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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使用权公开招租公告

浏览次数:-作者: 径南镇 信息来源: 转自本网 发布时间:2018-12-10 20:39:29


为了提高资产利用效益,确保资产保值增值,根据相关规定,决定面向社会对位于径南镇径心圩尾的原径南心派出所约260平方米住房和空地等进行公开竞价招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 招租的原则

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公开招租集体资产使用权,确保公平竞争、公正交易。

  1. 本次公开招租房屋的基本状况

径南镇径心圩的原径心派出所约260平方米住房和空地。

三、报名条件

  1. 有经营意向的法人、自然人。

  2. 需提供证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及两份复印件。若委托代理人参加报名的,代理人必须出示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有效的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等有关资料。

四、招租报名时间及地点

  1. 公告发布时间:2018年12月10日起至12月14日;

  2. 报名截止时间:2018年12月14日16时,以现场报名缴纳竞租保证金视为报名;

  3. 现场报名时间及地点:自公告发布日起至12月14日16时止,到径南镇人民政府一楼企业办报名。报名需交竞租保证金贰仟元(2000.00元),各自签名封存。

  4. 竞租时间:2018年12月18日9:30开始;

  5. 招租地点:径南镇人民政府三楼会议室;

  6. 报名、招租地点若有变更临时另行通知。

五、招租方式

  1. 出租方邀请相关职能机构,采取现场暗标竞价。

  2. 现场招租时,以缴纳竞租保证金凭证确定参与承租人资格。

  3. 各竞价者应根据自身经营、使用资产及对标的的现场考察情况,自行确定竞租价。竞价者竞价低于起租价或暗标竞价时自动弃权的一律视为无效报价。

  4. 由报名承租人填好承租人姓名、竞租价后封存交出租方工作人员。

  5. 现场公开确定承租人。各承租人填写竞价结束后,由公共交易中心工作人员现场公开展示承租人的竞价,按下列方式确定:

①承租竞价总价最高者获取标的优先使用权。

②若承租竞价相同时,由相同竞价者采取第二轮暗标竞价,直到得出最高者获得承租权;

③上述前条款中若有承租优先者退出承租权的,租赁保证金不予退还,其承租权转同等条件下后一名;现场竞价未获得标的承租权者,现场退还租赁保证金;获标的承租权者的租赁保证金自动转抵为安全生产保证金。

  1. 本次公开招租资产若因各种因素出现无人报名或承租人竞价低于起租价的,该标的物承租权招租自动失效。

六、租期及租金缴纳

  1. 租赁期定为19年,即从 2019年1月1日至2037年12月31日止。年租金按每五年递增一次。

  2. 承租人在竞价成交后三日内缴清2019年租金,承租人应在每年11月底前上缴下一年度租赁款。

七、其他注意事项

  1. 竞租人在足额缴纳租金后为标的承租人。承租人对所租标的经营范围必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若因违法经营导致租赁合同不能履约的,其责任由承租人自行承担,同时承租人场地装修费及所承租铺面房的费用自理。

  2. 承租人场地装修费及承租所产生的其他费用由承租人自理,承租期满后承租人按合同约定无偿退出并交还标的物。

  3. 甲方(出租方)房屋经同乙方(承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后,房屋使用权归乙方,乙方向甲方缴纳2000元的安全生产责任保证金。该保证金实行同所租房屋使用期限同步,当年无安全责任事故即自动转入次年,合同期满无安全责任事故,甲方全额不计息退还乙方安全责任保证金。径南镇企业办与承租人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和《安全责任书》,出租人和承租人严格履行租赁合同,承租人不得再行转让、出租、抵押,否则租赁合同无效,全部后果由责任方自行承担。

八、本次资产使用权、经营权招租公告解释权归径南镇人民政府所有。

九、联系方式及地址

联系地址:径南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 赖先生 咨询电话:3631398

十、发布媒体

本公告在径南镇政府网发布,同时在径南镇相关公告栏张贴。



径南镇人民政府

2018年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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