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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宁召开全市干部大会贯彻落实省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

浏览次数:-作者: 信息来源: 转自南方+ 发布时间:2022-06-09 09:00:22

  6月1日,兴宁全市干部大会在兴城会展中心召开。会议传达学习贯彻省第十三次党代会及省委十三届一次全会精神,以及梅州市干部大会精神,动员全市上下进一步振奋精神、坚定信心,乘势而上、奋发进取,奋力开创兴宁加快振兴共同富裕的新局面,努力为广东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中走在全国前列、创造新的辉煌作出兴宁贡献,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兴宁市委书记宋才华主持会议并讲话,市委副书记、市长洪国华传达省第十三次党代会、省委十三届一次全会精神以及梅州市干部大会精神,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邓强,市政协主席陈日新,市委副书记袁勇华等出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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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宋才华指出,省第十三次党代会是在我省进入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豪情满怀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的重要时刻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会议。党代会全面回顾过去五年广东发展取得的显著成绩,深刻总结实践中积累的宝贵经验,科学谋划未来五年广东发展的美好蓝图,从思想上、政治上、组织上为全省提供了坚强保证和坚实基础。

  宋才华强调,要准确把握、深刻领会省党代会精神实质,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省委的决策部署上来。全市上下要充分认识省党代会召开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学习宣传贯彻省党代会精神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牢牢把握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主题主线,深刻领会过去五年广东各项事业取得的巨大成就和宝贵经验,准确把握省委深化实施“1+1+9”工作部署最新要求,深刻感悟省委、省政府对梅州苏区的深情厚爱,进一步增强奋进新征程的信心和决心。

  宋才华强调,要激发动力、实干为先,奋力推动省党代会精神在兴宁落地落实。贯彻落实好省党代会精神,关键是要把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体现在实际行动上,把省委“1+1+9”工作部署落实到兴宁经济社会发展各方面各环节,全力推动兴宁红色苏区绿色发展。一要从严从实推动党的全面领导和党的建设取得新成效,传承弘扬伟大建党精神和苏区精神,以强烈的自我革命精神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二要敢想敢谋推动全面深化改革取得新成效,全面落实梅州创建粤闽赣苏区对接融入粤港澳大湾区振兴发展先行区建设部署,坚持“用户思维”,扎实推进重点改革任务落实。三要抓实抓牢推动实体经济发展取得新成效,落实好全国稳住经济大盘会议精神,全力以赴加大重点项目建设,大力抓好招商引资和企业增资扩产,不断做大经济总量。四要有力有序推动乡村振兴取得新成效,守住粮食生产、耕地保护、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安全稳定“四条底线”,抓住产业发展、圩镇改造提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和农房风貌管控提升、党建带动乡风文明和社会治理“四个关键”,推动乡村振兴走在前列。五要高质高效推动城市品质提升取得新成效,坚持产城联动、以城带乡,全力推进第一产业“接二连三”融合发展。六要对标对表推动文化名城建设取得新成效,抓好省县级文明城市、国家卫生城市、“广东省全域旅游示范区”、“无信访”单位创建工作,持续擦亮兴宁红色苏区和客家文化名片。七要高位高标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取得新成效,持续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突出抓好铁山嶂废弃矿区生态综合治理修复工程,坚决守护好兴宁的绿水青山。八要聚焦聚力推进民生福祉取得新成效,抓实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等民生实事,让人民群众的获得感更加充实、幸福感更可持续、安全感更有保障。九要用心用情统筹推进发展和安全取得新成效,慎终如始抓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深入开展平安兴宁、法治兴宁建设,全力打好自建房安全整治攻坚战,切实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平稳健康的经济环境、国泰民安的社会环境、风清气正的政治环境。

  宋才华强调,要周密部署、精心组织,迅速掀起学习宣传贯彻省党代会精神热潮。全市各级各部门要把学习好、宣传好、贯彻好省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与学习贯彻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来梅调研讲话精神紧密结合起来,与贯彻落实梅州市第八次党代会和兴宁市第十四次党代会精神有机结合起来,聚焦理论重点,深入研讨,突出以上率下,广泛宣传引导,全面掀起学习宣传贯彻省党代会精神的热潮,推动党代会精神“飞入寻常百姓家”。

  会议传达了省党代会纪委工作报告精神。

  兴宁市委、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府、市政协全体领导,市法院、市检察院党组书记,市纪委(监委)副书记(副主任);各镇(街道)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及村(社区)党组织主要负责同志;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协各专(工)委主任,市直和省、梅属驻兴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省第十三次党代会生产和工作一线代表;市各民主党派主要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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