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宁市黄槐镇垦造水田项目已完成地上青苗及附着物的清点,现将垦造水田地上青苗及附着物补偿明细表公示于兴宁市黄槐镇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示期5天(2019年12月16日-21日);公示信息如有异议,请直接联系黄槐自然资源所,联系电话:1475490329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