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居)委、圩镇各单位:
为进一步提高全民思想道德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推进兴宁经济社会协调、振兴发展,党工委、办事处决定全面开展福兴村居、社区创建广东省级文明城市活动。为促使创建活动扎实有效开展,现调整兴宁市福兴街道创建“省级文明城市”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童东平(党工委书记)
第一副组长:黄威灵(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
副组长:李满红(人大工委主任)
曾迪华(党工委副书记)
赖福腾(党工委副书记)
刘作明(党工委委员、办事处常务副主任)
何丽娴(党工委委员)
何晓辉(党工委委员)
曾伟思(党工委委员)
林海彬(党工委委员)
黄秋璇(党工委委员)
曾裕龙(人大工委副主任)
刘艳琼(办事处副主任)
陈 平(办事处副主任)
成 员: 王青云(农业农村服务中心主任)
何国辉(经济发展和财政服务中心主任)
刘科文(农业农村办公室主任)
刘新建(文旅教体服务中心主任)
戴振文(退役军人服务站站长)
罗艳红(妇联副主席)
黄会思(大塘村支部书记、村委主任)
陈云峰(新联村支部书记、村委主任)
黄国昌(五里村支部书记、村委主任)
王建新(高田村支部书记、村委主任)
王思球(梅子村支部书记、村委主任)
赖昌云(神光村支部书记、村委主任)
陈伟坚(锦华村支部书记、村委主任)
毛启华(黄畿村支部书记、村委主任)
赖文辉(向阳村支部书记、村委主任)
卢卫鸣(墨池村支部书记、村委主任)
王国导(居委支部书记、居委主任)
袁 山(新城社区支部书记)
郭 瑜(锦绣社区居委副主任)
吴宇强(兴南社区支部书记)
领导小组职责是部署推进全街道创建“省县级文明城市”工作,负责指导、督促、检查各项创建工作任务的落实。领导小组下设创建“省县级文明城市”工作办公室(以下简称创文办),创文办主任由党工委副书记曾迪华同志兼任,曾伟思、刘新建为副主任,成员由党政办、纪工委、宣传、文体中心、防“三抢”办等部门抽调人员组成;办公室地点设在党政办。创文办内设材料综合组、创建协调组、宣传组、未成年工作、志愿服务工作组、督查组。
1、材料综合组:做好创建工作的日常事务,组织协调创建组、宣传组、未成年工作、志愿服务工作组、督查组开展创建工作;筹备相关会务,做好综合协调、后勤服务等工作;做好创建活动相关文件、会议讲话等文字材料,编发创建简报、创建省级文明城市相关文字和音像档案资料以及创建领导小组交办的相关工作等。
责任领导:曾迪华;成员由党政办、文体中心等部门抽调人员组成。
2.创建协调组:负责制定各项目的创建方案,并组织开展创建工作。创建项目有7大方面共12项,分别是理想信念建设、文明风尚建设、经济民生建设、社会环境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城乡一体化建设、长效常态机制建设。
责任领导:李满红;组长:刘新建;成员:钟妮芳以及抽调党政办、文体中心、防“三抢”办、团工委等部门抽调人员组成。七大创建项目的责任领导、责任人、牵头单位、责任单位详见《兴宁市创建“省县级文明城市”任务分解表》对照执行。
3.宣传组:负责制定新闻宣传教育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策划专栏、专题,推广经验,宣传典型,营造氛围,开展形式多样的主题宣传教育活动,引导居民配合,积极参与创建活动 。
责任领导:曾伟思;组长:刘颖菲;成员由文体中心、党政办等部门抽调人员组成。
4.督查组:负责创建“省县级文明城市”工作各项目创建进度的督查考核,负责对各单位(部门)创建工作落实情况及阶段性创建任务完成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对影响、阻碍创建工作的典型案件进行查处,做好福兴创建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责任领导:黄秋璇;成员由纪工委、党政办、组织办等部门抽调人员组成。
5.未成年工作、志愿服务工作组:负责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联系学校,做好“家长、学校”建设,开展社区各项志愿服务活动,推进创文工作。
责任领导:曾裕龙;成员:刘新建、朱冬梅。
中共兴宁市福兴街道工作委员会
兴宁市人民政府福兴街道办事处
2021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