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兴宁市自然资源局党组关于局领导工作分工调整的通知
局机关各部门、局属事业单位:
根据局党组成员变动和工作需要,经2022年8月10日局党组会议研究同意局领导工作分工调整。现将调整后的局领导工作分工通知如下:
党组书记、局长陈伟东同志:主持局全面工作。
党组成员、副局长张俊杰同志:负责财务、耕地保护政策实施、耕地占补平衡、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含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修复)、国土空间综合整治、土地开发整理、土地储备工作。
分管财会股、耕地保护监督与生态修复股、兴宁市土地开发整理中心、兴宁市土地储备和征地服务中心,联系兴宁市齐昌土地储备管理有限公司。挂点联系刁坊、坭陂、新圩、水口镇。
党组成员、副局长李清辉同志:负责组织、指导各类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统一确权登记、权籍调查、争议调处、建立健全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系统,负责贯彻执行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的指标体系和统计标准、建立健全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机制体制、实施自然资源基础调查、专项调查和监测工作。
分管自然资源确权登记股、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股、兴宁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挂点联系黄槐、黄陂、合水、龙田镇。
党组成员、副局长钟伟崇同志:负责自然资源行政执法、国土空间规划和自然资源违法案件查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依法行政、扫黑除恶、法治、信访维稳、牵头配合自然资源领域督察工作,负责管理地质勘查行业和全市地质工作、地质灾害防治、矿业权管理、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分管政策法规与行政审批股、执法大队、地质与矿产资源管理股、兴宁市地质环境监测站。挂点联系罗浮、罗岗、大坪、宁中镇。
党组成员李广威同志:负责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开发利用、城市更新、“三旧”改造和测绘地理信息管理工作,建立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市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分管自然资源所有者权益与开发利用股、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股、测绘地理信息管理股、国土空间规划股、城市规划股、村镇规划股、兴宁市城乡规划编制研究中心。挂点联系宁新、福兴、兴田、永和镇(街道)。
党组成员、办公室主任刘伟文同志:负责党务、政务、综治、保密、档案、意识形态、信息公开、自然资源领域科技发展、对外交流合作、人事、纪检监察、内部审计、工会、共青团、妇女、老干、计育、党风廉政、机关作风、行政效能、统一战线等工作。
分管办公室、组织人事股、兴宁市自然资源信息中心。挂点联系新陂、叶塘、石马、径南镇。
土地储备和征地服务中心主任(副科级)蓝青同志:负责土地储备和征地服务工作,协助李广威同志负责建立空间规划体系、市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协管国土空间规划股。
中共兴宁市自然资源局党组
2022年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