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览次数:88作者: 信息来源: 转自本网 发布时间:2025-01-23 16:16:29 |
2024年,在兴宁市委、兴宁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黄槐镇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及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和《中共梅州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规定及要求,依法履行各项职能,为推进广东省全民国防教育基地项目前期征拆工作,推动黄槐镇“百千万工程”首批典型镇建设,全力建设军旅特色镇提供了有力法治保障。现将有关工作报告如下。
一、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
召集全体镇机关党员干部、村(社区)党组织书记等共一百多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及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刻领会新时代推进法治中国建设战略部署。镇党委书记黄勇华指出,把法治建设作为专章论述、专门部署,充分体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高度重视,进一步宣示了党矢志不渝推进法治建设的坚定决心,进一步丰富和发展了习近平法治思想,进一步深化和拓展了新时代党和国家工作布局。他强调,各位党员干部要以身作则,深刻领会报告的丰富内涵和精神实质,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上来,紧密联系黄槐实际,细化落实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部署的目标任务、工作举措,不折不扣推进依法行政,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会后,各党支部通过支部、小组集中学习和个人自学方式,推动干部职工学法常态化,进一步增强干部职工法治思维和法治素养。
2024年,依托广东省干部培训网络学院、学法考试平台等阵地,组织干部职工日常学法,营造“懂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实现全体干部学习宣传全覆盖,提高全镇干部职工和工作人员的法律素质。此外,黄槐镇健全落实党委政府法律顾问制度,现聘有1名专职律师担任法律顾问。组织镇执法部门参加“两述两考”学法用法云平台考试,认真贯彻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本年度学法参与率、合格率达100%,推进学法用法实现规范化。鼓励镇符合条件的工作人员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资格考试,增加镇法律人才储备。
二、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情况,紧密围绕省委“1310”具体部署推动法治广东建设的具体举措
习近平法治思想是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把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重要政治任务,通过组织召开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扩大)会议、机关学习会等方式,深入阐释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意义、丰富内涵、实践要求以及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意义和总体要求,进一步增强全镇领导干部运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指导推动综合执法工作的能力和水平,提高依法履职的自觉性、坚定性和实效性。
三、2024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一)进一步强化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全面落实《兴宁市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任务清单》,镇党政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自觉把法治建设工作作为一项重点工作来抓,实行“一把手带头、负总责”,对法治建设中涉及的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
(二)进一步发挥党委的领导核心作用。成立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由镇党委书记黄勇华、党委副书记、镇长黄宇梁任组长,规划和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定期听取各部门法治工作汇报,多次召开会议等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对相关重点工作进行部署,及时与本镇法律顾问研究涉及法治建设工作事项,把法治建设工作同全镇重点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调度,督促全体干部认真学法、自觉守法,切实以法治化思维推动各项工作落实,确保各项工作始终在法治化轨道上推进。
