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自然资源厅印发了《广东省加快推进“房地一体”农村不动产登记发证工作方案》(下称《工作方案》)。
《工作方案》提出,要加快推进全省宅基地使用权及其地上房屋所有权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及其地上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登记发证工作,力争2020年底前基本完成全省“房地一体”农村不动产登记发证工作,有效保障农民合法财产权益。
《工作方案》中的登记范围和申请登记主体是什么?确权登记原则是什么?工作流程是怎样的?今天,我们就来为大家划划重点!
索引号: | 114414810072281984/2020-00020 | 分类: | |
发布机构: | 梅州市兴宁市自然资源局 | 成文日期: | 2020-01-10 |
名称: | 政策解读| 图解广东加快推进“房地一体”农村不动产登记发证工作方案 | ||
文号: | 发布日期: | 2020-01-19 | |
主题词: |
近日,省自然资源厅印发了《广东省加快推进“房地一体”农村不动产登记发证工作方案》(下称《工作方案》)。
《工作方案》提出,要加快推进全省宅基地使用权及其地上房屋所有权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及其地上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登记发证工作,力争2020年底前基本完成全省“房地一体”农村不动产登记发证工作,有效保障农民合法财产权益。
《工作方案》中的登记范围和申请登记主体是什么?确权登记原则是什么?工作流程是怎样的?今天,我们就来为大家划划重点!
主办单位:梅州市兴宁市自然资源局 联系方式::兴宁市人民大道兴宁市自然资源局 联系电话:0753-3238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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