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机关各股室、各国土资源所、土地储备和征地服务中心:
为认真贯彻市政府廉政工作会议精神,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切实加强我市国土资源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现提出如下要求:
一、全力抓好“两个责任”落实。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的局党组主体责任和纪检组监督责任,局党组对全市国土资源系统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领导责任,坚持长抓的耐心、保持常抓的韧劲,贯彻执行党廉规定,进一步完善预防腐败制度建设,加强干部廉政教育警示,全面提升国土资源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能力。局纪检组积极履行监督责任,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及时查处系统内违法违纪案件,坚决纠正“四风”突出问题,严肃追究违法违纪人员责任,切实做到问题出在哪里、责任就追究到哪里,确保有令必行、有禁必止、政令畅通。
二、认真履行“一岗双责”。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层层签订党廉责任书,把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层层分解,责任到人、落实到岗,党组书记是第一责任人,负总责,其他班子成员负直接领导责任,抓好职责范围内和分管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工作格局。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纳入局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与国土资源管理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领导干部要率先垂范,严格执行廉政规定,管好自己、带好队伍,努力打造政治坚定、能力过硬、清正廉洁、作风优良、奋发有为的国土资源队伍。
三、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严格对照规定要求,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厉行节约、廉洁从政,坚决纠正“四风”。严格执行接待规定,不得以任何名义赠送礼金、有价证券、纪念品和土特产品等,杜绝大吃大喝和铺张浪费行为。严禁借参观学习、调研考察等名义组织公款旅游。规范公务用车管理,严格执行机关公务用车管理规定,严禁公车私用、严禁酒后驾车、严格公车停放,实行派车审批、交车登记、单位停放、统一保存等制度,公务车辆除参加会议、执法检查外,一律不得停放在宾馆会所、娱乐场所、商场、旅游景区等与公务无关的场所。严格按照规定使用办公用房。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规定,规范资金管理。
四、全面加强机关作风建设。全系统干部职工树立全局观念和大局意识,加强沟通协调,坚决克服各自为政、相互推诿的内耗现象,共同营造聚精会神搞建设、一心一意谋发展的良好氛围;坚持“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高悬法治“利剑”,依法全面履行职责,从严整治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中梗阻等现象,做到有权“不可任性”,塑造秉公用权、廉洁从政、风清气正的国土人形象;严肃工作纪律,严禁上班迟到、下班早退和工作时间玩游戏、玩股票等不良行为,杜绝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和吃拿卡要等衙门作风,进一步增强服务能力、提升机关效能;净化生活圈、纯洁社交圈,严禁工作日中午喝酒、平时聚众喝酒,树立国土资源部门良好形象。
中共兴宁市国土资源局党组
2015年4月23日
抄送:梅州市国土资源局、兴宁市纪委党廉室 |
兴宁市国土资源局办公室 2015年4月23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