四、2024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 年)》《广东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兴宁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的情况,以及落实我市 2024 年全面依法治市工作要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相关安排的情况。我镇深入学习贯彻《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 年)》《广东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兴宁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依法履行政府职能、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依法预防处置重大突发事件、规范矛盾纠纷调处化解工作,有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一)依法依规阳光征地。全民国防教育基地涉及2村,征土地面积598亩,已测量598亩,完成率100%;已签约598亩,签约率达100%。需征房屋218户,目前已完成216户房屋丈量任务,丈量率99.08%;私人房屋41户,41户已完成签约,签约率100%。
(二)依法推进“百千万工程”。在制定黄槐镇“百千万工程”首批典型镇建设规划等相关的发展规划、目标设定等时,依据国家和地方的法律法规,确保各项规划内容合法合理,比如土地利用规划符合土地管理相关法规,产业发展规划不能与环保、市场监管等方面的法律相悖;。对黄槐镇“百千万工程”典型镇建设涉及的财政资金、社会筹集资金等的使用,要严格遵循财务相关法律规定以及资金管理办法。做到专款专用,防止资金被挪用、侵占等情况发生,并且要做好财务公开透明,接受社会监督;建立健全的监督执法机制,相关监管部门依据各自职责相关的法律法规,对“百千万工程”全过程进行动态监督。发现违法违规行为及时依法查处,确保整个工程在法治轨道上顺利推进。
(三)全力做好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通过各村(居)前期摸查,共排查出2宗相对重点的信访案件,对信访事件切实按照“三个不发生”要求,由镇村干部共同做实做细疏导化解稳定工作,确保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截至目前,累计受理各类矛盾纠纷案件210宗,已调解结案201宗,调处成功率达96%;受理12345热线投诉210件,已办结203件;受理广东省一体化信访信息系统转派案件30宗,已办结28宗。各村(居)实现法律顾问全覆盖,3名驻村(居)法律顾问律师对黄槐镇13个村(居)提供法律服务。重大决策注重听取镇村法律顾问的意见,共计法律咨询451余人次,开展法治讲座128余次,参与解决矛盾纠纷48余件。建立履职工作机制和激励机制,加强履职情况考核。
(四)全面接实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全面深化行政管理、行政执法、行政审批等体制改革,理顺农村集体产权、农村宅基地等改革措施,承稳接实“放”的权限。深入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跨部门综合监管、“互联网+监管”,规范健全“管”的事项。加大执法技能培训力度,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确保各项改革接得住、管得好、服得优。截至目前,全镇累计执法150次;拆除违法搭建5宗;共办理行政执法案件7宗(涉及自然资源类0宗、林业类7宗、市场监管类0宗),其中已结案7宗,罚没入库共79198.70万元。
(五)依法做好森林防火工作。坚持逢会必讲、逢事必提,真正做到入脑入心。镇政府与村委会签订责任书12份、与护林员签订责任书31份,各有山村与辖区内居民签订承诺书9300份,层层压实职责,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2024年度我镇共开设防火林带6公里,清理山边林边路边共5公里。投入10万多元及时补充防火救援物资,如手抬泵、风机、水机等。镇村成立半专业扑火队伍共130多人,24小时待命,确保火情发生能第一时间到位、第一时间处置、第一时间扑灭。
(六)依法做好安全生产工作。2024年度,检查烟花爆竹零售点排查出20多处安全隐患、检查辖区内危化品行业共3个加油站和1个石油液化气库排查出25处消防安全隐患,针对排查发现的问题均已督促其整改完毕;打击2单非法私藏、销售烟花爆竹的行为;劝导村(居)民安全出行16000多人次,共完成了4批的“送考下乡”服务约送考1000人次;排查重点三合一场所,推广安装智能烟感238多家次;排查餐饮行业,92家餐饮企业完成燃气浓度报警器安全,完成率100%;积极开展“电信反诈+消防安全+燃气安全+防学生溺水+森林防灭火”等敲门进户宣传活动,发出告知书及宣传资料10000多份。
(七)依法预防处置重大突发事件。完善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和专项应急预案,研究制定黄槐镇安全生产事故、消防安全、森林防火应急等预案。加强突发事件监测预警、信息报告、应急响应、恢复重建、调查评估等机制建设,提升应急处置能力。依法实施重点领域、重点行业监管和常态化开展风险隐患排查和治理,坚持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应对突发事件,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发生。
