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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人大到我市开展《广东省饮用水源水质保护条例》执法检查

浏览次数:-作者: 信息来源: 转自转自兴宁市人民政府网 发布时间:2019-04-25 09:08:48

4月23日,省人大常委会委员、环境资源委副主任委员何真率队到我市开展《广东省饮用水源水质保护条例》执法检查,省人大代表、兴宁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何建元参与执法检查工作。兴宁市领导丘孝东、徐甦、何伟忠和梅州、兴宁人大及环保、水务局等有关负责人陪同检查。

省人大执法检查组实地查看合水水库饮用水源保护区的水源水质保护情况,听取我市关于开展《广东省饮用水源水质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实施情况。

据了解,我市划定饮用水源保护区共19个,其中1个县级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合水水库饮用水源保护区)和18个镇级饮用水源保护区。我市认真贯彻落实《条例》,重宣传、建机制、强监测。通过管控源头排污、关闭整治畜禽养殖、治理镇村垃圾污水、整治合水水库及上游河道等方面,多措并举保护饮用水源水质。其中,我市关闭畜禽养殖场(点)1018家,每年投入1300多万强化合水上游生活垃圾村收集、镇转运、县处理,投入约14亿元建设镇村污水处理设施。

检查组认为,我市近年来认真落实《条例》,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问题整治措施得力,效果良好。检查组要求我市要继续加大对《条例》的宣传力度,使生态环保观念深入人心;要压实责任,强化监管,加强面源污染整治,强化水体保护。同时,要科学规划、合理布置,抓紧实施,快速推进饮用水源保护区标准化建设,全力保障饮用水源水质良好。

转自兴宁市人民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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