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4年福兴街道党建赋能“润心伴成长·同心护未来”助力“百千万工程”高质量发展

— —《防校园欺凌》《防拐骗防电信诈骗》安全教育宣传讲座走进兴宁市华侨中学

浏览次数:-作者: 信息来源: 转自本网 发布时间:2024-12-18 12:00:14

  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把促进青少年成长成才作为一项战略任务来抓,少年强则国强,少年进步则国进步”。青少年是国家的未来、民族的希望,关乎国家的前途和命运,党和政府始终高度重视青少年的健康成长。


图片1.png

图片2.png


  2024年12月17日,福兴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组织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社会工作服务站、社会工作与志愿服务协会联合兴宁市华侨中学在演播大厅举办2024年福兴街道党建赋能“润心伴成长·同心护未来”助力“百千万工程”高质量发展暨《防校园欺凌》、《防拐骗防电信诈骗》安全教育宣传讲座,校方党委委员兼副校长刘帆、党委委员兼副校长陈宇玲、福兴街道党群服务中心主任朱冬梅出席了活动,初一年级260名学生参加了活动。


图片3.png


  首先,福兴街道党群服务中心主任朱冬梅同志现场宣传解读由兴宁市民政局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摘编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防溺水安全防范"六不准"措施》,同时对同学们寄予厚望:牢记习近平总书记寄语“未成年人是国家生力军”的殷切嘱托,立志为中华之崛起而读书,树立“少年强则国强,少年志则国志”的爱国主义、家国情怀和民族精神,胸怀“愿以吾辈之青春捍卫盛世之中华,请党放心,强国有我!”的远大理想抱负和雄心壮志,勤奋好学发愤图强,以梦为马不负韶华,成为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好学生,争做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新时代自强不息好少年,争当共产主义接班人,希望每一位学生都能茁壮成长为社会的有用之才、国家的栋梁之才!

  社工现场派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防溺水》宣传资料,有助于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及《防溺水》的宣传力度和成效。


图片4.png图片5.png


  活动现场,由刘副校长、陈副校长、朱冬梅同志带领全体师生一起举行《防校园欺凌》宣誓:不当残忍的欺凌者,不当冷漠的旁观者,也不当沉默的受害者,尊重他人,友善待人,绝不参与欺凌!


图片6.png图片7.png


  主题一 “防校园欺凌”安全教育宣传讲座:

  福兴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未成年人保护站社工讲师陈烨,为学生们主讲“防校园欺凌”安全教育讲座。通过PPT为同学们具体分析了什么是校园欺凌?引发校园欺凌的原因?以及欺凌同学所付出的“代价”。然后再通过现场提问和法律普及的方式教会学生们如何应对校园欺凌和如何预防和制止校园暴力事件。

  这不仅让学生们意识到校园欺凌是一种违法行为,也让同学们清楚地知道,当校园欺凌正在发生时时,我们应当及时采取保护措施,告知老师、家长或警察,对校园欺凌勇敢说“不”,从而遏止事件再次发生。

  最后,通过“法制宣传警示教育”微视频进一步强调,作为学生,不能成为校园欺凌的始作俑者,也不能成为校园欺凌的受害者,更不能成为校园欺凌的旁观者,要坚信也要明白校园欺凌行为将受到法律的制裁以及行为背后对未来人生的影响,励志成为一个遵纪守法之人。

  在老师的提问的环节,现场学生积极踊跃地举手回答问题,社工向他们发放了“关爱儿童·护苗行动”笔记本作为奖励。

  主题二 “防拐骗”安全教育宣传讲座:

  福兴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未成年人保护站社工讲师李圣威,通过ppt及微视频的形式对防拐防骗安全教育进行全面讲解,先从理论层面向学生们阐述了拐骗的概念、手段、危害以及如何预防被拐骗,播放《小女孩智斗人贩子连环骗局》情景短剧。


图片8.png图片9.png


  主题三 “防电信诈骗”安全教育宣传讲座:

  向同学们科普电信诈骗的概念、手段、危害,并播放“防电信诈骗·保障财产安全”法制宣传视频和游戏诈骗警示短剧(以高价收购账号名义,引诱受害者进入不明链接以低价注册充值转账后拉黑实施诈骗)。


图片10.png


  利用现代多媒体的优势,既教给了学生们丰富的理论知识,也通过多媒体生动形象地展示了这些理论知识在学习生活中的价值和应用方式,加深了学生们的安全防范意识,有效地提高了学生的自我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图片11.png


  安全教育是保障学生生命安全和健康成长的重要措施,通过开展安全教育主题活动,普及安全常识,教授安全防护技能,有效提高了学生的自我保护能力,预防校园内外的安全事故。同时,安全主题教育有助于增强青少年的法治意识和社会责任感。在学习法律法规的过程中,学生们不仅能了解自身的权利和义务,还能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学会如何用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成为遵纪守法的好学生,塑造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新时代青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也于2020年进行了修订,新增和完善了一系列保护措施,旨在为青少年提供一个更加安全、健康、有利于成长的社会环境。法律明确规定了家庭、学校、社会和政府在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中的责任,确保每一位青少年都能在良好的环境中学习和生活。








站群导航
  • 党群部门
  • 政府部门
  • 乡镇街道
  • 梅州网站
  • 其他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