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览次数:-作者: 信息来源: 转自刁坊镇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18-07-10 15:00:00 |
一、参军入伍程序
征兵报名必须于8月5日之前(男性:4月10日-8月5日;女性:6月20日 -8月5日)在全国征兵报名唯一官网(全国征兵网:www.gfbzb.gov.cn)网上应征报名,而后到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报名、初检,8月份市征兵办组织体检、政审,合格并符合其他征集条件的,9月上旬入伍到部队。如果无法在征兵网上进行兵役登记,可持户口簿、身份证、学历证明,直接到户籍所在镇武装部进行登记。
二、入伍基本条件
年龄:
初中毕业生:1998年1月1日--2000年12月31日出生;
高中毕业生:1996年1月1日--2001年12月31日出生;
高职(专科)毕业生:1995年1月1日--2001年12月31日出生;
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1994年1月1日--2001年12月31日出生。
身高:
男性160cm以上;女性158cm以上。
体重:
标准体重=(身高-110cm)kg
男性不超过标准体重的30%,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
女性不超过标准体重的20%,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
视力:
右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6,左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5。
三、入伍待遇
1、义务兵服役2年,待遇约10万元左右(津贴两年累计约2万元;优待金两年共约2万元;退役金、退伍补助费等共约4万元;自主就业安置费约2万元)。退役后国家在就业、创业上给予税收等政策优惠,这为现役士兵走向社会、创业发展提供了一笔可观的创业资金。
2、退伍后可到市民政局报读高等技术院校,可免费报读。
3、入伍后2年改转士官的,每月工资约5500元,随职务年限增加。
4、大专、本科毕业生在义务兵服役期间成绩优秀者可以直接提干。提干或读军校提为军官的,每月工资约7700元,随职务年限增加。
四、应届高中毕业生参军入伍优惠政策
应届高中毕业生高考后,如被地方院校录取再参军,享受如下待遇:
1、奖励金:应届高中毕业生成功入伍,我市将给予一次性3000元奖励。
2、保留入学资格:在应征入伍的同时可保留入学资格,退役后2年内允许到所录取的地方院校继续入学。
3、"四个优先":除享受义务兵正常优待外,还享受优先报名应征、优先体检政审、优先审批定兵、优先安排使用的政策,考上大学的应届高中毕业生合格一个批准入伍一个。在部队服役期间,还可优先选改士官,表现优异的可直接选拔为军官。退役后,在就业安置、考研升学等方面享受更多优惠政策,退役再入学后可以重新选择专业。
4、学费资助:应届高中毕业生参军退役后复学或入学的实行学费减免,学校给予每年最高8000元的学费补助。
五、退役大学生士兵招录公务员、招聘职工优惠政策
1、公务员招录:广东省每年至少安排300名公务员指标,招录服役期满2年以上(含2年)且退出现役的全日制大专以上毕业生(含被大专以上院校录取,退伍后继续就读取得学历的)。
2、事业单位招聘:具有本科学历学士学位退役大学生士兵参加粤东西北乡镇事业单位专项公开招聘的,可报考免笔试岗位,不受岗位职称、职业资格、工作年限、户籍等条件的限制,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3、国有企业单位定向招聘:每年国有企事业单位在招聘新职工时,拿出一定数量的岗位定向招聘我省退役大学生士兵,招聘数量不低于当年退役大学生士兵人数的15%。
4、创业享受扶持:退役后自主创业的大学生,3年内免缴行政事业性收费。符合支持创业担保贷款条件的创业者,可向当地人社部门申请不超过10万元的免息创业担保贷款。
5、落户:在广东省入伍的大专及以上学历全日制在校大学生(含新生),退役继续完成学业后一年内被入伍地(学校所在的地级以上市行政区域)接收的,可在当地办理落户手续;在广东省入伍的大专及以上学历全日制应届毕业生,退役后一年内被入伍地(学校所在的地级以上市行政区域)接收的,可在当地办理落户手续。
六、阳光征兵政策
从2014年开始,梅州市全面实行"阳光征兵"政策。体检由兵检医生联合把关审定,政审由公安、教育、民政联合把关审定。定兵和兵员去向由电脑随机派号产生。每年的9月初,由市征兵办统一组织阳光征兵电脑派号现场会,全体双合格应征青年、家长、民兵营长、基层专武干部、军分区首长、机关和政府纪检工作人员、征兵办全体人员参加,共同监督定兵和兵员去向,同时现场公布派号去向结果,确保廉洁征兵落实和征兵公开、公平、公正。
七、女兵征集
女兵征集对象,为2018年12月31日前年满18至22周岁的普通高中应届毕业和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应届毕业及在校生。本人自愿的,也可征集年满17周岁的入伍。具体征集对象及标准条件以2018年国务院、中央军委征兵令为准。
联系人:
何权辉 134****8833 6****33
曾贵堂 137****0116 6****16
陈 铭 136****2220 6****20
地 址:刁坊镇武装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