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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浮镇中央环保督察交办案件落实工作简报(第2期)

浏览次数:-作者: 罗浮镇人民政府 信息来源: 转自本网 发布时间:2016-12-29 20:46:00

罗浮镇中央环保督察交办案件落实工作简报

第2期

罗浮镇编 2016年12月23日

12月23日案件交办查处工作情况

截至12月23日18时,我镇已收到市转交办案件第21批次两宗。经核,编号 来信32 案件情况部分属实,编号 来信33 案件部分属实。

一、案件具体办理情况

(1)来信第21批32号件:按照研判会要求及我镇稀土巡查工作方案,继续加大对各个矿点的巡查力度,防止稀土偷采行为死灰复燃。

(2)来信第21批33号件:结合环保、水务、畜牧、工商、林业等相关单位的建议和意见,我镇对兴宁市祥丰农牧发展有限公司及兴宁市百益畜牧发展有限公司下达了《关于兴宁市祥丰农牧发展有限公司的整改决定书》、《关于兴宁市百益畜牧发展有限公司的整改决定书》,责令两家猪场于2017年1月22日前完成所有整改项目。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将对两家猪场的整改进展进行每天跟踪汇报,确实整改到位,要求:1、兴宁市祥丰农牧发展有限公司(1)扩大沼气池、沼液池容量,扩大干清粪便堆放场所,并及时清理收集池内的沼液,消除异味,做到有效处理污染物;(2)密封水沟或者采用管道将沼液引入收集池,防止气味散发;(3)填埋两池一沟;(4)收集池必须硬底化,防止沼液渗出、泄露,做到污水不外排;(5)场区内入口处设置与门同宽,长4米,宽0.3米以上的消毒池,建设相对独立的更衣消毒室,引种隔离舍和患病猪隔离舍;(6)减少存栏数量;(7)做好水资源验证,同时加强绿化,完善浇灌设施,尽量减少对周边环境的影响。2、兴宁市百益畜牧发展有限公司(1)完善环保审批手续,并尽快申领广东省污染物排污许可证;(2)采取种植和养殖相结合的方式消纳利用畜禽养殖废弃物,促进畜禽粪便、污水等废弃物就近利用,减少污染物排放;(3)建设相对独立的更衣消毒室,引种隔离舍和患病猪隔离舍;(4)减少存栏数量;(5)做好水资源验证,同时加强绿化,完善浇灌设施,尽量减少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三、边督边改信息公开情况

在罗浮镇人民政府网站对交办案件整改情况进行公开公示。http://luofu.xingning.gov.cn/

附:《关于兴宁市祥丰农牧发展有限公司的整改决定书》

《关于兴宁市百益畜牧发展有限公司的整改决定书》

兴宁市罗浮镇人民政府

2016年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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