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无障碍    长者助手 我的收藏   收藏
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梅州市兴宁市自然资源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14810072281984/2023-00002 分类:
发布机构: 梅州市兴宁市自然资源局 成文日期: 2023-01-13
名称: 兴宁市自然资源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文号: 发布日期: 2023-01-13
主题词:
【打印】 【字体:    

兴宁市自然资源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3-01-13  浏览次数:-

兴宁市自然资源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上级相关信息公开文件要求,现特向社会公布本机关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兴宁市自然资源局网站信息公开栏目(http://www.xingning.gov.cn/mzxnzrj/gkmlpt/annualreport#7374)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兴宁市自然资源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兴宁市城区205国道秀塘围,邮编:514500,电话:0753-3238603。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方面。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积极做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2022年我局在政府网站发布政府信息536条。其中不动产登记中心栏目185条、规划计划栏目144条、通知公告栏目87条、本局动态48条、土地招拍挂栏目18条、矿业权出让栏目10条、矿业权评估栏目4条、住宅用地信息公开栏目4条、基准地价栏目4条、人事任免栏目2条、法律法规栏目14条、自然资源信息公开15条、采矿权审批事项栏目1条。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广东省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答复规范》的规定和要求,进行依申请公开事项办理。2022年,我局受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25宗。

  (三)平台建设方面。充分发挥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第一平台作用,规范细化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内容、形式,坚持将国土空间规划、城乡规划实施、重大领域信息公开、土地矿业权招拍挂、不动产登记、地质灾害防治及行政审批事项等社会各界关心热点的政府信息作为公开重点,并做好门户网站栏目优化设置工作。

  (四)监督保障方面。我局严格落实“三审三校”“分级审核、先审后发”规范公开流程,切实做到及时准确发布,全力打造“阳光”政务,积极发挥自然资源政府信息服务经济发展大局、服务人民群众的作用。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

0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8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4

1

25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4

1

25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

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七)总计

24

1

25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1

0

1

9

2

2

0

13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政府信息公开主动性、及时性仍需进一步加强;二是信息公开部分栏目设置仍需进一步优化;三是公开的内容和形式仍需进一步丰富。

  改进措施:一是坚持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培训教育力度,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准确性;二是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的政策规定,切实做到“应公开、尽公开”;三是持续提升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工作质量,促进政府信息公开更好地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和服务人民群众生产生活。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附件:

1.兴宁市自然资源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