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览次数:-作者: 信息来源: 转自本网 发布时间:2024-02-23 15:30:12 |
为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中发〔2019〕18号),根据《广东省镇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技术指南(试行)》规定,兴宁市合水镇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兴宁市合水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年修正)》《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9年修正)》等要求,现将《兴宁市合水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向社会公示向广大群众公开征询意见。
一、公示时间
2024年2月23日至2024年3月24日,为期30天。
二、公示方式
兴宁市自然资源局和合水镇人民政府网站网络公示,合水镇人民政府公告栏现场张贴公示。
三、意见反馈方式
(1)信函反馈意见,请反馈至兴宁市合水镇人民政府(邮政编码:514500)
(2)电话反馈意见:联系人:彭宇健,联系电话:0753-3551228
(3)电子邮箱反馈意见:hsgt3551228@163.com
注意:所有反馈意见须注明“兴宁市合水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意见”。
有效反馈意见:请在意见中注明真实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联系地址、电子邮箱等,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应加盖单位公章,如反馈意见的信息不准确或者不完整,无法及时进一步核实有关情况的视为无效意见。
附件1:《兴宁市合水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意见建议表.docx
兴宁市合水镇人民政府
2024年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