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订自然资源违法案件查处规定并组织实施。负责查处国土空间规划和自然资源违法案件,指导监督全市违法案件调查处理工作,协调解决跨区域违法案件查处。负责自然资源信访工作。配合国家自然资源领域督察相关工作。
(负责人:陈建标 联系电话:3238609)
主办单位:梅州市兴宁市自然资源局 联系方式::兴宁市人民大道兴宁市自然资源局 联系电话:0753-3238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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