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览次数:-作者: 信息来源: 转自本网 发布时间:2016-05-06 16:21:33 |
大坪镇召开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
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动员大会
5月6日上午,大坪镇在东三楼会议室召开农村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动员会,全面部署大坪镇确权登记颁证工作。镇党委书记陈思忠同志作了动员讲话,会议由镇长刘渊同志主持。镇班子成员、确权办成员、各村(居)书记主任、驻村组长、四个试点村的村委干部及村民小组长等共170多人参加了会议。兴宁市农业局局长刘造坤同志,局党组成员黄小环同志到会指导工作。
会议首先由副镇长余彬朋同志部署大坪镇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这次的工作任务从2016年上半年起在大坪镇全面铺开,力争用两年时间全面完成确权登记颁证任务。按照七大程序,逐一完成:1、外业调查。由镇驻村干部和村(居)委干部及村民小组长共同组成农户承包地指界小组,与承包户主或代理人(代理人进行指界时,应出示代理人的身份证、委托书及户主身份证复印件)现场共同指界确认承包户所属地块。现场指界后,由调绘人员标注上图,填写承包地块调查表。按照编码规则编码,形成有地类、地块编号、地块面积等信息的草图。2、内业处理。对外业调查数据及图件进行检查后,按照相关规范要求,制作地块分布图(确认图)、农户承包地块空间方位示意图等图件资料及公示结果归户表、登记簿、合同等资料。3、张榜公示。集体经济组织(经济合作社)在地块分布图(公示图)、公示表上加盖公章后,在村务公开栏及各村民小组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不少于7天,并对公示现场进行拍照存档。在公示期间,发包方和承包方提出异议的,镇、村工作人员与调查人员应及时核实、修正,并再次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不少于7天。4、签印确认。对公示无异议的,由发包方、承包方(代表)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公示结果归户表和地块分布图(确认图)上签字盖章或按手印确认。5、审核颁证。村集体经济组织将本组织的确权成果资料连同《土地承包合同》,上报镇政府初审,初审通过后提交市确权办公室审核,审核通过后,向农户颁发加盖兴宁市人民政府印章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并造册登记。6、归档建库。以现有土地承包档案为基础,结合现有土地承包实际情况,建立健全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簿。建立农村土地承包管理信息系统,镇领导小组安排有关人员协助测绘单位把本镇每个村(居)委承包地块、面积录入计算机。市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将确权登记颁证相关资料进行归档,并依法按期移交市档案馆统一保管。7、检查验收。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结束后,各村(居)委进行自查,及时查漏补缺,及时总结情况,并上报镇确权办公室。迎接兴宁市组织的检查组对各村(居)委进行检查验收工作。
陈思忠书记在动员会上强调指出,一要充分认识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的重大意义。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是党中央、国务院为进一步深化农村改革,维护农民土地权益作出的重大决策。二要积极稳妥推进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在工作推进中要明确一个目标,坚持四项原则,把握五大重点。要加强矛盾纠纷调处,认真排查农村土地隐患和纠纷,梳理影响土地承包关系稳定的线索,分清轻重缓急,选派专门力量,实行包案化解,确保农村和谐稳定。三要确保圆满完成确权登记颁证工作任务。要强化组织领导,实行镇领导包村、镇村干部包组,把任务分解到每一个村民小组。把责任落实到每一名镇村干部;要强化协作配合,对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要不等不靠,共同研究,依法依规妥善解决。要强化保障落实,落实经费保障,加强舆论保障,做好培训保障;要强化督促指导,镇确权办要经常深入各村(居)委检查指导,掌握工作进度,及时总结推广好经验、好做法,善于发现问题、协调解决问题,促进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有效落实。
会上,第三方专业测绘公司工程师对与会人员进行了土地确权工作业务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