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成立兴田街道城区禁燃禁放烟花爆竹、禁放孔明灯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兴田办字〔2024〕3号
各社区(村)、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做好2024年春节、元宵期间城区禁燃禁放烟花爆竹、禁放孔明灯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减少兴宁城区环境污染,确保城区广大市民过上欢乐祥和的新春佳节。结合我街道实际,经研究,决定成立兴田街道城区禁燃禁放烟花爆竹、禁放孔明灯工作领导小组。
一、组织机构
组 长:石秀芳(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兴田街道党工委书记)
杨秋阳(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
副组长:曾小华(党工委委员、办事处副主任)
罗维维(党工委委员、武装部长)
郭华新(综合执法办主任、综合行政执法队队长)
成 员:陈志渊(消防所监督员)
廖 杰(应急办负责人)
黎文跃(企管工作组组长)
陈海兴(规划工作组组长)
陈英强(环保工作组组长)
刘一峰(消防所工作人员)
余畅宏(消防所工作人员)
叶 露(宣传工作组组长)
曾俊杰(兴田派出所所长)
温中啸(大新派出所所长)
李 波(河背派出所所长)
邓宇戈(东街派出所所长)
黄福东(郊区派出所所长)
各社区(村)党委(支部)书记
二、下设巡查宣传队
领导小组下设两个巡查宣传队,负责禁燃禁放烟花爆竹、禁放孔明灯和烟花爆竹经营市场的检查监管工作,曾小华同志任总队长、罗维维同志任副队长。
(一) 第一巡查宣传队
队长:陈志渊
成员:陈海兴、廖杰、刘一峰、王祝美、王志松、石文元、林海斌、廖国锋、罗裕雄、刘景山、李宇山、张宇、王权煌、王志江、陈华章
巡查责任范围:南济桥→兴南大道→右转205国道→凤英长廊(左)→中山东路→市政府→司前街→右转西河桥→右转米寨黄竹坜→官汕一路→兴将线→205国道→明星公园。
巡查重点时段:除夕晚上5:30至年初一凌晨1:30;赏灯期间(年初八至元宵)。
(二)第二巡查宣传队
队长:黎文跃
成员:陈英强、余畅宏、叶露、何文龙、陈子梅、曾紫龙、张辉胜、罗海强、夏梓婵、谢飞扬、刁幸林、陈清香、巫文科、王斌
巡查责任范围:市政府→曾学茔→上华桥→高华路(滨江花园)→官汕二路(星光酒店)→鹅湖温屋→经典名城→实验学校→书香门第→兴田二路→兴田一路→环城北农民街→建设银行→兴东路→中山东路→市政府。
巡查重点时段:除夕晚上5:30至年初一凌晨1:30;赏灯期间(年初八至元宵)。
各社区(村)要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由挂点领导、党组织书记负总责,下乡干部及社区(村)干部分片包干到户,负责宣传监控工作,切实做好禁燃禁放工作,确保群众过上一个欢乐祥和的新春佳节。
兴田街道办事处
2024年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