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浏览次数:-作者: 信息来源: 转自本网 发布时间:2025-11-18 10:48:24 |
为进一步规范项目实施,确保工程质量和资金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以工代赈项目管理规定,我镇决定对兴宁市大坪镇灾毁水毁基础设施恢复重建以工代赈示范工程长坑河河道清淤疏浚标段工程以工代赈项目的工程监理服务进行邀请招标。现将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 项目概况
1. 项目名称:兴宁市大坪镇灾毁水毁基础设施恢复重建以工代赈示范工程长坑河河道清淤疏浚标段工程以工代赈项目
2. 建设单位(招标人): 兴宁市大坪镇人民政府
3. 建设地点: 兴宁市大坪镇长坑村
4. 项目概况: 本项目总投资约人民币523万元,主要建设内容为长坑河河道清淤疏浚。
5. 监理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及保修期结束止。
二、 招标方式及范围
1. 招标方式:邀请招标。
2. 受邀投标单位(经我镇初步考察,以下三家单位具备相应资质,特此邀请):
广东才泓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中泓亿博集团有限公司
广东吉理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3. 招标范围:承担本项目施工全过程及工程质量保修阶段的全部监理工作。包括对工程的质量、安全、进度、投资进行控制以及劳务人员管理监督,进行合同与信息管理,并协调参建各方关系。劳务管理专项监督:对承包人(乙方)提交的劳务人员身份信息、劳动合同、技能培训记录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合规性进行核查与持续监督。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参与本次招标的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
2.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监理丙级(或以上)资质。
3. 企业及项目总监近三年内有类似工程业绩。
4. 信誉良好,无不良记录。
四、 监理费用
本项目监理费参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建设部《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发改价格〔2007〕670号)规定的收费标准,由中标单位在投标时提出下浮率,最终签约酬金以中标下浮率计算的结算总价为准。
五、 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
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5年11月20日下午5时30分。
2. 递交地点: 兴宁市大坪镇人民政府党政和人大办公室。
3.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开标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六、 公示期限
本公示期限为3天(自2025年11月18日至2025年11月20日)。公示期间,如对本次招标活动或受邀单位有异议,可向大坪镇镇纪委反映。
七、 联系方式
招标人:兴宁市大坪镇人民政府
地址:
联系人: 蓝勇
联系电话: 18320236606
特此公示。
兴宁市大坪镇人民政府
2025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