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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兴宁市黄陂镇党委关于专项巡察整改阶段性进展情况的通报

浏览次数:-作者: 信息来源: 转自本网 发布时间:2023-07-24 11:25:57

  根据市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2年8月下旬至2022年10月底,梅州市县级专项巡察第八组对我镇及寺岗村、浊水坑村、黄石村开展了乡村振兴资金管理使用暨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专项巡察。2023年3月28日,梅州市县级专项巡察第八组向我镇党委反馈了巡察工作情况。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阶段性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和强烈的责任担当,切实抓紧抓好巡察整改工作

  (一)统一思想认识,迅速部署落实

  收到巡察组反馈意见后,我镇党委高度重视,立即召开党委会议,成立由镇党委书记担任组长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全面加强对整改落实工作的统筹协调,切实将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扛在肩上。围绕巡察反馈问题,深入查摆剖析,研究制定具有针对性、可操作性的整改方案和措施,就整改工作进行全面安排部署,整改工作在镇党委领导下将问题逐一列明整改责任主体,明确整改措施、责任领导、责任部门、责任人员和整改时限,通过责任化、清单化推动整改落实,确保事事有人抓、件件有着落。

  (二)细化职责分工,明确工作任务

  针对巡察反馈的问题,我镇研究制定了具体措施,做到整改内容明确、完成时间明确、责任人员明确、工作要求明确、保障措施明确。一是强化组织领导。把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纳入镇党委重要议事日程,镇党委主要负责同志认真履行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全面统筹指导督促整改工作落实。二是制定整改方案。制定了《中共兴宁市黄陂镇委员会关于落实梅州市县级专项巡察第八组对乡村振兴资金管理使用暨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明确整改工作措施、责任领导、责任部门,确保整改任务清、整改措施实、整改效果好。三是建立协同高效机制。实行整改落实情况反馈制度,由整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做好上传下达,及时发现解决整改过程中遇到的各类问题。

  (三)坚持统筹兼顾,协调推进工作

  我镇始终坚持整改巡察组反馈问题与落实巡察组工作建议相结合。一是坚持长短结合,按照问题性质和整改要求,对能够立即解决的,立行立改;对需要一定时间解决的,按照既定方案、明确责任,提出具体时限,确保在规定时限内见到明显成效;对需要长期整治的,按照整改方案持续用力、抓牢抓实,不解决问题、不达到标准决不收兵。二是坚持整改落实与工作布局结合,定任务、定措施、查缺补漏,确保全年各项任务完成,全力推动各项事业更好更快发展。三是坚持与纪律学习教育结合,以整改促教育提升,以教育促整改落实,运用巡察成果,确保反馈问题逐项逐条整改纠正到位。

  (四)建章立制,巩固整改成效

  针对巡察组反馈的存在问题,我们对照涉及财务、农村集体“三资”监管服务、组织等各类规章制度,对照问题,细化整改内容,把任务分解到人、把压力传导到岗,一级抓一级、层层抓好落实,深入检视问题,做到举一反三,并积极接受监督,营造良好的整改氛围,及时总结整改经验。研究制定科学、管用、长效的工作机制,修订完善了《兴宁市黄陂镇农村集体财务管理制度》《黄陂镇党委政府“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黄陂镇党委民主议事决策制度》等制度。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镇领导班子成员认真对照巡察反馈意见,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深刻剖析存在问题的原因,统一了思想认识,夯实了抓好巡察整改思想根基。

  二、坚持对账销号,确保巡察整改工作取得实效

  1.对“学习贯彻有关“三资”管理法规政策不到位”的整改进展情况

  整改状态: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过程:1、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2、组织学习和集中研讨党中央、国务院以及省市有关“三资”管理方面的重大决策部署和管理法规;3、制定《2023年黄陂镇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重点内容安排》,将有关“三农”工作列入学习计划并及时进行传达学习贯彻,专题学习中央一号文件精神。

  2.对“‘三资’使用决策未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的整改进展情况

  整改状态: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过程:1、修订完善《兴宁市黄陂镇农村集体财务管理制度》,健全完善农村“三资”管理的各项制度,做到有章可循、制度约束,推进全镇“三资”管理工作再提升;2、修订完善《黄陂镇党委政府“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黄陂镇党委民主议事决策制度》,凡涉及“三重一大”事项均需召开会议由班子集体讨论决定,领导班子成员逐一表态,“一把手”末位表态,努力提升领导班子决策水平。

