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兴街道2018年开展社会治理
“家庭创星”活动工作方案
2017年,我街道认真贯彻落实省、梅州市、兴宁市《关于镇街道综治信访维稳中心全面实施目标管理的指导意见》,在五里村、新联村试行社会治理 “家庭创星”创建活动,取得了显著成效。2018年,我街道将全面开展创建社会治理“家庭创星”活动,在原有创建试点工作的基础上,总结经验,依托新推行的“综治e通”及综治联勤指挥平台,扎实推进街道“中心+网格化+信息化”的建设,以创建文明村(居)、平安福兴为目标,积极探索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新路径,进一步改善村居环境、提升村(居)民素质,全面提升我街道社会治理工作水平,共同建设社会治理人人参与、平安和谐人人共享的美丽宜居家园。现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紧紧围绕防控违法犯罪、化解矛盾纠纷、排除公共安全隐患三大工作重点,以综治信访维稳中心(以下简称“中心”)为枢纽、以网格为基本单元、以综治维稳力量为主导、以综治信息系统为支撑,结合我街道“中心+网格化+信息化”工作体系,依托 “综治e通”及综治联勤指挥平台,开展社会治理“家庭创星”活动,充分调动人民群众参与社会治理和平安建设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实现违法犯罪有效防控、矛盾纠纷有效化解、安全隐患有效排除,吸引广大群众主动参与,引导人们自觉履行法定义务、社会责任、家庭责任,培育知荣辱、讲正气、作奉献、促和谐美丽幸福的良好风尚,建设平安和谐的社会主义新农村。
二、评选标准
1. “家庭守法星”。学法用法不违法,带领家庭成员自觉学法,自觉守法;明辨是非,自觉依法维权、依法办事,不越级上访,不非法上访,不参与集体上访;行为正义,扫黑除恶,勇于同各种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
2.“家庭平安星”。防范意识强,发现隐患及时上报处理;学习能力好,熟知防火、防抢、防盗、防暴、防自然灾害、防交通事故等各类防范知识;防范能力高,安全防范无隐患,确保自身及家庭安全。
3. “家庭美丽星”。家庭成员生态环保意识强,节约资源,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自觉净化、绿化、美化庭院生活环境;无乱搭乱建,无违法侵占集体和邻居地权、物权现象;生活方式健康、科学、文明,有良好的卫生习惯。积极支持和参与公众聚集场所环境整治,公用设施整治和村庄绿化活动,自觉维护公共环境卫生。
4.“家庭和睦星”。家庭和睦邻里亲。家庭成员坦诚相待,相互信任和关爱,无家庭暴力;尊老爱幼重教子,树立现代家庭教育观念;邻里之间诚信友爱、互帮互助、团结和睦。热心公益,积极完成村组投工投劳等公益事业任务,参加公益活动。
5.“家庭文明星”。崇尚科学讲文明。家庭成员崇尚科学,反对邪教和迷信;知荣明辱,远离“黄赌毒”;健康生活,积极预防爱滋;勤俭持家,家风廉洁。
三、评选程序
社会治理“家庭创星”创建活动由街道统一安排部署,各村(居)具体组织实施。评选工作以村(居)网格为单位每年组织评选一次“星家庭”。具体程序如下:
第一阶段(4月1日-5月31日):宣传发动。各村(居)及网格召开动员会议,宣传创建活动的目的与意义,明确创建活动的标准与程序,做到家喻户晓,户户参与。
第二阶段(6月1日-10月30日):农户“创星”。农户对照创建标准,结合自身情况,广泛开展创“星”活动。各网格信息员要及时将农户优秀创建成果记录在案,并通过“综治e通”向街道汇报。
第三阶段(11月1日-11月30日):网格“评星”。各网格根据前期各农户创“星”活动表现,对各户创“星”情况进行集中评议,提出每户农户得星情况的建议。
第四阶段(12月1日-12月20日):村(居)“定星”。将各网格“星家庭”评定结果推荐给村(居)党支部、村(居)委会村级“定星”。根据农户家庭得星数量评选出各星级“星家庭”。如张三家获得“家庭守法星”、“家庭平安星”、“家庭和睦星”、“家庭美丽星”,则其为4星级“星家庭”。将获得5星的 “星家庭”名单张榜公示3—5天并上报至街道党工委。
第五阶段( 12月20日-12月30日):党工委“审星”。由街道“家庭创星”创建评选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综治、计生、信访、公安、宣传、农业等部门,对各村(居)上报的“星家庭”进行审核,名单报党工委研究,予以批复。各村通过召开村民大会等形式,公布评选结果,对获得3星以上 的“星家庭”进行授牌表彰。
第六阶段:全面“推星”。总结创建评选活动经验,对评选出的5星“星家庭”先进事迹进行广泛宣传,并向上级推荐先进典型。
四、工作要求
1.强化领导,精心组织。各村(居)及网格要高度重视“家庭创星”创建活动,按照创建活动方案,结合各自实际,切实推动“家庭创星”创建活动广泛、扎实开展。
2.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广泛运用广播、宣传栏、悬挂横幅等多种形式,宣扬创建评选活动的目的、意义、内容、方法、程序。在创建过程中,要对创建情况和部分先进典型实时宣传,及时发布光荣榜,形成以得“星”为荣,各家各户争“星” 创“星”的浓厚氛围。对2017年度未评上5星“星家庭”,需指出其不足,教育引导其争星。
3.因地制宜,确保实效。各村(居)及网格要紧密结合当地实际,紧贴群众生产生活需求,增强活动的针对性、有效性、可操作性。要坚持标准、严格程序,把评选工作纳入群众的监督之下,做到公平、公正、公开。对“家庭创星”创建活动实行动态管理,不搞“终身制”,每年要按照评选标准和程序严格审查,达标的“添星”,不达标的“摘星”,对不能认真履行星级标准规定的内容、造成不良影响的,要及时上报街道予以摘牌,并给予教育、指导、帮扶。
4.健全机制,加强管理。建立管理档案,将“家庭创星”创建活动中评选出来的“星家庭”情况建档立卡,加强管理,结合实际,制定“星家庭”表彰奖励办法,在生产、生活上给予政策优惠,有条件的村(居),可以给予一定物质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