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足不出村,就能办理城乡居民养老金领取资格认证

浏览次数:-作者: 信息来源: 转自梅州社保 发布时间:2024-02-29 15:45:35

  根据规定,按月领取城乡居保养老待遇(简称“养老金”)的参保人,需每年进行资格认证,且每次认证的间隔时间不能超过12个月。如最后一次认证后超过12个月未办理认证的人员,将从第13个月开始暂停发放养老金。

  经大数据比对,部分享受城乡居民养老待遇的参保人近期认证到期,为避免待遇停发的情况,建议居住在农村的城乡居民到全市已建成的2691个“镇村通工程”服务网点(2368个镇村的党群服务中心,323家社保卡发卡银行网点),免排队办理资格认证业务,办理渠道有粤智助(政府自助服务机)、粤省事、广东人社厅网上服务平台、广东人社大集中系统等。

  

  逾期认证的,可按以下办法恢复待遇:

  1、逾期认证12个月内的,仍然可在上述渠道办理资格认证手续,系统将自动发起恢复城乡居保养老保险待遇申请,经审批,符合规定的将予以续发及补发养老金。

  2、逾期认证12个月以上的,必须持身份证(或社保卡)到就近社保经办机构办理柜台办理“高风险人员待遇恢复”手续后,经审批,符合规定的将予以续发及补发养老金。

  

  方式一:“粤智助”办理养老待遇资格认证

  在镇(街)、村(居)的粤智助(政府服务自助机)点击页面“我要办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金资格认证”;选择刷身份证或者输入信息进入;核对相关信息;进行人脸识别后,成功后跳出认证成功提示。

  

  

  

  

  

  

  

  

  方式二:“粤省事”办理养老待遇资格认证

  打开微信,搜索“粤省事”并登录(或扫描下面的二维码);“热门服务”模块中点击“社保”,左上角城市选:梅州市;进入“梅州社保业务大厅”,下拉在“养老保障”点击“养老资格认证”;点击“(城乡居民)养老待遇领取资格认证”,点击“开始办理”;确认个人信息后进行人脸识别验证,识别成功会提示认证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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