  3.对“部分财务会计报表、凭证、账簿缺失,资产管理存在漏洞”的整改进展情况

  整改状态: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过程:1、严格按照《兴宁市村党组织服务群众专项经费和村(社区)办公经费使用管理办法(试行)》和《关于调整兴宁市党组织服务群众专项经费使用标准的通知》文件要求,规范党群专项经费的使用管理,依规开支;2、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责令作出书面检讨。

  4.对“组账村管、村账镇管等内控制度执行不到位”的整改进展情况

  整改状态: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过程:严格执行《兴宁市黄陂镇农村集体财务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工程项目管理,加强对前期管理、施工管理、资金管理和工程建设验收管理工作等方面的监督和政策、业务指导。

  5.对“组账村管、村账镇管等内控制度执行不到位”的整改进展情况

  整改状态: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过程:1、组织财会相关人员认真学习财务管理规定等文件法规,规范工程项目资料审核;2、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规范性地签订合同,完善合同日期的签订。

  6.对“部分财务会计报表、凭证、账簿缺失,资产管理存在漏洞”的整改进展情况

  整改状态: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过程:1、严格执行《兴宁市黄陂镇农村集体财务管理制度》和《兴宁市村级资金管理办法(试行)》文件要求,进一步规范村级“三资”账单登记管理,加强规范财务报表的填报和审核;2、开展财会人员业务培训,全面提升财务管理水平,夯实财务工作基础,杜绝发生类似情况;3、对相关人员进行批评教育,责令作出书面检讨。

  7.对“大额资金使用未经会议研究”的整改进展情况

  整改状态:已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整改过程:严格执行“四议两公开”工作制度,凡涉及大额资金使用均需“支委提议、村‘两委’商议、支部大会审议、村民大会决议”,对“四议”研究的内容进行决策公开、项目完工后做到“结果公开”,并规范做好会议记录。

  8.对“集体‘三资’管理使用方面存在廉政风险”的整改进展情况

  整改状态:已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整改过程:1、严格执行《广东省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规则》总则第二条“村务监督委员会独立行使监督权,不直接参与具体村务和经济事务的决策和管理工作”,加强村务监督委员会队伍管理;2、组织村民监督委员会学习《广东省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规则》及财务相关法律法规,切实提升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能力水平,确保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履职到位;3、加强村务监督委员会管理,镇纪委将以实地走访、座谈访谈等形势,不定期对各村监督委员会履职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三、注重标本兼治,不断巩固拓展巡察整改成果

  经过三个月的集中整改,我镇党委巡察整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下一步,我们将继续严格对照巡察意见,巩固拓展好巡察整改成果,构建长效机制上下功夫,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努力以巡察整改的新成效推进黄陂各项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一)全力抓好整改不放松,确保件件落到实处

  对巡察整改工作紧抓不放,对照巡察反馈意见,深刻反思存在的问题,严格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对于整改工作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对已基本完成的整改任务,开展“回头看”工作,进行跟踪督导问效,巩固整改成果。

  (二)深化落实主体责任,营造风清气正氛围

  把树立纪律和规矩意识作为重点,为黄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实的廉政保障。一是强化主体责任意识。按照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要求,自觉履行党风廉政建设领导者、组织者、执行者的职责;二是筑牢思想防线。深入开展党性教育、纪律教育、警示教育和廉洁文化教育,强化思想教育,使广大干部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三是扎紧制度笼子。健全完善机制,强化制度执行,切实扎紧制度笼子;四是强化监督制约。落实民主议事会制度、“三重一大”集体研究制度,加强重大事项决策监督;加强党务、政务公开,积极接受监督;完善权力、责任清单,规范行政行为;五是严格执纪问责。充分发挥镇纪监委的监督作用,对发现的问题不护短,严格执纪问责。

  (三)聚焦农村“三资”管理,夯实基层治理基础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中央和省委、梅州市委关于乡村振兴工作的决策部署,加快推进乡村振兴各项工作的开展。深化农村集体产权改革,积极探索农村集体“三资”长效监管机制,扎实做到科学管理、规范运作程序,不断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积极构建和谐稳定的发展环境。

  (四)巩固提升整改成果,着力构建长效机制

  加强对整改成果的总结和运用,积极探索将行之有效的整改成果转化为管党治党的制度机制,加大制度执行力度,将整改融入日常工作,融入全面从严治党,融入班子队伍建设,强化巡察成果综合运用,以实实在在的整改效果净化政治生态和政治环境、提升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工作水平,把巡察整改成果体现在推动黄陂各项事业科学发展上来,全面推动工作发展,为建设美丽黄陂做出新的贡献。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753-3431498;邮政地址:兴宁市黄陂镇府前街1号;电子邮箱:xnhpxfb@163.com。



中共兴宁市黄陂镇委员会

2023年7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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