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览次数:-作者: 信息来源: 转自本网 发布时间:2024-03-11 11:06:12 |
为进一步加强福兴街道道路交通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保障道路交通安全畅通有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意见》(粤府函〔2017〕212号)有关规定,结合福兴街道交通现状,决定对福兴街道严管路段进行通告。
现将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严管路段范围
兴福路段(起点:公安局,终点:弘和帝璟,兴福路和兴将路交叉段)
二、严格管理的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
1、机动车、非机动车不遵守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标线;
2、驾驶和乘坐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
3、机动车不按规定停放;
三、严管时段
每天8时30分至18时
四、严管措施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辖区派出所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广东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及《公安部关于农村派出所参与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通知》(公通字〔2007〕4号)等法律法规,通过现场查纠和智能交通设施抓拍等方式,严查严管。广大道路交通参与者要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积极倡导文明交通行为,自觉摒弃交通陋习,共同创造畅通安全的道路交通环境。凡违反上述规定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及派出所参与交通管理民警将严格按照法律规定予以处罚。
本通告自2024年2月26日起施行
兴宁市人民政府福兴街道办事处
2024年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