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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阳村2处建筑物被依法强制拆除

浏览次数:-作者: 信息来源: 转自本网 发布时间:2015-08-17 23:52:35

确保旅游通道推进进度和多数群众利益,加快南部新城建设,日前,福兴街道联合住建、城监等部门对位于福兴向阳村的2处建筑物进行强制拆除。整个强制拆除依法依规,程序合法妥当。市领导罗苑铭、陈日新、曾庆雄、袁勇华到现场进行指导。

在拆除现场,执法人员在拆除现场外围设立警戒线,同时,对该房屋进行认真细致检查,未发现房屋内有人员后,执法人员按照法律程序,对被征收人房屋内的财物、家禽等进行认真清点,逐一登记造册,有序整理和搬迁,公证人员进行现场公证。在完成财物、家禽等清运工作后,挖掘机等机械进场作业。

据悉,此次被拆除的2处建筑物分别为一栋砖混房屋和一处简易房猪舍,均为被征收户丘某所有。因我市南部新城建设需要,市政府依法作出《兴宁市人民政府房屋征收补偿决定书》,对丘某的2处房屋实施征收。

在公告规定的签约期限内,房屋征收工作组多次耐心细致地与丘某进行沟通协调,但其仍提出严重偏离拆迁补偿安置方案的无理要求,与房屋征收部门未达成房屋征收补偿协议。2015年1月20日,市政府依法作出《兴宁市人民政府房屋征收补偿决定书》,对其房屋实施征收,并给予其补偿安置,要求其在接到决定书之日起7天内自行搬迁、腾空房屋。但在《房屋征收补偿决定书》发生法律效力后,丘某仍未履行搬迁、腾空其被征收房屋的义务,经多次催告后仍拒绝履行该义务。2015年5月6日,市政府向兴宁市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2015年5月27日,兴宁市人民法院作出行政裁定书,准予强制执行。

福兴街道办负责人表示,南部新城建设作为我市的重点建设项目,需要广大群众的大力支持,希望广大房屋被征收户以此为戒,积极响应政府号召,支持配合征地拆迁工作,推进城市建设和经济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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