众诉求服务满意度评估。依据各村(社区)、各部门受理处置群众诉求的数量、办理效率、成效满意度等指标,定期进行评估通报,并将结果进行反馈,提升基层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合力。

  六、运行机制

  (一)信息对接机制。充分发挥“粤平安”云平台支撑作用,逐步建立完善“6+N”与综治中心的信息流转工作机制,通过采取二次开发、端口接入等方式,探索建立法院、检察院、公安、司法以及信访、12345热线、妇联12338、共青团12355、市长信箱等平台信息系统与“粤平安”云平台信息系统对接机制,推动实现矛盾纠纷多源收集、综治中心一站统筹。

  (二)分流交办机制。镇综治中心的办公人员、值班人员要认真履行首问责任人职责,对群众反映的各类诉求事项,应第一时间登记,按照程序引导解决。探索在综治中心设立无差别受理窗口,实现“一个窗口”受理群众反映的各类事项和各相关部门流转的矛盾纠纷,分类导入办理程序。对受理的矛盾纠纷事项,在当事人平等自愿的基础上,依法就地进行调解;对暂不具备就地调解条件的,要明确时间、地点、参与部门及人员,组织相关部门及人员,预约开展调解工作。

  (三)吹哨报到机制。坚持问题导向,以解决基层发生的各种问题和群众诉求为工作着力点,建立健全吹哨报到工作机制,对事权不在本级或本级难以化解的矛盾纠纷,综治中心要在镇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及时通过吹哨机制向上级职能部门报告,相关部门要确保吹哨事项有效承接,建立完善基层各类事件处置机制,形成线下闭环处置流程,实现“中心吹哨、部门报到”。

  (四)工作例会机制。镇综合治理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召开2次全体会议,每月至少召开1次专题会议,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和重大矛盾纠纷等事项。综治中心应定期召开各派驻单位参加的调度会,分析研判辖区内社会治安、信访维稳、法治建设、社会治理等综合治理工作,重点研究推进解决重大矛盾纠纷。

  (五)监测预警机制。按照“发现在小、处置在早”要求,充分运用线上线下平台,及时收集诉源、警源、访源、仲源以及“雪亮工程”、电子门禁等预警的矛盾纠纷,主动发现问题隐患弱信号,加强动态监测,全面排查掌握本地矛盾纠纷态势,短期内急剧攀升的矛盾纠纷类型要及时提醒村居或职能部门,敏感、重大矛盾纠纷事件及时报告镇党委、政府。建立重大矛盾纠纷动态预警管理制度,分等级制定对应化解预案,提高工作预见性、针对性和有效性。

  (六)上下联动机制。镇综治中心“对上”实行市镇联动,定期向上一级平安建设领导小组和本级党委报告工作情况、需协调解决的问题等。“对下”实行镇村联动,及时处理相关部门流转的信息以及村(社区)“两委”、网格员反映的问题和事项,组织发动村(社区)居民代表和调解组织参与共商共治,善于借助群众力量化解矛盾纠纷。

  (七)评价监督机制。建立健全规范的监督制度,督办评价各村(社区)、各部门落实综治中心统筹流转的各项工作的落实情况。建立量化考评机制,对进驻部门和人员、网格员考核评比。建立通报机制,定期通报各村(社区)和各部门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开展情况。

  七、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村(社区)、各部门要高度重视“1+6+N”工作体系建设,按照镇党委、政府具体负责、村(社区)具体执行、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的工作原则,成立专门工作小组,研究解决存在的困难和问题。要强化镇综治中心的组织领导,中心主任由镇党委书记担任,常务副主任由镇党委副书记、镇长人选担任,第一副书记由镇分管政法副书记担任,成员由圩镇相关单位、镇属相关部门负责同志担任。

  (二)强化责任落实。镇综治办负责统筹组织“1+6+N”工作体系建设,各村(社区)要因地制宜整合现有资源、人员和设施,不断建立完善相关工作机制,提升矛盾纠纷化解效能。镇分管副书记要履行工作职贵,加强统筹协调、督促落实,推动综治中心充分发挥中枢作用,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各村(社区)、各相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全而加强本行业本地区的矛盾纠纷化解,认真做好人员配备、纠纷化解、结果反馈等工作。

  (三)强化工作保障。要进一步完善镇综治中心经费保障机制,多渠道筹措资金,结合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一并推进“1+6+N”工作体系建设。镇党委、政府统筹保障综合治理委员会和综治中心工作力量,有效支撑保障“一站式”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开展。

  (四)强化督导考评。镇综治办把建立健全“1+6+N”工作体系开展“一站式”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成效纳入平安建设考评内容,作为镇党委、政府督导重点工作来推进。结合工作实际,对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进行通报表彰;对因矛盾纠纷化解不力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将依法依规依纪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