(八)行政权力制约监督科学有效。一是认真落实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在日常工作中能够强化依法行政意识,自觉维护司法权威,积极贯彻落实行政机关领导出庭应诉制度,增强对行政诉讼案件出庭应诉的主动性和自觉性;二是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加强对本镇信息的梳理,准确界定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的信息标准,主动、及时地在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上予以公开,自觉接受广大人民群众监督。整合资源,镇党群服务中心落实“一门式”综合服务,设置志愿服务站、母婴室等便民设施,拓宽“一门式”办事事项,现承接水务、民政、应急管理、医保、社保、人社、市场监管、农业农村、自然资源局、卫健等21个市局部门共295项业务,2024年来共受理咨询和审批业务共11896件。
(九)重大突发事件依法预防处置工作。一是提高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组织干部职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并围绕防汛防风、安全事故、群体性事件等突发事件组织开展演练,提高全体干部职工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和素质。二是完善突发事件应对处置制度,严格按照上级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进行应急值守,做好突发事件处置、隐患排查等工作。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确保突发事件得到有效遏制。
(十)积极发挥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作用。2024年黄槐镇有3名驻村法律顾问,由司法所负责联系、协调、督促入村开展法律服务。2024年,3名驻村法律顾问都能够坚持每月到所服务村(社区)坐班服务,解答村(社区)干部群众的法律咨询问题; 截至2024年11月底,3名驻村法律顾问开展法治宣传活动42场,为各村(居)委员会提供法律咨询67件,出具法律意见书39份。
(十一)扎实开展普法宣传教育。以驻村律师专业为保障,定期组织开展法治讲座活动,向群众普及常用法律知识。整合资源,打造一支集党员干部、驻村律师、教师、青少年为一体的志愿普法队伍,主动为需要法律服务的群众提供帮助,树立党员队伍良好形象。深入开展法律宣传“七进”活动,利用重大节日进行普法宣传,累计开展普法活动45场次,共计发放普法宣传小册子900余份,深受广大群众欢迎,收到了良好的效果。
五、存在问题和不足
我镇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
(一)法治政府建设统筹协调的力度有待加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涉及政府工作的方方面面,需各部门积极配合、共同落实,但是仍有很多部门法治思想不到位,对法治政府工作不够重视,各部门之间仍未形成相互配合、协调,共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合力。
(二)法治宣传工作仍需加强。普法宣传工作覆盖面不够到位,宣传形式较为单一, 效果不够理想。部分群众的法治观念仍比较淡薄,“信访不信法”的思想仍然存在,宣传方式需进一步创新,宣传力度有待加强。
(三)执法队伍建设仍需加强。基层执法人员法律知识和业务能力与严格执法需求存在一定差距,司法所职能作用还没有得到充分发挥,制度化、规范化、法治化水平有待提高。
六、下一步工作打算
2024年,我镇将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二十届三中全会以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上级关于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部署,努力在法治政府建设上出实招、见实效。
(一)强化责任落实,提升法治工作水平。切实增强责任感、紧迫感,切实把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作为接下来重点工作任务来抓,镇主要领导认真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强化责任落实,及时听取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落实情况报告,切实将责任落到实处。
(二)加强学习教育,提升综合行政执法能力。一是健全和完善社会普法教育机制,进一步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的法治观念和行政执法水平,深入开展法律“六进”活动,将法治宣传渗透执法办案全过程。二是坚持规范执法,使用统一格式的系列执法法律文书,绘制行政处罚流程图,规范执法程序,落实执法责任,切实提高案件办理质量和业务水平;坚持文明执法,在行政执法中做到有情、有理、有据。三是加大力度创新社会化治理措施,依托行政执法“两平台”,持续对占用耕地建房、擅自改变林业用途、破坏生态环境等违法行为进行排查打击,发现一宗打击一宗,着力打造依法执政、依法行政的法治黄槐。
(三)加强法治宣传,扎实开展学法普法活动。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持续开展学法普法活动,从制度上规范和促进政府机关干部学法,制定学法年度计划,突出学法重点内容,创新学法方式方法,进一步提高干部职工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引导群众“遇事找法”,充分发挥村民小组和民主监督小组职能作用,切实提升村民自我民主管理和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意识和能力,能自主有效解决基层纠纷和苗头性问题,形成良好的法治稳定气氛。
中共兴宁市黄槐镇委员会
兴宁市黄槐镇人民政府
2025年1月2日
稿件来源:本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